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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叶明雪糊涂了一世,错信渣男,追求所谓的“真爱”和“婚姻自由”,作天作地,终于作黄了婚姻,让亲人伤心,她以为终于得了自由,一转眼却被渣男卖进深山,榨干了最后价值,落得个粉身碎骨,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结果老天爷都嫌弃她活的太糊涂,一竿子把她扒拉到了她命运转折的十二岁。重来一次的机会,叶明雪格外珍惜,绝对不能重蹈上一世的覆辙,她凭借对未来三十年的了解,一步一步从小做起,逐渐改变了重男轻女的母亲,最终也原谅了自私自利的哥哥,同时也回报了疼爱她的亲人朋友们。生活发生改变的同时,叶明雪也愈发认识到了前世的种种错误,逐步成长起来。只是这个男人怎么回事?她明明记得,她前世的生活里并没有这个人的出现。如今却突兀地出现在了她的生活里,和牛皮糖似的...
主角: 更新:2022-11-19 0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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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其他类型小说《转运旺全家,八零小福女是重生的》,由网络作家“红泫”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前世,叶明雪糊涂了一世,错信渣男,追求所谓的“真爱”和“婚姻自由”,作天作地,终于作黄了婚姻,让亲人伤心,她以为终于得了自由,一转眼却被渣男卖进深山,榨干了最后价值,落得个粉身碎骨,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结果老天爷都嫌弃她活的太糊涂,一竿子把她扒拉到了她命运转折的十二岁。重来一次的机会,叶明雪格外珍惜,绝对不能重蹈上一世的覆辙,她凭借对未来三十年的了解,一步一步从小做起,逐渐改变了重男轻女的母亲,最终也原谅了自私自利的哥哥,同时也回报了疼爱她的亲人朋友们。生活发生改变的同时,叶明雪也愈发认识到了前世的种种错误,逐步成长起来。只是这个男人怎么回事?她明明记得,她前世的生活里并没有这个人的出现。如今却突兀地出现在了她的生活里,和牛皮糖似的...
叶明雪死了。
如果有人问她:“你是怎么死的?”
她一定会非常懊恼地回答:“糊涂死的!”
天上地下,估计找不出一个比她更糊涂的人了。
白白长了一双水葡萄一样,谁见了都夸好看的大眼睛,却连个好赖人都分不清!
那个男人,口口声声婚姻自由,口口声声寻找真爱,却在她将全部积蓄交出之后,一转眼就把她卖进了山沟沟。
她见势不妙,半路跳车,结果就这么摔死了!
万丈深渊粉身碎骨,估计连个收尸的都没有!
她才四十三岁呀!
多少还是有些不甘心的。
可不甘心又能怎么样?婚姻被她作黄了,孩子也和她不亲,父母不在,哥哥生性自私且凉薄,姐姐们对她失望,谁还会在意她呢?
这么一想,叶明雪又对这个世界绝望了。
一了百了吧。
如果真有人给她收尸,她……也只能下辈子结草衔环,做牛做马报答了。
真奇怪,临死前她居然还有心思想这么无聊的问题。
下一刻……
后脑勺突然一疼!
叶明雪惊讶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跌坐在一个……狭窄的夹道!
夹道只有一人宽,两侧是很有年头的青砖,由于常年不见阳光,青砖的缝隙里已经长出了斑驳的青苔。
脚下,一个大田字格,分别写着“天下太平”四个字。
对面,也是一个大田字格,写了“天下大”三个字,其实就是“太”少一点。
很显然,对面的人输了。
嘿!她这是在和人玩“天下太平”?多少年都没玩过了!
她记得,最后一次玩这游戏是……
还没弄明白状况的叶明雪,刚刚要再次陷入童年回忆当中,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隔着墙壁就传了过来。
“兔崽子,你拽撒手!”一个气急败坏的女声。
“回家!娘!我要回家!”一个气急败坏的男孩声。
“老三家的,你看这——”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
她娘!
她居然听到了她娘刘凤竹的声音!
叶明雪的心漏跳了一拍,下意识地低头打量自己,这才发现自己整个人都缩水了一圈,也就十一二岁的模样!
