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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之路从童生开始

努力赚钱的养鸡专家 著

其他类型连载

林迎穿越了,原本在研究所从事“科举制度史料研究”的他,一不小心穿越到了古代,成为了一名正在赶考的农家子。还能怎么办?为了美好的生活,只能拼尽全力了!……漫漫科举路,林迎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先考个童生出来再说!!

主角:   更新:2022-11-19 0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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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其他类型小说《科举之路从童生开始》,由网络作家“努力赚钱的养鸡专家”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林迎穿越了,原本在研究所从事“科举制度史料研究”的他,一不小心穿越到了古代,成为了一名正在赶考的农家子。还能怎么办?为了美好的生活,只能拼尽全力了!……漫漫科举路,林迎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先考个童生出来再说!!

《科举之路从童生开始》精彩片段

大周王朝,陆江府青川县林家村。

初春时节,草木萌发,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早春寒,却裹着无端风雪,未肯收尽余寒。

村头西边,有一排略显陈旧的祖屋,此刻积雪覆盖的屋檐下,一缕骄阳透过木制窗户的万字样柩纹,洒在紧挨窗台的一张大床上。

林迎揉了揉昏胀的脑袋正准备坐起,可是还没等他回过神,一声破公鸡般的惊天破嗓直接划破了他的耳膜。

“醒了醒了,爹娘,大哥、二嫂,二哥他醒了……”

林迎惊魂未定,转瞬间眼前就扑来了一个人影。

那是一个十四五岁模样的少年,长得很秀气,一身深色的短褐,外面罩着层厚厚的粗衣麻布,一副典型的农家子打扮。

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眼神很是灵动,若是换上锦衣、再好好梳洗打扮一下,倒不失为一位才貌俱佳的翩翩公子。只是一想起刚才他那一嗓子破音,这一切美好的印象顿时烟消云散。

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名年轻宦官立于红墙梅花旁,手持拂尘,拈花而笑……

嘶,那画面太美,不敢直视。

“二哥,你身体怎么样,干嘛摇头啊……”林阳看到二哥支着身子在那使劲摇头,脸上不由浮现了一抹忧色。

二哥到底是个读书人,虽然比自己年长几岁,但身子骨还没自己壮硕,一场寒潮就把他冻倒在了病床上,这会儿醒是醒了,可别留下什么病根啊,爹娘还指着二哥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呢。

“阳子,我没事。”看着满脸焦虑的弟弟,林迎沉静了片刻,半晌后他嗅了嗅满屋子充斥着的药罐子味,再扫了眼周围陈旧却透着实用气息的桌椅,脑海中的记忆便滚滚涌现。

是的,这里不是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了,他这个在文史研究所工作多年的社畜,居然也赶了趟时髦,重生到了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古代社会,还成了一名正在家中苦读、准备赴考的读书郎。

记忆中,这是一个叫大周的王朝,继承的是宋朝的国祚。

据说当年南宋灭亡在即,士大夫抱着年幼的皇帝投入大海,原本南宋灭亡,国祚是要被“元朝”继承的,然而历史却在此处出现了拐点。

就在南宋国祚泯灭的几乎同一时刻,位于北方的一名壮汉仿佛受到了神明召唤,果断举起义旗,一路披荆斩棘,最终经过二十年反抗,建立了名为“大周”的崭新王朝。

如今大周已承平两百余年,由于吸取了南宋灭亡的教训,大周自建立起就施行“文武并重”的国策,如今不仅文脉昌盛,武将的风采也是丝毫不堕。

当然和平年间,治国的首选还是投身文官,这也是广大底层百姓脱离阶级束缚,成为人上人的首选。

林迎所在的林家,便也是如此,虽是农家,但只要子孙有读书的天赋,家中长辈哪怕节衣缩食,也要送孩子去读书。

林迎是幸运的,因为他现在是家中唯一的读书人,说是全家人的希望也不为过。

而在上个月,刚刚年满十九的林迎更是喜迎“小登科”,娶了自己授业恩师孟秀才的女儿孟芊芊。

那孟芊芊,今年芳十七,是家中长姐,长的是秀色可餐,文良贤淑,一家老小对这个新晋媳妇都是十分满意。

于林迎而言,这自是件春风得意的事,但坏就坏在今年的早春寒来得格外猛烈,那天林迎正干完地里的农活往家里走着,兴许是春寒料峭的冷风刺激了他,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一首足以脍炙人口的诗句。

当时他一激动,脚下一打滑,整个人就摔进了田间沟渠中。

好在及时被跟随在后面的大哥发现,拉了出来,但即便如此,被刺骨的冰水一刺激,林迎当晚就发起了高烧。

之后一病数天,病情愈发严重,等林迎再度苏醒的时候,脑海中便已多出了一段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记忆。

没有理会正在耳边咋咋呼呼、正处于变声期弟弟林阳,林迎揉了揉头,这回他意识变得更加清楚了——自己确实不是从前的林迎了,两份记忆交织在一起,这才有了现在的他。

至于他究竟是后世的林迎,还是那个正在苦读赴考的林迎,这已经不重要了。

两世融合,他不再是单独的某人,当务之急,还是要尽快好起来。

至于病好之后是否继续学业,林迎的答案也很明确。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可是此方世界广大学子最为崇高的理想,加之前世的林迎本就专精于科举制度的文史研究,读过的史料可以说多如牛毛。

如今重生过来,正是专业对口,说什么他也要在科举之路上有所作为才行。

好吧,林迎承认,自己除了读书好像也没有别的特长了,除了按部就班的科举之路,他真的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当种地的农户,或行商的商贾,抑或行军打仗的士兵,这些都非他所长。

还不如继续老老实实当他的读书人,说不准在这条道上他还有飞黄腾达的一天,也不枉原身的父母辛辛苦苦供他读书。

思量间,便是一串人着急忙慌的涌进卧室,林迎当然认识他们,是他这一世的父母、兄嫂。

以及那个新过门的妻子。


林迎的父亲名叫林兴旺,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庄稼汉,今年四十有六,由于常年在地里劳作,饱经风吹日晒,还不到五十,就已尽显老态,皮肤也是黝黑的,额前还勾勒起了几条厚厚的皱纹。

母亲徐氏,本名徐兰,要比林兴旺小上几岁,不像林父那样苍老,可在四十以上就能称呼“老太”的古代社会,林母自然也算不得年轻了。

听闻自家二郎大病初醒,林母急切地来到了床头:“二郎,你现在身体感觉怎样,有好些了吗?”

听着关切的话语,林迎撑起身子朝林母点头,努力用轻松的语气道:“已经好多了,就是还有些头晕脑胀。”

“那就好,那就好。”林母连连点头,说话间转身招呼三儿子,“三郎,还不赶紧给你二哥把今天熬好的药端过来!”

“好叻!”林阳听到母亲吩咐,哪里有半分推诿,赶紧站起身朝厨房跑去,准备将熬制中的汤药端过来。

有了母亲的关怀,作为父亲的林兴旺只是点了点头,面带欣慰道:“既然二郎觉得身体好多了,大伙儿就不要在这里挤着,屋内本就不大,挤这么多人也影响二郎康复。”

“是啊,爹说得没错,既然二郎身体有所康复,大家就把心放进肚子里好了,我们先出去,这里留给二弟媳妇就好了。”

说话的是大哥林成,是一个长得颇为彪实的男人。今年二十有一的他,相貌上与林迎颇为相似,只是因为经常下地干活,他那俊俏的脸也让风霜雕琢成了浓眉大眼的样子。

大哥是家中除林父之外最有话语权的,边上则是他的妻子丁氏,也就是林迎的嫂子。

听到丈夫的话,丁氏只是温言关心了林迎几句,就跟随林成一起退出了房间。

兄嫂之后,父母给新晋的媳妇孟芊芊使了一个眼色后,也跟着退了出去,等弟弟林阳心急火燎地端着汤药进到房间的时候,就看到屋内只有林迎和孟芊芊两个人了。

“咦,爹娘和大哥大嫂他们呢?”

将汤药放到一旁的木桌上,林阳诧异地问。

“他们说屋子小,人太多的话会影响夫君休息,所以都出去了。”林迎还没说话,孟芊芊温婉的声音就已经给出了回答。声如其人,孟芊芊的声线极其好听,林迎甚至觉得如果放在现代的话,说不准她还能靠声音出道呢。

“啊,这样啊,那我也出去吧。”

林阳恍然大悟地点头,他看了看四周,发现二哥这屋子确实是有些小了,谁让临时割了些地方做成书房了呢。

反正汤药已经拿来了,这里又有二嫂帮忙照顾着,他觉得留下也帮不上什么忙,干脆也准备出去了。退到门口时,他探了探脑袋道:“二嫂,那汤药有些烫,你可得吹吹凉啊……”

“知道了。”

孟芊芊看了那半大的孩子一眼,淡笑着点了点头,接着捧起那放在桌上的汤药,用汤勺舀起一勺送到嘴边吹了吹,觉得温度差不多了,便递到林迎嘴边。

林迎愣神,虽然他有着原主的完整记忆,也清楚面前这位女子是自己的结发妻子。可当面前这位高中生模样、实则却是自己妻子的女人如此贴心细致的照顾自己时,那浓重的违和感依旧让他愣了愣。

他何德何能,竟娶到了这么一位漂亮的妻子呢。

还如此的温良贤淑。

看到汤勺送递唇边,他亦步亦趋地张开嘴,喝下了温热的汤药。

嗯,真香……

不对,是真苦!