水红色的老式对襟棉袄,勉强遮住腰,两个袖头打着灰色的补丁,左边袄角破了个洞,绣了一朵深红色的梅花遮掩,对称的,右边袄角也绣了一朵。
深蓝的棉裤,膝盖地方也是补丁,脚上,则是一双黑条绒面的手工棉鞋,新的。
记忆突然回笼。
有一年的早春,叶明雪的棉袄又小,又破,已经不能穿了,她想要一件新棉袄,只是在那个什么都要票的年代,所有的布票都被省下来,给即将出嫁的二姐叶明华做陪送被子,根本没有多余的给她做棉袄。
大姐叶明洁为了哄她,就在她袄角破洞的地方,绣了一朵深红色的梅花。
然后,用剩布头给她做了一双新棉鞋。
也就是说,她回到了十二岁的时候,二姐出嫁前夕!
最后一次玩儿天下太平,也是在二姐出嫁前夕,大娘和三婶来家帮着整理陪送的时候,她被三婶王大红支使得烦了,就想偷懒,于是拉着叶三阳钻到小夹道里玩天下太平。
结果叶三阳连输四五局,恼羞成怒,用力推了她一把,让她的后脑勺磕到了墙上。
她记得,当时好像是被磕晕了,醒过来之后被刘凤竹好一通教训,然后就再也不玩天下太平了。
叶明雪摸了一把后脑勺,果然有血。
所以,她这是重生了?
小夹道和大门过道隔着一道墙,叶明雪一走出来,就看叶三阳正在使出吃奶的力气往门外拽王大红。
这是心虚要逃跑的节奏啊!
不在现场,就和他无关?
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话说回来,现在叶三阳毕竟才七岁,脑子比较简单,大概以为只要离开了现场,就没人能追究到他身上了。
只不过前世的时候,叶明雪醒的晚,没赶上这一幕。
“娘,三婶这是要走了啊?”叶明雪迅速收敛对往事的回忆,眯起眼睛,凉凉开口。
这娘儿俩都不是什么好人,她不介意吓唬一下。
看到叶明雪,叶三阳眼睛都直了,下一刻嗷地就是一嗓子:“鬼!鬼啊——”
也不拽叶大红了,扭头就跑,比兔子都快,剩下妯娌三个摸不着头脑。
他明明记得,叶明雪被撞了脑袋之后都没气儿了!
他亲手试过的!
否则他也不能这么着急忙慌地想要逃离现场!
可是,现在,叶明雪居然又活生生地出现在他面前!
能不怕吗?
都快尿裤子了!
在叶三阳看来,这都不是杀人偿命的问题了,而是……明明没气的人,为什么会突然走到他面前的问题!
“三阳啊——”刘凤竹装模作样地叫了一声,又赶紧对王大红说,“老三家的,还是去追追孩子吧,这天都快黑了!”
王大红气急败坏,对这个关键时刻掉链子的小儿子实在没辙,一扭头也追了出去:“阳阳——”
这母子俩一走,就就剩下叶明雪的大娘梁英还站在一旁。
刘凤竹说:“他大娘,你就别急着走了,好歹留下来吃点儿……”
和王大红的爱占便宜不同,梁英总是自觉比她其他三个妯娌更高贵,高高在上,一直都是拿鼻孔看人,也看不上这一顿晚饭,推让几句也就走了。
趁着刘凤竹和梁英客套的功夫,叶明雪已经把四周的环境重新打量了一遍。
童年时代的记忆再次复苏,也让她完全确定了现在的时间。
一九八零年的早春,二姐叶明华出嫁前夕。
也是她命运发生转折的时候。
二姐出嫁,分地,娘生病,她辍学。
“背柴火去!”看着叶明雪呆呆发愣,刘凤竹没好气地说,“刚才叫你半天,干啥去了?”
看着年轻了三十多年的娘,叶明雪的心情本来还有些激动,这句话,这语气,就好像一盆凉水迎面泼来,让她的心瞬间凉透。
偏心的娘啊!
满心满眼,都只有叶大志那个儿子,对她和三个姐姐,从来都是呼来喝去的。
用刘凤竹的原话就是:“大志是你们的娘家人,你们都要围着他!不然将来没人给你们撑腰!”
然后,二姐,三姐和她结婚的彩礼,就全都留给了叶大志上学,娶媳妇儿。
叶明雪背了柴火,烧火做饭的时候,哥哥叶大志和二姐叶明华回来了,随后是下地干活的三姐叶明静。
娘儿几个盛饭,吃饭,叶大志比她们多一个鸡蛋,说是要补脑子。
可惜啊,这脑子补来补去,最后全成了浆糊,也没考上大学。
叶明雪看着自己面前的玉米面粥,嘴角勾起一抹嘲讽。
只用了一顿饭的工夫,叶明雪就适应了重生的状况。
一方面环境和人都是她熟悉的,只是需要调取童年的记忆,虽然那些回忆并不太美好;另一方面,她选择跳崖也是被逼无奈,如今居然又有了活路,她自然要好好珍惜。
叶明雪从来不是一个豁达的人,只不过突然经历了生死之间的转换,不豁达也豁达了。
这一回,她不能再和前世一样糊涂了!
没看到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吗?
一竿子把她拨拉到十二岁,不就是让她自己看着办?!
晚饭之后,叶明雪和三姐叶明静刷锅洗碗,叶大志去他的西里间屋“写作业”,叶明华是马上要做新娘子的人,不能再干家务活,得保养手。
“娘,还有热水不?我要洗手。”叶明华翘着手,看着刷完锅进门的叶明雪和叶明静,问刘凤竹。
“没了,再去烧点儿吧!”刘凤竹的后一句话,自然是对叶明雪和叶明静说的。
叶明静今天一个人在地里平土坷垃,早春时候,地里还没化冻,砸得两只胳膊酸疼,本来心里就有怨气,如今还要被叶明华支使,立刻就不干了:“谁用谁去!”
“我这手不能拿柴火!万一扎了刺儿,结婚的时候不好看!”叶明华看着自己的两只手,已经半个月没干粗活,上面的小细口子都消失了,再加上每次洗手之后都要涂香脂,白嫩了不少。
“再说了,城里人都烧煤炉子,谁见过柴火!”叶明华又补充了一句。
“你见过,你都见过二十多年了!”叶明静嘁了一声,小声嘀咕,“不就嫁个翻砂工么,真当自己多了不起了!矫情!”
这句话声音不大,却足够叶明华听见,大怒,两个人又是一番唇枪舌战。
二姐还是二姐,奸馋懒方面仅次于叶大志,拿着鸡毛就能当令箭。
三姐还是三姐,说话直来直去地好像个炮筒子,一点就着。
叶明雪在一旁“观战”,觉得她们两个好幼稚,突然就想大姐了。
低头看了一眼棉袄角的两朵梅花,大姐……
已经半个月没有回家了。
这件事说来话有点长,二姐的婚事,大姨本来是准备说给大姐的,结果大姐不愿意,娘又不愿放弃这件亲事,最终就落到二姐头上。
反正姊妹两个就差两岁,也没啥。
从这以后,大姐一直都住邻镇的棉纺厂宿舍里,就连倒班也没回来过。
前世的叶明雪不明白,大姐为什么要放弃嫁到县城里,摆脱农村户口的大好机会,和娘闹得很不愉快,以至于连家都不肯回。
不过重生之后的叶明雪却知道,大姐才是她们姊妹四个中最有主意的一个,也是她们姊妹中过得最顺心的一个。
大姐的心里已经有了良人。
如果后来大姐夫最终没有向娘妥协,大姐的日子可能会更好。
只不过世事无常,谁又能预见未来呢?
她能。
叶明雪默默地来到东屋,点火,直到烧开了水,才再次进屋:“热水烧好了!”
叶明华闻言,这才和叶明静暂时“休战”,对叶明雪说:“还是四妮儿懂事,明天出门给你带玻璃丝头绳回来!”