都说良药苦口,可这汤药喝起来也太苦了吧。

他整张脸都皱了起来,舌头连同舌根部位都有种难以诉说的苦涩感。

林迎回想起了自己读初中时父母给自己抓中药的场景,那时候喝药全靠一口闷,紧接着就往嘴里使劲塞糖……

可现在呢,糖是没有了,古代的糖可是稀缺货啊,值好多钱呢。

没有甜味冲淡苦涩,林迎的脸皱得更明显了。勺子里的治病汤药,俨然给人一种“耗子药”的错觉,说什么都喝不进去了。

“夫君……”柔和的声音忽然响起。

“什么事?”林迎下意识地抬头。

“夫君,喝药……”

就在这时,勺子在一股力的作用下直接抵到了他的牙齿,汤药也顺势灌入嘴中。

“咳咳咳……”林迎连忙吞咽几口,然后剧烈咳嗽起来,继而不可思议的看着妻子。

什么鬼。

说好的温良贤淑呢,怎得这么生猛剽悍?

孟芊芊被丈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脸颊爬上了些许红晕,连忙从一旁的荷包中掏出几块蜜饯,轻轻地塞到林迎的嘴里。

有了蜜饯的甜味,汤药的苦涩总算被压了下去,林迎回过神来问:“这蜜饯,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今天早上我回了趟娘家,看到家里有这些,就拿了点回来。”孟芊芊轻声说道。

林迎一愣,眼神从她脸上飘过。

好端端的回娘家,然后又在午前赶回来,不会是专程回去给他拿蜜饯的吧?

想到孟芊芊的娘家距离这里有十里多路,往返足有二十里,更别说外面冷飕飕的,看妻子那冻得微微有些泛红了的脸颊,林迎心头猛地涌起了一股暖流。

有一个这么关心自己的妻子,他上辈子是积了多大的德啊。


喝完药,孟芊芊又替丈夫擦了擦嘴角,最后在对方莫名热切的眼神中败下阵来,赶紧道了声“要帮嫂子做饭了”,就有些慌乱的跑了出去。

心里扑通乱跳,感觉自己的丈夫要吃了自己似的。

孟芊芊出去后,林迎还沉浸在自己“有妻子了”的愉悦当中。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此话当真不假!

前世的他可是名牌大学出身,一毕业就应考进入了所在省的文史研究所工作,不说青灯古佛为伴吧,那也是常年与书籍打交道的,偶尔外出,也是应所里派遣,去参加各种研讨会,与几个白发苍苍的老学究切磋技艺。

这样的日子过得久了,不是出家胜似出家,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出家人。

天地良心,不是他不想找另一半,实在是交际圈子里连蚊子都是雄的啊,以至于都已经奔三了,可人生的另一半却始终没有着落。

落的最后连自己怎么没的都没印象,只记得当时自己正对着某朝代的状元试卷分析它的真假。

倒是这一世好哇。

家庭和睦,娇妻在侧,除了家里穷了点,妥妥的人生赢家开局啊。

凭着前身的刻苦用功,这一世的他倒是有着不错的学识功底,加上前世的文史底蕴。

他还不信考不出一个功名来!

不过说到功名,林迎想起自己这一世的经历后不禁挠挠头。

也不知该不该唏嘘,总之自己这世的功名之路,似乎不太走运。明明已经十九岁了,却连科举之路最为基础的“童生”资格都还没有考出。

说得直白点,当前的自己固然是读了几年书,可真要论起什么成就来,却还只是个白身而已。

早年由于家境不好,林迎直到十一岁才开始蒙学,相比其他学童已经晚了好几年。但好在天资不错,又有蒙师推荐,隔年就拜了邻村的秀才孟夫子为业师,在孟夫子的悉心教导下,各项功课倒是一点一点赶了上来。

十五岁时,他第一次去县里参加了童子试,可惜当时学识浅薄,连县试的第一场都没能通过,就惨遭淘汰。

有了这次经历后,林迎痛定思痛,决定花上两年时间进行沉淀。

眨眼,两年过去,于是十七岁那年,他又参加了第二次县试。

但这次老天爷似乎依旧没有眷顾他,由于临考时过分激动,他在饮食方面稍有不慎结果闹了肚子,再次不中。

至于一年前的第三次县试,则直接感染了风寒,不中。

眨眼,他已经十九岁了,今年是他第四次参加县试。

可谓是“身经百战”的老考生了。

历数脑海中过去几年的经历,林迎便有些唏嘘不已,这么看来,自他拜入孟夫子门下以来,似乎除了拐跑了人家的女儿之外,没有任何的成就啊。

三战县试而不利,可不是什么光荣的事。

说是黑历史都不为过。

眼看着今年就要第四次了,这次可不能再失利。

家中供自己读书,可是花了大力气的,笔墨纸砚种种花销,放在寻常富贵人家自然不在话下,可他家是普通的农户啊,一人读书、全家节衣缩食,可是真实写照!

哪怕家里人不说,他也无法厚着脸皮继续读下去啊。

何况大哥也已经娶妻,固然嫂子丁氏是一个柔和贤良的人,她嘴上没说什么,可心底里会不会不平衡就很难说了,尤其等双方都有了子嗣后。

“哎,脑阔疼啊……”

林迎揉了揉自己的脑门,倍感压力巨大。

当然了,考肯定是要考的,既然选择了这条路,他就没打算轻言放弃,况且,读书是最容易达成阶级跃迁的方式,他林迎也得争一争。

至于说下次县试的日期……

按照多年的考试经验,他知道县试一般都放在每年的二月进行。

如今已是一月中旬,估摸着县衙那边近期就要张贴县试的公告了。

到时候就会公布考试的具体日期,和报考的截止日期。

而公告之后,各乡的考生就要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县衙的“礼房”进行考试登记。

其间还要走各种程序,算算时间,已经很紧了。

林迎蹙眉,想到自己依旧带病的身子,一种紧迫感油然而生。


古时的农家一般一天只吃两顿饭,早饭在上午的八九点,也就是十二个时辰中的辰时吃,晚饭则是下午四点多,也就是申时吃。

不过考虑到自家二儿子大病初愈,林家特地将早饭前移,并在早晚之间加了一顿午饭。

等林迎缓缓走至厨房时,嫂子丁氏已经在母亲徐氏的带领下做好了饭菜,正在摆盘。

木桌上菜色不多,基本都是时蔬或者野菜,当然也偶有一些荤腥,那也是多亏了自家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鱼塘,时不时可以捕条鱼上来填补一下一家人的五脏庙。

林迎走进来厨房的时候,桌上已经摆好了碗筷,他搬了条凳子,便与孟芊芊一起,坐到了饭桌前。

林家没有女子不上桌的说法,大家都是一家人,吃饭的时候也是整整齐齐,当然主座肯定是一家之主林兴旺老爷子的。

边上则是母亲徐氏、老大一家的座次,林迎作为老二,与妻子孟芊芊一道坐在边上,至于老三林阳,目前还没有成家,哪有空就坐哪。

等林迎坐下后,一家人准备开饭了。

不大一会儿,嫂子丁氏熟练地将一个大号瓦罐放到了桌子边上,这瓦罐里装的都是饭。

没办法,一家七口人,一顿饭要吃掉好几斤粮食,需要一个大容器来装。

习惯了现代社会的山珍海味,眼前这顿饭菜实在算不上可口,不过在古代社会,林家能养活这么大一家子,还有余力供一个读书人,已然算是较为成功的农户了。

林迎吃着略微有些刺嗓子的稻米,倒是没有太多不适,毕竟这具身体就是这么吃过来的,多了些“记忆”后,也不至于变得娇生惯养了。

何况考虑到林迎这个病号,今天餐桌上还多了一盘炒鸡蛋。

真是不错的饭菜了。

吃完饭,大嫂丁氏跟着母亲一起在厨房清洗碗筷,孟芊芊是新嫁媳妇,暂时不用做这些,则扶着林迎来到屋檐下,找了个可以避风的地方开始晒太阳。病人需要多晒太阳,这样病情才好得快。

林迎这一坐就是差不多半个时辰,浑身晒得暖洋洋的他,只觉得浑身舒坦。

之后风有些大了,孟芊芊怕他着凉,又扶着他进了屋。

……

病号的生活虽然舒坦,但也无趣。

转眼之间,几天过去了,院中的积雪逐渐消融。

林迎的身子在经过一番调养后逐渐好转,他本人也终于脱离了被汤药支配的恐惧,重新拾起书籍开始温读起来。

这天,他正站在院中,手持《论语》、仰望天空,看着云卷云舒。

林家村整个村落都位于一个豁口的山坳中,三面高山呈喇叭形耸立,山势阻挡了低层的水汽,却也形成了别样的景致,目极之所均是郁郁葱葱,与天上的白云一道,勾勒出一副美丽的画景,青山绿水白云,让人分外沉迷。