这两天,叶明华每天都要赶集,采购结婚需要的一些小东西,村里的集上买不着,就去县城。
毕竟她是要嫁到县城里的,不能太寒酸,太落伍,容易被婆家人瞧不起。
叶明雪笑笑,终于趁机说出了自己想让叶明华知道的:“姐,我看人家结婚,嫁妆上都是贴的双喜字儿,可好看呢!”
这里农村的风俗,闺女出门子时候的嫁妆里面不能空着,比如茶壶茶碗茶盘,脸盆暖瓶妆匣,里面要放东西,多数都是几颗绿豆,外加一个红纸剪的小喜字。
只不过,有人手巧会剪,有人不会剪,就剪个小正方形代替。
叶明雪说,她之前见有个结婚的,人家的茶碗里,放的小喜字样式特别多,不但有长方形的,还有圆形的,心形的,各种各样,都非常漂亮。
叶明华一下就来了兴趣,追着叶明雪问是谁家出门的闺女。
叶明雪摸了摸头:“好几个月前的事儿了……”
“是不是村东头才出门的吴秀秀?”叶明华认真回想,几个月前娶媳妇和嫁闺女的人家,挨个儿问,“还是村北二华子娶的媳妇?”
“我不记得了,”叶明雪说,眼看着叶明华要翻脸,又赶紧说,“不过我和人打听了,那喜字儿是南边儿禄村的人剪的……”
“娘!”叶明华立刻转头。
刘凤竹也想让叶明华出门子的时候风光体面,又问了叶明雪两句,当即决定,明天让叶明雪带着去禄村请人剪纸。
“嗯!”叶明雪赶紧答应。
其实那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大姐叶明洁前世未来的婆婆,前世叶明雪离婚之后曾经在大姐家住过一段时间,和她有过接触,知道那是一个明理,睿智,且有大智慧的女人。
当然,这句话叶明雪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
她现在想做的,就是给大姐和未来大姐夫秦亦钦提前牵线。
另外,叶明雪虽然重生,比别人多活了一世,可面对曾经的亲人,她的心头仍旧有许多疑惑迷茫。
她想,那个女人应该能帮她。
至于推了她一把,害得她头破血流的叶三阳,她有的是机会慢慢收拾。
当然,就算她不出手,叶三阳也会有他应得的下场。
社会不是他爹妈,不会惯着他!
时间早晚而已!
晚上,叶明雪挨着叶明静睡下,让另外两个人都有些惊讶。
这个四妮子,不是一向喜欢挨着叶明华睡的么?
原因是这些日子叶明华吃的好,穿的好,每天洗脸洗脚还抹香脂,又香又干净,叶明雪羡慕。
而叶明静每天下地和土坷垃打交道,身上脏兮兮的还有汗臭味儿,叶明雪不喜欢。
“我怕二姐睡不踏实,对皮肤不好。”
这是叶明雪的理由。
其实真正的原因只有她自己明白。
这些年经历下来,真心疼她的,除了大姐,再就是三姐,所以重生回来,叶明雪从心理上其实更愿意亲近三姐叶明静。
挨着叶明静,等另外两人都睡下之后,自然免不了挨上一顿教训。
“你个傻妮子,就显着你是吧?现浅子精!”听着刘凤竹和叶明华轻微的鼾声,叶明静轻轻戳了叶明雪一下,没好气地小声说,“累得你轻!”
“三姐……”
叶明雪闭着眼睛,撒娇般地呓语,两只手从被窝里伸出来,一下就揽住了叶明静的脖子。
“哎呀!”叶明静愣了一下,对于叶明雪突如其来的热情有些无所适从,拍了她小臂一下,又心疼地赶紧揉了揉,“睡觉睡觉!”
叶明雪裹着被子朝叶明静挪了挪,又拱了拱她,觉得十分安心。
第二天一大早,叶明雪刚刚起床,就听到了叫门声。
她起身去开门的时候,叶明静也起来了,穿好衣服去做一家子的早饭。
叫门的是四叔叶志强,手里拿着一块布料,有些不好意思地塞给叶明雪:“这是给你二姐的添厢,你拿去给你娘。”
家里有出嫁的闺女,一般女性长辈亲属都会有添厢礼,毛巾枕巾布料被面不一而足,根据关系远近来。
在这个买东西仍旧要凭票的年代,布料这种东西其实是很金贵的,可见叶志坚对叶明华这个侄女儿的重视。
只不过,这种东西都是婶子大娘姑姑妗子姨等女性长辈亲自出面交给主家,叔叔出面的很少。
主要是四婶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没在家,或者说不方便出面,这才由叶志坚赶了个大早,和做贼一样地送上门来。
叶志坚把布料塞给叶明雪就走了,叶明雪把布料交给刘凤竹,这都是人情来往,以后要还的。
早饭过后,大娘梁英上门,王大红却迟迟没有露面,估计是叶三阳吓破了胆,拖着王大红不让她来。
随后,叶明雪往竹篮里装了两桶麦乳精,一蓬奶糖用红纸包住,又叠了四五张红纸,又拿红布盖住,挎着就出了门。
不能白让人帮忙,给钱不好看,一般都是带点儿东西。
至于具体带什么东西,自然也是根据个人经济情况。这就是个礼节,没人会被嫌弃贵贱多少。
禄村在龙黑村西南方向,五里多地,叶明雪刚出村就找不到路了。
没办法,这三十一年村的变化太大,当年的土路她差不多都忘光了!
眼看着太阳都快到了半空,叶明雪一着急,就想着插地过去。
反正方向不会错,大不了她走直线!
遇山开路,逢水架桥!
“哎哎!同学!”
刚走了两步,突然背后传来一个男音:“你怎么往人家地里走?”
叶明雪吓了一跳,循声看过去,就见从自己过来的方向,一个青年正骑着个破二八自行车,歪歪扭扭地过来。
路坑坑洼洼的,自行车一跳一跳,没散架都是那个年代的东西质量过硬!
走近了,叶明雪也终于看清楚了这个青年。
二十多岁,面皮白净,浑身带着一股浓郁的书卷气,眉心两道深深的竖纹,显然是经常皱眉的结果。
此刻他也拧着眉,显得凶巴巴:“你是谁家的孩子,怎么没上学?”
一句话,让叶明雪突然就想起这人的身份来!
大姐夫的三哥,在她们村的初中教学,出了名的严厉!
今天不是周末,一个本该上学的小姑娘却在地里乱转,他肯定以为她是逃课了!
“秦老师好。”
叶明雪还真有些怵他,赶紧解释:“我是龙黑村的,村西叶老二家的四妮儿,上六年级呢,班主任是李秋菊老师。因为过两天我二姐要结婚,我娘让我请假在家帮忙。”
秦老师皱了皱眉,对这个解释很不满意:“你姐结婚你请了几天假?知识落下了可不好补!”
“嗯嗯!”
叶明雪低着头,一副乖乖受教的模样,等秦老师教训够了,才小声说:“我娘让我去禄村找人剪花,可是……我找不到路了。”
“剪花?你二姐结婚要用?”秦老师笑了,“那可太巧了!”
叶明雪跳上秦老师的自行车后架,就这么被带到了禄村,他母亲的家。
秦老师已经结婚分家,孩子两岁,趁着午休时间回来看老婆孩子,不和母亲住在一起,把叶明雪领进门,和母亲打了个招呼就走了。
叶明雪第一次见到了大姐叶明洁婆婆,立刻甜甜地叫了一声婶子。
这个时候,秦婶六十来岁,头发略显花白,用黑色的直卡卡在耳后,衣着朴素。
乍一看,就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然而一双丹凤眼却是格外明亮通透。
她问叶明雪:“你是老三的学生?”
叶明雪摇头,说明来意,她就又问:“是娶媳妇用,还是嫁闺女用?”
“我二姐出嫁。”
秦婶捏了捏红纸:“多了,两张就够用。”
“我,我想给大姐也准备一份!”叶明雪突然紧张,说话开始结巴。
反正她一定要把话题扯到大姐身上。
“你大姐?”秦婶愣了一下。
“嗯!对!”叶明雪用力点头,“结婚的是我二姐,我大姐还没结婚呢!”
呼!终于把想说的话说出来了!
叶明雪觉得自己头顶都在冒傻气儿。
交浅言深!