忽然听到一阵细碎的脚步声,扭头就看到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青人熟门熟路地走进了他家的院子。

那人走进院子后,径直朝水井那边走去,还没等林迎告诉他屋里有热水,就已经熟练地打上了一桶水,然后不顾井水冷冽刺骨,直接吨吨吨地豪饮了起来。

这个年青人林迎认识,正是他大姨的儿子,也就是他的表哥,蒋武。

林迎母亲徐兰共有一个弟弟、两个姐妹,名字也依次为梅兰竹菊,徐兰排名第二,是家中二姐,而表哥蒋武的母亲,正是林迎的大姨徐梅。

多年以前,徐梅与她的丈夫蒋孝就搬去了县城居住,目前在县城经营着一间杂货铺,日子过得还算富足,蒋武作为两人的独子,自然也跟着去了县城。

“表哥,什么风把你吹过来了?”看到蒋武足足喝了半瓢井水,林迎才耐着性子上前问道。

“表弟,是……是我娘让我过来的。”蒋武喝完水,喘了口粗气道。

“有什么事吗?”林迎好奇地问。

县城距离这里可有几十里路,来回一趟少说要花去半天多时间,看蒋武的架势,分明是赶着时间过来的,这得是有相当急的事吧。

“是这样,县衙张出布告了,今年童子试的日期已经确定了,我娘专程让我过来通知你。”

“真的?!”

林迎精神一振,事关童子试,他赶忙追问:“具体是什么时候?”

“……布告说了,童子试正式开考定在下月十八,所有考生要在本月底前到县衙礼房完成登记,具体什么流程我记不得了,不过我娘说……这些表弟你应该是清楚的。”

蒋武说着憨厚地笑了下。

林迎听完脸色则是一黑,他能不清楚么,好歹之前已经考了三次了。

该走怎样的流程,对他来说还不是驾轻就熟?

心里暗暗无语了下,但林迎还是十分感激表哥不辞辛苦大老远专程赶过来通知他这个消息的。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也要看这是谁的远亲,起码对于大姨一家,林迎是抱有一定敬重。

“对了表弟,你哥和姨父他们上哪去了?”蒋武左右瞭望,见院里只有林迎一人,不由问道。

“哦,最近农忙还没开始,父亲还有大哥说不能闲着,过去帮人砌房去了。”林迎如实地说道。

农忙一般要从二三月份才开始,现在是一月中旬,田间地头的事情正好不多,作为有着七口人的大家庭,林父他们自然不能将全年的期望都寄托在地里,所以在平时农活不忙的时候,自然要找些其它事情做。

正巧这几天村里有个大户在建新房,林父便带着大儿子林成过去给人家打零工去了。一天忙碌下来,父子俩少说能挣四十几个铜钱。

对于庄稼人来说,这已经算是不错的回报了。

要知道林迎的前身曾给书局抄过书,抄一本中等篇幅的书大概要耗时一个月,也就挣个五六百个铜钱的样子。

在大周朝,铜钱的购买力还是相当强的,一个铜钱大概能买一个大白馒头,两个铜钱则可以买一个带肉馅的包子。兑换方面,一个铜钱即一文钱,一千文用细绳索串起来,即一贯,也就是一两银子。

而民间用工一般是以劳力来区分,体弱者,如女子、小孩,做工一天可拿十至二十文工钱。

壮劳力,则可拿二十文至三十文工钱。

父子俩干一天活就能赚四十几文,持续一个月差不多就是一两多银子了。

对于常年在田间地头劳作,一年也挣不了几两银子的农户来说,实在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工作。

反正现在刚刚病愈也没有心思抄书,原本林迎也想过去搬搬砖、打一下工的,结果被林父和大哥以“身体还未完全康复”为由给挡了回来。


好吧,不能出工为家里创造收入,林迎感到十分惋惜。

但转念一想,眼下县试将近,而他的“本职工作”毕竟是要在科举之路上出人头地,以另一种方式回馈家族。

那么对他来说,如何在县试中博得一席,才是最为要紧的。

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他也便收起了“打零工”这种赚快钱的心思。

现在蒋武过来,给他带来了童子试的具体时间,林迎更是知道科举之路上的第一个拦路虎,已经近在眼前了。

童子试又称童试,它不是一场考试,而是包括县试、府试、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

是一级一级往上考的,其中县试放在县里举行,一年考一次,由本县县令亲自主持,旨在从治下的众多学子当中筛选出一批学识过硬的好苗子。

这些通过县试考核的优异学子,再进一步参加由知府亲自主持的府试。通过府试考核的,即获得了“童生”资格。

和县试一样,府试也是一年举行一次。

童生,并非字面意义上的“孩童学生”,而是一种受到官方承认的资历。

这里的“童”,指的是学术层面上的“幼童”,与实际年龄无关。所谓达者为先,没有学问的,终其一生也不过是思想上的幼童,所以即便是四五十岁的老童生,也不乏有之。

甚至可以说,有相当多的读书人,毕其一生都止步在了“童生”这道关卡上。

虽然这些童生回到乡下后完全可以开间私塾,教教蒙学什么的,这在绝大多数百姓的眼里,已经是非常体面的行当了。

但读书的意义若仅是如此,那人生未免太无趣了。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假使有朝一日自己的才学能够为帝王所看重,自此踏入庙堂、出仕为官,为天下百姓谋福,那才是读书人精神世界的至高追求。

可惜,最终能达成这一目标的,仅占极少数。

更多的还是泥沙俱下,做了陪衬红花的绿叶。

童子试的最后一场称作院试,由主管一省教育及科考事务的提学官(学政)定期巡视各府时举办,因提学官又称“提督学院”,故由提学官主持的考试就叫“院试”。

提学官的任期为三年,其间将举办两次院试,所有历年取得了童生资格的学子均可参加。通过院试的童生,即获得了“生员”资格,民间俗称“秀才”。

成为秀才后算是拥有功名了,是真正意义上的进入了士大夫阶层,自此拥有了免除徭役、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

暖阳照耀的院子里,随着蒋武带来县试即将开始的消息,林迎的心血有点沸腾了。

好似人生的大考,既让人期待,但又不免的令人感到彷徨。

林迎兴奋之余,还有些忐忑,他不清楚凭借自己现在的学识能力,到底能走到哪一步,是像前几次那样止步县试?还是人生发生逆转,在接下来的县试、府试,甚至院试中,大放异彩。

这些都让他万分期待。

只是他也知道,现在幻想这些没有什么意义,科举之路凭借的是真材实料,倘若肚里没货,该止步在哪里还是会止步在哪里。

因此,林迎给自己定下了一个非常现实的目标——先通过县试和府试,成为童生再说!

要是连童生都拿不到,那意味着自己不适合科举这条路,还不如趁早改行。

傍晚时,林父和大哥林成结束一天的出工,踏着艳红的夕阳回来了,他们脸上带笑,手里还抓着一串铜钱,一派喜气的样子。

村里干活工钱一般都是日结的,这样当天干完活,当天就能拿到工钱,苦去甘来,也算不枉一天付出的汗水。

此时林家的祖屋升起了一缕炊烟,林母带着两个儿媳正在厨房准备晚饭。

等到晚饭快要准备好,三弟林阳也嗅着饭香回来了。

林阳年纪虽小,却也是家中的劳力,今天一天他都在自家的田里割牛草,等这些牛草稍微晒干之后,就可以卖给村里的养牛户换些小钱了。

虽说牛草不值几个钱,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能换上几枚铜板也是好的。

当晚,因为外甥蒋武的到来,林母徐氏特地多做了份咸菜炒冬笋招待他。

咸菜是自家腌制的,笋则是从后山的小片竹林里刨出来的还未冒头的冬笋,冬天的笋带着点甜味,配合上刚刚腌制的白咸菜,十分下饭。蒋武一口气就吃了两碗饭,一边吃还一边夸奖二姨的手艺要赛过城中的酒楼大厨,听得林母脸上一直挂着笑容。

饭后,一家人没有马上散去,而是端出了一个火盆,往火盆中添了些木炭,便围着火盆坐成一圈,一边烤火,一边唠起了家常。

林迎便借机将蒋武带来的有关此次县试的消息告诉了大家。

林父听完沉默了下,看着一家子的目光都看向了自己,他知道自己的意见十分重要。嘴里叼着烟杆用力吧嗒了几口,一番吞云吐雾后,他猛地一顿手中的旱烟,不容置疑地道:“考!这次老二一定要去考!”

说着,略显浑浊的眼睛看向林迎,带着期盼道:“老二觉得怎么样,这次要不要去考?”

林迎当即表态:“儿子当然想去考!”