然而秦婶并没有追问下去的意思:“嗯,那你明天再过来拿吧!”
“我……”
叶明雪不想就这么走了:“婶子,我不太认识路。幸亏遇到了秦老师,不然我就要插地过来了。”
“那我明天剪好了,让老三带学校去,转交给你,应该来得及。”
“我,我这两天都在请假,没去上学!”
秦婶笑了:“那这样吧,我有提前剪好的,你挑两套,红纸我留下。”
叶明雪没话说了。
她本来是打算等着,然后趁着秦婶动手的时候和对方说说话,现在看来她还是想得不够周全。
马上就要中午了,拖延的时间太长,难道让人家邀请自己吃午饭?
不合适。
秦婶转身去了里间屋,不过是搬了个纸箱出来,打开:“小姑娘,你自己挑吧,这些是茶碗里放的小喜字,这些是茶盘里放的,还有影壁墙上贴的……”
叶明雪一天挑,嘴里啧啧称赞着,心里却在感慨着。
她记得后来县城里出了个剪纸的门店,店主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创作了不少大型剪纸,获奖无数。
那已经是多年以后的事,前世的叶明雪也只是从那门店前的路过,看到了里面精美的剪纸艺术,据说那个店主的作品还获得过不少的奖项,市级的,省级的,甚至国家级的,都有。
可惜的是,秦婶属于被埋没的那一种。
跨世纪的时候,秦婶都快八十了,早已不再动手剪纸了。
叶明雪就问:“婶子,你可以开个门市,专门卖剪纸啊!”
秦婶就笑了,叶明雪怎么看怎么觉得像是在笑她傻。
仔细一想,她又说傻话了。
现在是八零年啊。
不过这也打开了秦婶的话匣子,给她展示了她剪的金鸡报晓,莲叶鲤鱼,猛虎下山图,都用报纸精心裱着。
这些剪纸,就连前世的叶明雪都没有见过。
那个年代,没有电脑印图,也没有先进的剪纸工具,全凭着脑中想象,一把普通的剪刀,和一双灵巧的双手。
不服不行。
“婶子,您剪的太好看了!”叶明雪说,“如果我不上学了,能跟着您学剪纸吗?”
那个剪纸店主能,秦婶的手艺为什么不能传承下去,发扬开来?!
叶明雪突然冒出来个想法。
“孩子呀,”秦婶有些哭笑不得,“你这个年纪,应该上学,上大学,将来才能有出息!我这剪纸就是个爱好,给大家添个喜气儿。”
一句话,让叶明雪刚冒出来的雄心壮志瞬间如烟云般消散。
“我是女孩儿。”她低着头,声音苦涩。
她的家庭,重男轻女的观念太严重了!
“女孩儿怎么了?”秦婶说,“我小闺女比你大几岁,已经快念完师范,都要实习了!”
叶明雪心头愈发苦涩:“我娘……只想让我哥考大学。”
二姐叶明华的彩礼,至少有三分之一都被刘凤竹扣下了,就是给叶大志留着呢!
遥想将来,三姐叶明静的彩礼,给叶大志交了高中自费的学费,她的彩礼,转手也成了叶大志的彩礼。
她们姐妹四个,除了大姐,另外三个人的婚姻,几乎全都是为了叶大志的需求!
秦婶似乎明白了什么,半天才又说了一句:“孩子,命运,在自己手里。”
“你们啊,都赶上了好时候。”她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兵荒马乱的,整天人心惶惶的,想上学都不能!现在多好啊,我还机会上识字班,现在也能看个书报,不至于当个睁眼瞎。如今人人平等,女孩和男孩,也应该平等啊。”
叶明雪低着头,眼睛微微有些酸涩。
如果刘凤竹也是这样的观念,她又何至于重生了还心怀怨恨?
宁愿亲近三姐,想念大姐,也不愿和刘凤竹多说几句话。
“可是我娘……”
“你是你,你娘是你娘。”秦婶说,“吃自己的饭,淌自己的汗,靠天靠地靠祖宗,不是好汉!”