林父点点头,看向一旁的大儿子:“老大的意见呢?”

林成平时的主意不多,但在弟弟参加县试这件事上却并不含糊。

“老二苦读那么多年,平时农忙也跟着咱们一起下地,晚上回来再继续看书,不去考实在太可惜了。”

林父听完心里有数了,他看向一旁的徐氏:“既然老二决心了去考,老大也不反对,那各种准备也不宜太迟,无非是多花几个钱的事。正好家里还有些积蓄,到时候让老二带上二两银子去县城,想来也是差不多了。”

徐氏点头:“二两银子肯定够了,孩子他大姨也在县城,到时候让她稍微打点一下。”说完看向蒋武:“小武,这次还要辛苦你了。”

“不辛苦不辛苦!”蒋武赶紧摇头。

因为县试要一连考五天,且每天都是天还没亮就要赶到考场,所以作为家里少数几个生活在县城的“地头蛇”,每次林迎去县城赶考,蒋武势必都要抽出空来从旁帮衬,直到将林迎安然护送进考场为止。

个中辛苦,自然不在话下。

好在蒋武任劳任怨,对自家表弟参加县试这件事也是极为上心,每年都是鞍前马后的,从未发过半句牢骚。

对此,林家上下都是看在眼里的。

接下来,全家人围绕林迎赶考这件事展开了一番讨论。其实林父作为一家之主,是有权对如何使用银子进行拍板的,但考虑到这二两银子对于林家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

亲兄弟还需明算账,何况是动用到这么大钱的事情。该讨论的地方还是要讨论的,林父活了这么大岁数,经历的事情多了去了,可不想因为几两银子,而造成一家几个兄弟间心生龃龉。


一场县试就需要用掉二两银子,林迎听着一家人讨论得热火朝天,心中不由暗暗一叹。

对于农家来说,二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啊。

青川县地处南方,良好的光照和水汽可以保证地里庄稼一年收获两季,但受限于土地肥力及种子的情况,哪怕再怎么精耕细作,对于产量提升却也是有极限的。

按单季亩产平均两百余斤稻谷计算,两季耕作全年亩产大约也就在五百斤上下。

据林迎所知,自家共有田地十亩,也就是说,全年共可收获稻谷差不多五千斤,在扣除所需缴纳的税赋和留足全家七口人的口粮后,实际可用作贩卖的稻谷,大概只有两千余斤。

大周朝以150斤为一石(dan、担),两千余斤约为十五石,按照一两银子可购买两石粮食的市价来算,林家一年的收成大约可兑换七两多银子。

当然再算上家中女子做些针线活贴补些家用,以及林父他们偶尔打打零工,全年一家子的总收入大约在十五两银子上下。

至于林迎自己。

虽说平时给书局抄书可以赚些外快,贴补一下家用,但只要他继续坚持科考,那笔墨纸砚总是需要花钱的吧,除非他愿意放弃科考之路,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年下来,他能不向家里伸手要钱,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换言之,全家辛苦一年,才攒出十五两银子而已。

这可是要养活七口人的!

天寒总得添衣吧,隔三差五,总得吃顿荤腥吧,还有亲朋好友间的人情世故、婚丧嫁娶,这些都是要花钱的。

扣除掉这些开销,一年能够结余下五两银子,已经算是持家有道了。

因此,林父舍得拿出二两银子用于支持他参加县试,这份魄力与态度,足以让林迎感动万分。

虽说不上砸锅卖铁,但也差不多了啊。

“爹你放心,这次县试我一定考出好成绩来!”林迎掷地有声地道。

林父却不爱听这种保证的话,瞪了他一眼,道:“还没考呢,瞎保证什么,这次只要你认真考,不管最终成绩怎样,咱家还会缺了你这点考试的钱?就算这次没中,大不了……明年再考,呸呸,你瞧我这说的什么昏话,总之你尽力了就好。”

说完,林父低下头,又吧嗒了几口旱烟,一番吞云吐雾。

林迎沉默地点了点头,他自然清楚老爷子话语中的意思,那就是即便今年不中,来年还会支持他再考,毕竟老爷子对“家里要出个读书人”有着莫名的偏执,平时扣扣搜搜的他,在支持儿子科考这件事上却是罕见的大方。

这份大方,让林迎心生感慨的同时,也觉得肩头的担子沉甸甸的。

“对了姨父,这次我过来除了告知表弟县试的消息外,其实还有一件事想要与你商量一下……”见现场有些安静,蒋武适时地说话。

“什么事?”林父看向他,烟熏的眼睛微眯着,显得比较随性。

“是这样,我爹娘不是在县里开杂货铺嘛,与县里的商行有些生意上的往来……”

说到正事,蒋武坐直身子,娓娓道来:“前阵子听商行那边说,城里有位姓方的员外近期要在家里办喜事,就找到商行想委托商行替他买些竹子用来搭台,商行询问了下我爹,我爹一琢磨,姨父你这边不正好有一小片竹林嘛,就想替姨夫揽下这笔生意。”

林家除了十亩地外,院后头那边倒是还有一个鱼塘和一小片长了竹子的小山地,不过鱼塘很小,每年捕获的鱼堪堪够家里人吃上几顿,不提也罢。

倒是那一小片竹林,虽然只有一亩半分的样子,但每年能长出的成竹却也不算少。

只是平时林父没什么门路,加上老人家乐善好施,竹子又是极好的农用资源,所以那些竹子多是让附近村民砍了用作庄稼的隔栏,碰到几家不好意思的,也就象征性的收几个铜板,反正一年到头也换不来几个钱。

因此,对于那小片竹林,林父也就懒得打理了,要不是冬春两季时还能产出些新笋用作菜肴,他都快忘了自己还有一小片竹林呢。

听蒋武的意思是,今年这些竹子有销路了?

“商行那边怎么说?”林父感兴趣地问。

“姨父,商行那边自然是想做成这笔买卖的,商行掌柜的意思是,如果姨父愿意卖的话,他们愿以二十文一株的价格进行收购,当然前提必须是竹子品相端正,弯曲、开裂、短节的统统不要。”

“等等,多少一株?”林父瞪大了眼睛追问。

就连一旁的徐氏以及两个儿媳妇,也微微露出惊讶的表情。

“二十文一株……”蒋武重复道,“之所以这么高的价,是因为本县缺竹,如果从其它地方运来,沿途脚力也要花不少钱。”

林父霍的一下站了起来,开始围着火盆来回踱步,嘴里不断念叨着:“二十文一株、二十文一株,这劳什子竹子,居然这么值钱……”

早前怎么没有人告诉他这个事情啊。

林父眼睛都要绿了,要知道先前他对自家的竹子可是不在意的啊,完全是任由其自生自灭的长着。

要是知道竹子可以卖这么高的价,他说什么也要悉心照料啊,那样每年都可以砍些去卖钱了……

都说竹子三年成材,可砍伐,砍了成竹还有新竹,每年都是蹭蹭蹭的往上长!

那得是多少钱啊……

林父痛心疾首。

自己和大儿子辛苦一天,也才赚四十几个铜板而已,还不到两株竹子的价钱。

“小武,那什么商行一共要多少竹子?”

蒋武道:“这次方员外搭台子大概要用掉三十株,商行意思是索性就收购五十株,多的他们准备劈开做篾条,顺便找人编些背篼、簸箕之类的东西,放在商行里卖……”

“二十文一株,商行要收五十株,那就是一两银子!这生意做得、做得!”

林父嘴里念叨着,嘴巴一咧,一副喜不自胜的样子。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心里咯噔一下,扭头问自家大儿子:“老大,咱家这破竹林能砍出五十株竹子不?”

别是能卖上好价格了,自家却提供不了啊。

也怪老爷子之前对它们不上心,现在连竹林是个什么状况都不太清楚。

好在大儿子林成对自家竹林还是有些了解的,只见他一脸喜色,道:“爹,你就放心吧,咱家的竹林长势极好,儿子昨日才挖了些冬笋回来,对那的情况非常了解。”

小儿子林阳也跟着附和:“是啊老爹,咱家的竹子长得可好了,大的有碗口那么粗呢,笔挺笔挺的。”

“那就好、那就好。”

听两个儿子都这么说,林父顿时笑得合不拢嘴,这一刻他恨不得把所有竹子都砍了卖给商行,全部换成白花花的银子。

当然了,这个念头只敢想想,他也知道细水长流的道理,真要全砍了他反倒舍不得了。

这时候一旁的林迎忽然发声道:“一般多年未砍的竹林,一亩可产竹三百株左右,扣除应留下的一百株母株,实际可砍伐的上限为两百株。不过咱家的竹林疏于管理,估计一亩半的山地一共只有两百株左右,扣掉母竹的话,砍个一百株成竹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所以提供商行所需的五十株,可谓绰绰有余。”

“咦,老二,你对这些怎么这么了解?”林父惊奇地问。

林迎一愣,笑着说:“我是从一本杂记中看到的,上面有相关的描述。”

反正遇事不决,往杂记上推就是。

对此,包括林父在内的所有人都深信不疑,尤其林父,此时更是不住地点头,看吧看吧,多读点书还是有用的。

看着儿子从容淡定的样子,虽然不知道他说的对不对,但感觉很有道理的样子。

果然,家里有个读书人,还是很有必要的,关键时候,能给家里提一提底气。

倒是儿子说到原本一亩竹林可砍伐两百株竹子,而自家因为疏于管理一亩半分才只能砍一百株时,林父不由得老脸一红,露出了赧然之态。

先前他哪知道竹子这么值钱啊,左右想想反正竹子也没渠道卖掉,与其友情支援本村的村民,还不如每年挖些竹笋来吃。加上民间生活自古多艰,吃饭尚且成问题,自家守着片竹林,还不拼命的挖笋吃?

所以每到冬春两季,当觉得菜不够吃了的时候,林父都会招呼儿子去山上挖些笋回来。一来二去也就养成了习惯,以至于都不用老爷子招呼,只要他一抬眼,儿子们就知道该去挖笋了。

那架势,说是刨地三尺都不为过。好好的竹林哪经得起这样的“糟蹋”,所以说,自家竹林产量不丰,作为大家长的林父,有着无可推卸的责任。

不过总体来说,林父还是十分高兴的。

既然竹子自家可以提供,而商行那边又愿意收,这桩买卖可就达成了。

重要的是,这是一两银子啊。

就跟天上掉下来似的。

“小武,这回多亏了你爹从中牵线……”林父热情地道,“改天有空我去县里,一定找你爹喝一盅!”

“姨父说的哪里话,都是自家亲戚,一点小忙而已。”蒋武憨憨一笑,连忙摇手。

“这可不是小忙!”林父面色一正,高兴道,“咱们青川县有竹子的何止我林兴旺一家,但重要的是销路!商行能与我做生意,你爹功劳最大!”

林父是个明事理的人,盘算着说什么也要到县里走一趟,一则与商行达成买卖,最好能够维持长期的买卖关系,这样自家这一亩半分竹林每年都能多赚个一二两银子;二则也要去蒋家一趟,亲自表示感谢。

由于“天降”的一两银子,林家几口人的情绪都十分高涨,饭后的闲聊便在这良好的气氛中持续着。

很快便到了亥时三刻(21:45分),此时夜色已深,偌大的林家村俨然停止了活动,偶有几声犬吠,倒是愈发凸现夜晚的幽静。

一家人反应过来,见已经这么晚了,便熄了火,互道了声问候后,就各自回房了。

至于蒋武,今晚只好委屈他暂时与林阳挤一挤。


冬天的夜漆黑而寒冷,从柴房出来的刹那,一股冷冽的寒气便如锋利的刀刃,袭面而来。

林迎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天空,只见夜空中是一轮半饱的月影,蒙蒙的月光,在这冷如水的冬夜里,是如此清冷。

“夫君,你仰头干什么,看星星吗?”

孟芊芊走在林迎边上,见他抬头看天,也跟着抬头望了过去。只见这昏暗的夜空,月明星稀,景致确实还不错。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半饱的月亮又要变月牙了。”

“是啊,马上要到月底了,夫君既然要参加县试,就要赶在月底前去县衙礼房完成报名,时间已经比较紧了呢。”

孟芊芊到底有个做秀才的爹,从小耳闻目染,对这本县一年一次的“重大考试”十分了解,而且这次也是她嫁到林家后,自家夫君参加的第一次考试,她也希望夫君能考个好名次。

没准她还能搏个童生媳妇或秀才娘子来当当。

林迎点点头,这时正好一阵冷风吹来,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赶紧伸手紧了紧衣领,便与孟芊芊一道,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回到房间后,他没有第一时间踏入卧室,而是交代了妻子几句后,径直钻进了自己的书房。

其实说是书房,不过是从卧室隔出的一个仅有一丈见方的小房间(10平左右)罢了。屋内的摆设也十分简单,一桌、一椅,再加上一排用于放置书籍的书柜,就再也没有其它了。

木质的墙板,偶有几只冻僵了的壁虎,角落的蛛网,尤显得几分清冷。

此时案头还摆放着笔墨纸砚,以及一本装订好的话本。

林迎搓了搓自己的手,哈了口热气后,径直走了过去。

熟练地将桌上的油灯点亮,之后往油杯中添了些灯油。做完这一切后,林迎只身坐下,研了研面前几近冻结的墨,顺便从左手边一叠尚且是空白的纸张中抽出一张,放于案上。

然后对着装订好的话本,端正笔,便一字一字地抄录起来。

字写得不快,但胜在笔触稳健,排列整齐。顿时,一列列正雅圆融、风格秀润的台阁体字迹跃然纸上。

台阁体,又称馆阁体,讲究黑、密、方、紧,乃楷书之匀圆丰满者,其字迹方正光洁,强调的是规范与美观,大体相当于后世的标准印刷体,可使阅读者一目了然。

也因此,此种书法遂成学子必学的书体,常用于科举答卷上,可使作品加分不少。

虽然学术界对台阁体多有批评,认为它字体千篇一律、扼杀了书法的随性,到了清末更是因其常用于科举而被套上了僵化的帽子。但林迎却不那么认为,一种字体有一种字体的用法,出错的不是字体,而是它的书写者,用它干了什么。

出版书籍嘛,讲究的就是清楚、标准地传达词义,要是那些传世的经典著作全部用草书,乃至狂草来书写,那叫怎么回事啊。

没错,林迎现在又在抄书了。

既然已经准备好了参加县试,那么给书局抄书的工作就要暂且放一放了,所以林迎准备今晚将剩余的内容抄完,等明天交了稿之后,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就不接新的活了,安安心心在家温书备考为好。

得益于前身扎实的功底,林迎抄书的速度很快,眼前的纸张一点点减少,终于,当他画下最后一个句读,这本名为《剪灯新话·牡丹灯记》的古代小说可算被他抄写完了。

“灯前月下,逢五百年欢喜冤家,世上民间,作千万人风流话本……”

伸了一个懒腰,林迎颇为满意地看着自己抄录的作品,不住地点头。

虽然眼前这话本不是自己原创,但好歹也是经自己之手诞生的,莫名的有点成就感啊。

就是不知道等它装订成册后,会被哪位文人雅士购买走。

林迎悠然想着,忽然间觉得有点发冷,嘴上不禁嘟囔:“这该死的冬天,也忒冻手了……”说着,他起身吹灭了油灯,便往隔壁卧室走去。

此时妻子孟芊芊已经整理好了床被,正坐在床边做着针线活。

“怎么不坐到床上去,这外面多冷啊。”林迎走到她身边,关心地问。

几天下来,林迎已经逐渐适应了当下的生活,而对于眼前这位自己明媒正娶的妻子,自然也是接纳的。

何况孟芊芊长相秀美,有如此娇妻,还有什么好奢求的呢。

走近一看,原来孟芊芊正在缝补一件长衫。今晚听闻夫君就要参加县试,她打算早点将手中的这件长衫完成,过些天她的夫君好穿着它进入考场。

这里就不得不说到大周朝的科举制度了,就跟后世的各种考试不乏作弊者一样,延续几百年的科举考试由于事关功名利禄,自然也就存在考生作弊的情况。

尤其多年考试都不中的老生,眼见“垂垂老矣”,作弊之心更烈。

所以为了尽可能防范作弊,古人也在制度上进行了十分严格的规定。

最直接的一条就是,规定所有考生入场考试时必须身着单衣,即单层的衣物。只是此举虽然杜绝了考生夹带小抄等作弊道具,可天寒地冻的,如果只穿单衣,那诸位考生可就遭殃了。

于是考生们想出的应对之策就是多穿几层单衣,等到了考场时,再一件件脱掉进行检查便是。

“夫君不碍事的,我这就要做好了。”孟芊芊说着,抬起脸露出一记微笑,还将长衫拿起来与林迎的身形比对了一下,看做成之后是不是服帖。

烛火下,娇艳的俏脸更显动人,逼仄的卧房里逐渐生起一阵年轻夫妻间的儿女情长。然而当林迎触碰到她冰凉的手指时,眼前的诗情画意忽然仿佛被一盆冷水熄灭,他不禁心疼地道:“还是明天再做吧,反正距离正式考试还有几天,也不急于一时。”

“可是……”

“别可是,我是你夫君,要听我的。”

林迎面色一摆,故作严肃地道。

“好叭……”孟芊芊见他态度坚决,并且这天寒地冻的深夜也着实寒人,她的坚持也就软化了。想着不如就听从夫君的意思,明天再做也不迟。

而且天色都这么晚了,也是时候该休息了。

心里这么想着,孟芊芊起身将手中的针线活往边上放了放,等放置妥当了后又回到床前,两手慢慢地脱掉罩在身上的衣裳,露出了里面的贴身衣物。兴许是感到了冷,之后她快速解开盘在脑后的发髻、褪去脚上的布鞋,便一骨碌钻进了被窝。

林迎见状露出了一抹笑,然后没有犹豫,同样快速地将身上的外套一脱,便赶紧掀开被子钻了进来。

相比于房间里的清寒,被窝里明显要暖和许多。

此时林迎身上的这一床被子是今秋时林母专门请人弹的新被子,光是棉花就塞了好几斤,因而盖在身上有种沉甸甸的感觉,十分保暖。由这一细节就可以看出,林母在被服等的用度上是舍得花钱的,这一点与印象中林父的“吝啬”,可以说正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但林迎也感觉到了,自己的被子虽然是“上乘货”,但身下的床却并不大,因而躺下两人时,不免要有身体上的接触。

有钱找人弹被子,却没钱请木匠换张大床。

他怎么有点不信呢?