“哦,好汉也不分男女的。”似乎是看出了叶明雪情绪的低落,秦婶突然顽皮起来,“梁山好汉还有女的呢!”
“再说了,人这一辈子,除了生死,还有什么是大事?生死都经历了,又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只有先改变自己,才能改变环境啊。”
历经生死?
她是不是被秦婶看穿了?
十二岁的身体,四十三岁的灵魂,死过一次,重新来活。
就连她的亲人都没有察觉出来她的变化,居然被一个第一次见面的老妇人给看穿了?!
叶明雪心里的震惊简直无以复加,一时也不知道是该承认,还是找借口掩饰。
“娘——”
不等叶明雪想明白,门外突然有脚步声传来,片刻之后,一个青年推门进来,看到叶明雪愣了一下:“家里来人儿了啊?”
大姐夫!
年轻时候的大姐夫秦亦钦!
叶明雪猛地站起来,突然就湿了眼眶!
如果说,大姐就好像她的半个母亲,大姐夫就是如同父兄一般的存在。
前世的时候,她在婚姻里作天作地的时候,大姐夫也曾严厉地训斥过她;而在她终于将自己的婚姻作散了,被叶大志拒之门外,无家可归的时候,也是大姐和大姐夫收留了她。
没有血缘,却比亲人更亲!
可以说,在重生之后,叶明雪见到刘凤竹,都没有像此刻这样激动过!
秦亦钦一进门,就看到个陌生的小姑娘双眼含泪,直勾勾地盯着自己,饶是他见惯阵仗,也忍不住一头雾水。
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绝对就是此刻的秦亦钦。
最后,还是秦婶打破了这古怪的气氛:“你怎么回来了?”
“哦,需要往凤台镇送个文件,我就顺路回来看看。”
秦亦钦在秦婶面前很恭谨,和前世痛心疾首教训她的大姐夫很不一样。
说话的时候,从怀里拿出个罐头瓶交给秦婶,叶明雪瞟了一眼,里面有半罐子腐乳。
那个年代,这算是稀罕东西了。
大姐在棉纺厂的时候,也经常省下馒头偷带回家,原来大姐夫也是一样!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
“那你赶紧去吧!”秦婶接过来,“等下给你做着午饭。”
“嗯!”
“等等!”眼看着秦亦钦要走,叶明雪赶紧追上来,“大……大哥哥!你要去凤台镇吗?”
她下意识地想要叫“大姐夫”!
好悬!
只不过,大哥哥这个称呼,也是怪怪的!
大约是她一开始就表现的太奇怪,秦亦钦都见怪不怪了,点点头:“是呀。”
“你能带我去吗?”叶明雪赶紧说,“我,我大姐在凤台镇的棉纺厂上班,她,她叫叶明洁!”
秦亦钦先是一愣,等叶明雪说出“叶明洁”这三个字的时候已经变成了惊讶:“你是……叶明洁的妹妹?”
“嗯,我叫叶明雪,我姐叫我四妮儿。”叶明雪赶紧说。
“四妮儿?”秦亦钦打量着叶明雪。
“哎!”叶明雪本能一般应声,眼泪不知不觉又涌了出来。
秦亦钦愣了一下。
他就是下意识地重复,脑子反应一下:这是叶明洁最小的妹妹,压根就没想一个陌生的小姑娘的小名,不合适。
结果,小姑娘竟然应声了嘿!
不过因为叶明洁的缘故,他也就将她当成了个小妹妹。
就是这小姑娘怎么老是冲着自己眼泪汪汪的?
他有那么吓人?
“你别哭,我可以带你去。”秦亦钦可不想落个欺负小姑娘的名声。
尤其是,对方还是叶明洁的四妹妹。
“嗯。”叶明雪吸了吸鼻子,眼泪却有些控制不住,赶紧背过身去。
叶明雪挑了两套喜字剪纸,将带来的红纸和点心给秦婶留下,中间免不了退让一番,就跳上了秦亦钦的自行车后架。
秦亦钦骑的也是辆破旧的二八大杠,比秦老师的那辆还要破,可以说是除了铃铛不响,哪里都响!