林迎低头一看,发现娇妻那张近在咫尺的俏脸似乎更红了,不由愣了愣,然后会心一笑。

“夫君,我们睡吧。”孟芊芊低声道。

“嗯,睡……”

林迎心领神会,顿时明白了老母亲的良苦用心。

这么看来,床小也有床小的好处,困难总得克服的嘛。

接下来的故事自然是言语难表,林迎虚心纳谏,面对困难,却也是个从善如流之人。

他不由想起了话本中的描述,正所谓,水骨嫩,玉山隆,鸳鸯衾里挽春风。良辰美景在前,他也不是个拘泥于浅尝辄止的人啊。

……


第二天,骄阳初升,暖暖的阳光透过层层雾霭,洒到了山间地头,照亮了整个林家村的角角落落。

林迎起了一个大早,刚出门,就发现林父似乎起得更早,这会儿已经吃好饭,正准备随蒋武一起去县城。

看到他出来,林父朝他招了招手:“今早我要随小武去趟县里,顺道帮你打探一下县考的事,二郎你呢,也别闲着,趁今天有空,不妨去你岳丈家一趟,也好向他请教一下学问。”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临时抱……”

“临时抱佛脚!”见父亲忽然卡壳,林迎顺势说道。

“对,就是抱佛脚,咱家虽然不尽信这个,但大家都这么说,肯定有它的道理。”林父又开始讲道理了。

林迎笑着应承,其实就算老爷子不说,他今天也是准备去老丈人孟夫子家走一趟的。

一则前些日自己生病,老丈人听到消息肯定也有所担心,如今自己病好了,上门走一趟,也好让他们宽心。

二则,孟夫子好歹是自己的业师,又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秀才老师,自己此次参加县试,当然少不了要让他指点一下。

正如老爷子说的,这叫临时抱佛脚!就像士兵即将上战场,临阵磨枪,不亮也光。

说到底,其实县试的难度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大抵只要熟读四书五经,能够引经据典、谈论一番自己的见解,通过县试的概率还是相当大的。

县试的难,其实不是难在它的题目有多么刁钻,而是难在考生们缺乏视野,无法从更高的维度进行俯瞰。

写出的文章自然是附会于口,满纸空言。

这是非常现实的,古时交通不便,考生们百十年都没有离开过本县,无法实践出真知,仅从几本著作就想拥有治世的能耐,岂不是在天方夜谭?

加之,古时丛书资源匮乏,对经典的解读,也常常局限在小范围内的理解当中,没有经历过各种文学派系的碰撞,又哪能在文学的高岭上开花结果?

这时候一个名师的教导,就显得难能可贵了。他能极好地提升学子的视野,让他们站在更高一层的维度看待问题,以最为廉价的成本,使学子们少走许多不必要的弯路。

所谓眼界决定成就,这大致就是为什么,文学大家族的后人,总能在科举之路上领先于寒门子弟。

归根结底,还是落后的经济发展,禁锢了学问的传播。

而缺少了传播的学问,是难以在“碰撞中”完善自身,继而擢升层次。

至于文人常说的“半部《论语》治天下”,他们这么一说,你也就这么一听。熟读《论语》陶冶一下情操、做一个对社稷有用的高品德之人自然是极好的,但真以为读了半部《论语》就能治天下了,那不是瞎瘠薄扯淡嘛!

林迎拥有后世文史研究所的见解,大方向上的把握肯定是没有问题。

他担心的,反倒是在一些小细节上翻车,所以此次去老丈人家,他就是想向孟夫子请教一下,怎样才能“更稳”地通过县试。

这边林父耐心嘱咐了林迎几句,见林迎听进去了,便不再多说什么。毕竟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再也用不着他再这么苦口婆心了。

想罢,林父转过身,悠悠然地掸了掸手中的一顶棉帽,将棉帽戴好后,便揣着一个水壶,迈开步子,招呼蒋武一起出门。

林迎目送着林父和蒋武走出院子,直到人影渐渐消失在视野中,他才收回视线。

接下来林迎没有马上就出门,而是吃过早饭后,又钻进了自己的书房。

他准备赶在午饭前,先作一篇文章出来,到时候拿着文章向孟夫子请教,也算有的放矢。

况且,倘若他不作文章、两手空空就上门,即便他娶了人家孟夫子的女儿,怕也是会被孟夫子拿着扫帚扫地出门吧。

——在考的学子面见老师,居然不带文章过去,这是对学业的多大懈怠!

以记忆中林迎对孟夫子的认知,这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总之,林迎明白,如果不带文章过去,绝对没他好果子吃!

书房里,林迎伏在案前奋笔疾书,不一会儿,一篇约五六百字的文章便出现在纸张上。

依旧是台阁体,字迹规整而不失飘逸。五六百字,总共消耗了四张白纸,中间没有任何涂污,从卷面清爽的角度看,算得上一篇极好的佳作。

至于文章的内容,林迎写得也是非常有感觉,字与字之间都仿佛有着某种灵性似的,前字引出后字,一时思如泉涌,一气呵成。

这要是换作以前的他,此等文章,不得苦思冥想个把月才能写出来啊。

林迎满意地端详了一遍,觉得没问题了后,吹了吹纸张,便将它们收入专门定制的木匣子中,又将木匣子放入可肩背的书箱里。

从书房出来,他看到孟芊芊已经收拾好了一个包裹,正站在门口等着自己。

这次拜访孟夫子,林迎准备带着妻子一同过去。毕竟路程不算远,带着人家的女儿常回去走动走动,也是很有必要的。

至于包裹里面装的,不是别的,而是晒成干的冬笋。

笋干是林母自己晒的,见林迎他们要去孟夫子家,她说什么也要他们带上一点。用她的话说,镇上在卖的笋干可没自家的新鲜,何况花那冤枉钱干啥,要吃笋干来她家拿就是。

“娘,我和芊芊这就出门了……”

路过柴房的时候,林迎向着柴房门口正在晾晒衣物的林母打招呼。

“去吧,你们俩早去早回。”

孟夫子住在镇里,距离这有着十里多路,这点距离说不上多远,但也是要走上一阵的。

“嗯,晓得!”林迎应了一声,就背着书箱,牵着孟芊芊的手,一起出门去了。

此时的孟芊芊那叫一个夫唱妇随,只见她一副小女儿态地低着头,手被林迎牵着,心脏扑通扑通跳着,但一种甜蜜的感觉,却让她不舍得将手收回来。

就这样一路走着,从村的西头,一直走到村的东头,直到越过桥梁,来到村里人多的地方时,因为四周逐渐增多的目光,她才含羞地将手缩了回来。

“二郎,这是带着娘子上哪去啊?”

“前阵子听说你病了,现在身子不打紧了吧。”

看到林迎带着妻子出门,周围不时传来打招呼的声音。

林家村本就是一个大村,全村也基本都姓林,往上数十几代甚至都可以追溯到同一个老祖宗,因而整村的人事实上都是沾亲带故的。而林迎这位长相俊美的“小后生”,又是村里少数几个读书人,大家对其自然是非常熟悉。

“叔伯,我身体已经好利索了,你看我现在的脚步,是不是很稳当?”

“十六叔,我正准备去趟镇里呢……”

林迎笑呵呵地回应周围人的招呼,那随和从容的样子,倒是令在场的其他人感到分外惊奇。

在他们的印象中,林兴旺家的二儿子可是有着读书人的执拗的啊,说得不好听一点,那就是性子冷僻,多吐一个字都好像要花钱似的。虽不至于让人感到有被怠慢,但说话文绉绉的,总觉得好像隔着点什么一样。

咋一段时间不见,变得这么接地气了?

还有边上的小娘子,那娇艳可人的样子,也是让人羡慕啊。

林迎一一回应着他们,那如沐春风般的回应,大大改善了他在村民们心中的固有印象。

“瞧瞧,到底是成了家的人,格局一下子打开了。”

“就是就是,不像从前那么腼腆了……也变得大方起来了。”

“我看林兴旺家这二儿子,以后肯定有大前途,没准咱们村要出个秀才公了。”

“就是说啊,林兴旺算是熬出来了,年轻时受苦,老来总算有依靠,没见他几个儿子都那么孝顺吗?”

人是感性的动物,一旦对某个人的印象好起来,那么各种溢美之词也就丝毫不吝啬了。


从林家村出来,林迎和妻子走上了大路。

其实说是大路,也只是比村里的青石小道,稍微宽了那么一点罢了。

但即便这样,也是可以跑马拉车的路了,在古代,这种经过夯实的土基道路,就是所谓的官道了。

“夫君,刚才咱们走远了的时候,听到他们在后面说你呢。”

因为少了旁人的关注,孟芊芊终于丢掉了刚才的腼腆,恢复了十七八岁少女应有的活泼好动,主动拉上林迎的手,声音清脆地跟林迎说话。

“哦,你都听到什么了?”林迎微微侧头,笑着说道。

“他们说你变好了,变得比以前更好了。”

孟芊芊笑盈盈地道,那明亮的眼睛,仿佛有光一样。

虽然刚才什么议论的声音都有,但孟芊芊却十分灵性地抓住了其中的溢美之词,总归他们都在褒奖自己的夫君就是了,这让身为妻子的她与有荣焉,比听到他们夸自己,还要让她高兴。

林迎笑了笑,看着孟芊芊那张白净小脸不知是因为兴奋还是天冷而有些泛红的样子,又追问:“那你觉得是现在的我好,还是以前的我好?”

“都好啊……”孟芊芊不假思索地道,“不过现在的夫君,更懂得疼人,我喜欢。”

林迎怔了一下,继而露出笑容,拨了拨对方被风吹散开的几缕鬓发:“是么,我也喜欢现在的芊芊,比刚嫁到咱们家那会儿更活泼!”

“那不是因为当时刚刚进门,有点怕生嘛。”

孟芊芊有些不好意思,想到了自己刚进到林家时的诸多不适应。那时候的她初为新妇,到了一个新的环境,需要适应的过程。

“那现在是混熟了,不怕生了?”林迎饶有兴致地问。

“那当然!”孟芊芊理直气壮,“公公婆婆都是明事理的人,大哥大嫂也都是一等一的好人,这样的家人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况且……”

“况且什么?”

“况且不是还有夫君你嘛,真要有什么时候,还有你给我撑腰……”

“嗯嗯,我肯定给你撑腰的。”林迎笑了笑,毫不犹豫地说出了自己的内心感想。

对于宠老婆,他自信还是很有一番心得的,毕竟后世的甜宠剧那么多,加上他的工作还算清闲,有一段时间工作空闲起来,他不想对着满桌子的资料发呆,就指着网络视频平台的电视剧度日呢。

也正是那会儿,他深受电视剧的启发,宠老婆这事儿,也算无师自通了。

可惜就是缺乏实践的对象,令他颇为遗憾。

孟芊芊嘴角浮起了甜甜的笑意,一种心安的感觉萦绕在胸膛。

“行了,我们走快点吧,这天好像有些阴沉下来了,也不知道会不会下雨。”

林迎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发现天边不知何时飘过来了几片厚厚的云。

原本舒服的骄阳正在一点一点地被遮蔽,眨眼两人就已进入了乌云的影子中,冷意陡然来袭。

“嗯,我们快一点。”

说着,孟芊芊加快了脚步,两人就这么顶着寒风,互相嬉戏着,慢慢朝镇里走去。

……

半个时辰后,两人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大安镇。

说是镇,其实也就是稍大一点的村罢了。不过因为朝廷在此设立了巡检司(类似派出所)用以管理周边数村,所以久而久之,大安镇也就成了事实上的“镇级中心”,像驿站、税课司等,也纷纷在此设立了分支。

而正因有了这几个“大衙门”的设立,大安镇的繁华反过来也不再是无根浮萍,这便形成了正向反馈,到如今,各种商货贸易纷纷在镇里落地,人员往来,也是初具规模了。

走进镇里的刹那,一种大集市特有的喧闹感觉就扑面而来。

和同样是“大村”的林家村不同,大安镇这边虽然也是村落,但在林迎看来,至少已能找到一两条像样的街道了。

只见街道两侧青砖瓦房耸立,店家们也早早地拆掉了店前的门板,开张做着生意。

沿街还有不少从别处赶过来的流动摊点。

有点人潮涌动。

“夫君,今天是大安镇这边赶集啊……”孟芊芊轻轻扯了扯林迎的衣角,凑过去小声地说道。

林迎轻轻点头。

所谓赶集,就是十里八乡轮流进行的集贸活动,一般以半旬为一个轮回,在几个大村之间轮替进行。

到时候各路商贩按照约定好的日子,依次在几个大村的宽敞处进行摆摊售卖。比如一、六、十一在这个村,二、七、十二又在别的村,半旬进行一次轮转,到时候,卖猪肉的卖猪肉、卖农产品的卖农产品,这种自发形成的集体贸易,几乎有了约定俗成的模式甚至还划分了摊位,倒是给各村农人带来了不少便利。

孟芊芊眼睛亮了一下,正巧碰上赶集,她忽然发现自己有好多东西要买。

林迎笑了一下,看穿了她的心思:“芊芊,要不你先在这逛一下吧,我去一下前面的书局。”

“嗯嗯,你过去吧,我在这等你。”

孟芊芊也知道这次夫君来镇里是要办事情的,说着,走向了一个卖瓷碗的摊子,蹲下来仔细打量着地上的瓷碗。

林迎摇摇头,孟芊芊从小就生活在大安镇,对周围环境熟悉得很,他倒也不怕她走丢了。

想罢,林迎往前走了几步,来到一家名为“广夏书局”的店门。

所谓书局,顾名思义就是售卖各种经文图书的地方,当然有书必然也少不了笔墨纸砚等读书人常用的东西,有点类似后世的书店和文具店的集合体。

迈过半尺高的台阶,林迎走入书局里面,顿时一股墨香以及纸张特有的香气扑鼻而来。

此时书局里人并不多,只有寥寥几个读书人站在书架那边翻阅书籍,而笔墨纸砚这一侧,则是几个农人正带着孩子在那挑选启蒙所需的物品。

生意算不上多好,却胜在怡然自得,并且读书人相关的东西普遍偏贵,因此效益还是不错的。

林迎进门口后稍微打量了一下,便直接朝着柜台的方向走去。而那广夏书局的掌柜是一个体型微胖之人,原本正在柜台前算着账,看到有人进了书局,远远地就认出了林迎来。

“哎呀,林公子,你可是好久都没有过来了呀!我说今早怎么听到喜鹊在窗外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呢,原来是预感到林公子要来啊……”

还没等林迎走到跟前,那掌柜连忙热情地寒暄起来。

要不怎么说是生意人呢,说起慌来都是面不改色的。

但明知是谎言,听着却让人一点都不厌恶,反倒能感到一丝丝亲切感。

林迎朝他微微一笑,将身后的书箱往柜台上一放,打开书箱一侧的门,就从里面拿出了几本书以及一个木匣子来。

书是书局给他的《剪灯新话》,而木匣子里装的则是他的抄写本。

“卢掌柜,这《剪灯新话》的原本就在这了,这边是二十余篇短篇故事的抄写本,你看一下,没问题的话咱们把账结一下。”

“好好,这好说。”

读书人间谈钱也没啥伤感情的,卢掌柜这时候也不寒暄了,拿起林迎给他的手稿便翻看了起来。

《剪灯新话》原本,共有短篇故事二十余篇,林迎一一进行了抄录,因而手稿叠在一起数量上还是挺可观的。

卢掌柜从手稿中随意抽查了几页,半晌过后,他满意地点头:“林公子的字还是一如既往的清爽、利索,这次的手稿依旧是上乘质量!”

说着,他动作麻利地将手稿全部拿起,喊了一个小厮过来,吩咐小厮将手稿拿到后堂去等待装订。

吩咐完小厮,卢掌柜朝林迎微笑了下,便蹲下身子,打开柜台下方的钱柜,从中取出了几串事先串好的铜板摆到柜台上。

一共取出了六串,每串一百个铜板,共计六钱,也就是六百文。

“林公子,这个拿着,是你应得的。”卢掌柜轻轻将铜钱推到林迎面前。

林迎也不客气,直接拿起铜钱将它们装进书箱里。

看着林迎的举动,卢掌柜胖乎乎的脸上带着笑容,用闲聊的语气问:“林公子,咱们书局这边最近有批《三字经》还缺了几本,你看要不要抄写几本?价格方面嘛也好说,算你两百文一本,如何?”

林迎手间的动作微微一顿,笑着摇头道:“卢掌柜真是抱歉了,最近在下正忙于应付童子试相关,故而需在家温书,卢掌柜这笔生意恐怕是……”

“啊,没事没事。”卢掌柜连连摆手,“还是读书要紧,既然林公子没有空,我也是理解的,那我只能去找别人了。”

卢掌柜一脸惋惜地说着,心里是真觉得可惜。

虽说林迎现在连个童生都还不是,但他那一手好字却是没得说的,别人抄一本《三字经》,卢掌柜至多只会开价一百文,因为只值这个价。但林迎抄的《三字经》,他却可以开价到两百文,到时候嘛,再好好装订一番,到城里卖个三四百文还是不成问题的。

中间商的差价就是这么赚出来的。

至于纸,纸才值几个钱,对于偌大的书局来说,真正值钱的是字,是知识!

“还是要说声抱歉。”没能接下这笔单子,林迎同样一脸惋惜。

要知道一本《三字经》才多少字,满打满算也就一千一百多个字,卢掌柜肯开价两百文,等于是“千字两百”的稿酬啊。若是有空,林迎一天就能干它个几本,妥妥的日赚小一两银子的节奏。

说实话,不心动是假的,这来钱也太快了。

当然,他知道这笔账其实不应该这么算,他抄《三字经》的速度的确很快,但前提是卢掌柜能将他抄的书卖出去。

大安镇,再算上周边的几个村,拢共就这么大点的市场,一年到头也不需要太多《三字经》,林迎那种想逮着一本书使劲薅的做法显然无法成功。

何况卢掌柜还有上面供货,真正缺的,大概真的也就只是几本而已。

合计赚个一两银子已经顶天了。

这么一想,林迎顿时觉得没那么可惜了。


交完了书稿,又从卢掌柜那拿了六百文钱,林迎心情愉快地在广夏书局里逛了一圈,之后在花了一百文采购了些纸墨后,才在卢掌柜的热情招呼下从书局走了出去。

卢掌柜一直将他送至门口,等他走远了,才喜滋滋地回到柜台前。

看到掌柜这般做派,书局小厮一脸费解地问:“掌柜的,你刚才对这个林公子是不是太客气了些,不过是一个没有功名在身的普通读书人而已,至于这样吗?”

“你懂什么!”听见小厮这么说,卢掌柜呵斥了声。

“都说牛眼看人高,狗眼看人低,我看你这小子就是生了一对狗眼!”

“咱们开门做生意讲究投资,而最大的投资其实是投人,没错,他现在还只是个普通读书人,但谁知道将来?万一哪天他飞黄腾达了呢?”

“不会吧?”小厮不太相信。

“怎么不会!”

“这林迎是有学识的,只是现在时运不济,还没轮到他发光而已,但将来的事谁知道?要我说,他将来考个童生肯定没有问题,说不定很快就要变成秀才公了。”

卢掌柜耐着性子解释:“左右不过赔笑一下而已,林迎没有发达,我们也不损失什么,他的字也确实值那个价!”

“而万一发达了,他也会记得我们的情!毕竟也是我们,在他困难的时候帮助过他,最不济也不能让他记恨我们!”

“这人哪,贵在将心比己,投其所好,记住这句话,会让你左右逢源,如鱼得水!”

“哦,这样啊,要不怎么说你才是掌柜的呢。”小厮赔笑,恭维地说道。

卢掌柜撇了他一眼,“所以啊,收起你那轻蔑的样子,你真以为平时读书人对你客客气气的是因为你自己的缘故?当然不是!他们之所以对你客气,一是他们饱读诗书,不屑做那些失了礼仪的事;二是他们的尊敬不是对着你这个人去的,而是因为你是这边的伙计。”

“他们的客气,是对着书局,更确切地说,是对着满屋子的书架,以及书架上那些书和书里的知识去的。”

“你算老几,他们会对你客气?”

小厮被说得一脸羞愧,低着声音道:“我这不是还没达到掌柜的你这么高的觉悟嘛。”

“哼哼!那以后就要多学多看,少说话!”

卢掌柜得意地哼了两声,胖胖的脸蛋透着一丝奸猾,心里暗暗地想:要是那林迎真的飞黄腾达了,那他的墨宝,可是值钱的东西了。

……

从广夏书局出来,林迎没费多少工夫,很快在人群中找到了孟芊芊的身影。

此时她正站在一个摊位前,与摆摊的大婶说着话,似乎是个熟人,两人交谈时有说有笑的。

“芊芊,你这是跟谁在说话呢?”

林迎走了过去,孟芊芊看到他后一脸高兴,拉着他的手介绍:“夫君,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张婶,就住在我家的旁边,以前我小的时候经常到她家串门,人可好了。”

“张婶你好……”林迎和煦地笑了笑,跟张婶打招呼。

“哎呀,小伙子你就是芊芊的夫君啊,上次迎亲的时候人多嘈杂没顾上仔细看,现在瞧瞧……真是一表人才啊,跟我们家芊芊般配极了。”

张婶是个多话的人,眼下一脸审视地看着林迎,好像孟芊芊是她的亲闺女一样。

对此,林迎并不厌烦,事实上他还是蛮喜欢这种质朴的农家亲情的。

就比如眼前这个张婶,虽然只是自家媳妇的邻居,但言行举止却莫不是透着关心,好像真把孟芊芊当作了亲闺女一样。

在摊位前与张婶交谈了一阵,见张婶生意忙,林迎他们便准备告辞了。

临走时张婶说什么也要让林迎他们带些莴笋走,这张婶摆摊售卖的正是越冬的莴笋,现在正好是卖价极高的时候,只见她随意地从一旁莴笋中挑选了两株最壮实的,简单择了择菜叶子,就塞到林迎怀中。

一番推脱不下,林迎只好拿着两株莴笋,又说着一番感谢的话,然后带着妻子离开了。

“芊芊,你这个张婶还真是热情。”稍微走远几步,林迎一脸感慨地道。

古时农人生活多艰,像这样赠送果蔬的,实在是非常大的人情。毕竟大家都不富裕,拿得出手的东西也不多,哪怕一丁点小东西,也是承了情的。

不过好在大周朝承平两百余年,各地治理也算风调雨顺,因此农民虽然算不上多么富有,但小日子过得也还算滋润。

事实上只要生活过得去,人的心态就会变得平和,所以在林迎的记忆中,他所生活的环境,乡风还是十分不错的。

这不由让林迎想到了后世的社区,虽然大家都居住在同一个小区里,但除了对门,彼此却都不怎么熟悉,偶尔碰面,能有个点头之交就算不错了。

这么想想,生活虽然富足了,人情却淡了,想来就是有得必有失吧。

听着丈夫的感慨,孟芊芊点点头:“是啊,张婶人很好的,以前对我也是非常照顾。”

“不过张婶也是个苦命的人。”

“怎么说?”

孟芊芊娓娓道来:“张婶家原本是一家四口人,有一个丈夫两个儿子,丈夫以前是个猎户,平日进山猎些野兔、野猪什么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不过据说十几年前她丈夫带着大儿子进山打猎,却没想到碰到了大虫,丈夫和大儿子都没有回来。”

“直到几天后同村的人进山,才找到了他们的尸身,只是都让大虫咬坏了。”

“自那以后,张婶不仅要照料小儿子,还有几个老人要赡养,日子也变得更辛苦了。好在现在小儿子长大成人,也有了自己的家庭,前些年听说她小儿子租了村里其他人的田地种蔬菜,张婶平时也就帮忙带带孙子,顺便一起卖卖蔬菜什么的。”

“算是苦尽甘来了。”林迎听完说道。

孟芊芊点头:“是啊,她小儿子是个孝顺的人,原本也想当猎户的,因为张婶死活不同意,所以改行种蔬菜了。现在看来,生活还不错的样子。”

生活不错的人脸上是带笑的,想到之前张婶在摊位前忙碌的样子,孟芊芊也为她感到高兴。

林迎沉默地点头,笑道:“好了,不说这个了,马上要去你爹娘那拜访了,咱们再买些东西去。”

说着,林迎从书箱中拿出一串铜钱,交到妻子手中。

孟芊芊接过沉甸甸的铜钱,自然也看到了书箱里的另外几串钱,眼睛一亮道:“夫君,里面好多钱啊。”

林迎得意地点头:“那是当然,这个月我抄书一共赚了六百文,扣除买纸墨的一百文,还剩下五百文。等回到家,我把这些钱拿给你。”

“好啊!”孟芊芊开心地说道,脸上扬起的小梨涡,透露出了她内心的欢喜。

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但孟芊芊可不这么认为。

其实优秀的书生,赚钱能力也是很强的,就比如她的夫君,每月光是靠抄书就能赚到六百文的程度,一年下来就是七两多银子呢!

林家上下七口人,十亩地,一年劳作再加上打零工,扣除生活用度后一年的结余也就十五两左右。她的夫君一年能赚七两,单纯从赚钱的能力讲,丝毫不比壮劳力差多少。

当然这也就是林迎,要是换作其他书生,字迹不漂亮可不能胜任抄书的行当。

但总归在古代,读书人识字就是生产力,他们靠代笔写一写书信,又或者去店里当个文书什么的,倒也能混个温饱!

真正无用的,反倒是那些高不成低不就的书生,对于他们来说,不够优秀是原罪,科举考不上,店里又不愿意去,读书读了个寂寞。

接着,林迎带着妻子在集市上逛了起来。

很快就在一个肉铺摊子前花二十几文买了一刀肉,又在边上的糕点铺花三十几文买了两盒糕点。

另外在路过制糖作坊时又买了几两白糖,手里有了这些热手的东西之后,两人这才朝着孟家的院子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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