从禄村到凤台镇也就六里多地,一路上叶明雪都在想秦婶说的那些话。
她说人这一辈子只有生死是大事,经历了生死就什么都看开了。
她还说要先改变自己,再改变环境。
可叶明雪从生到死,又从死重生,有些事情却还是想不通。
她怨恨母亲,为了叶大志,让她嫁给了一个没有感情的男人。
而她,一边享受着这个没有感情基础的男人带给她的虚荣,一边作天作地,想要追寻所谓“真爱”。
可惜,“真爱”也不过是一场骗局,从一开始想的就是榨取她身上的价值。
哪怕她离婚了,没钱了,也要将她卖掉换钱!
最后的价值嘛!
这其中,刘凤竹固然有错,她的做法又何尝正确?
“到了!”
秦亦钦的声音冷不丁传来,叶明雪回神,这才发现自行车已经停下,青年正单脚撑地,等着她下来。
抬头,就是凤台镇第一棉纺厂的大门。
遥远而又熟悉。
叶明雪记得,大姐叶明洁结婚两年后就离开了棉纺厂,她接了叶明洁的合同。她又在这里工作了五年多。
后来随着时代变迁,厂子的效益越来越不好,就和县城里的棉纺厂合并到了一起,机器设备也搬走了,离家几十里地,她也就没再继续上班。
从那以后,她就彻底成了一个家庭妇女。
这个时候,棉纺厂还到处充满生机,就好像此刻十二岁的她。
“四妮儿?你咋来了?学校没上课?”
年轻时候的大姐,留着两条乌黑油亮的麻花辫,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两颗小虎牙,看到叶明雪着实楞了一下。
“大姐!”重生之后见到亲娘刘凤竹都没掉过眼泪的叶明雪,突然变成了三岁孩子一般,两辈子的委屈心酸突然就决了堤。
见她不答只哭,叶明洁突然想到什么,微微变了脸色:“娘……不让你上学了?”
叶明雪一边哭,一边摇头:“没,就请了几天假在家干活。”
不过离辍学也不远了。
如果她没记错,最多再过二十天,娘和三婶大吵一架,病倒在床,她就完全辍学干农活了,全家就供叶大志一个念书。
“别落了功课。”叶明洁等她哭了一会儿,才摸摸她的脑袋,“中午了,我去打饭,你自己洗把脸,等下多给你打两个白面馒头,带回去藏着吃,啊。”
叶明雪从小身体弱,细食子,吃不了粗粮。
可惜娘偏心,家里那点儿细粮都给了叶大志,她顶多吃个馒头渣。
一直到叶明洁开始在棉纺厂上班,剩下白面馒头,隔三差五地拿家去,这小妹妹才能吃上一个半个,饿得都不长个儿!
这都十二了,身高还不到一米四!
叶明洁拿了饭票端着饭盆去打饭,叶明雪发泄过了,开始熟门熟路地打水洗脸。
这是叶明雪为数不多的深刻记忆之一。
前世的时候,只要赶上周末大姐在厂子里,叶明雪就一定七八里地来找她,因为能吃到白面馒头!
家里的白面馒头轮不着她吃,她只能在大姐这里吃。
再加上后来她接大姐的班,也在这厂子上了五六年,对于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格外熟悉。
不论大姐宿舍正对着的合欢树,还是道路两旁花坛里里的月季花,都是如此鲜活。
哪怕重生,都没有磨灭她的记忆。
即使早春的寒风凛冽,大地一片萧条,叶明雪也仍旧记得它们繁花满树的景象。
馒头的香气钻入鼻孔,叶明雪收回了记忆,就看到正端着饭盆,推门而入的叶明洁,突然又陷入了另外的回忆里。
从她几个月的时候就将她背在背上,换尿布,给她喂米汤,等她大一点,就带着她玩,给她做鞋,做衣服,扎辫子。
她都这么大了,居然还夹肉喂她!
“姐,我都……十二了。”
叶明洁一直拿她当小孩,12岁的时候不觉得什么,可重生之后,她的实际年龄都已经四十多了。
可感动也是真的,叶明雪觉得眼睛湿湿的,视线模糊,想要给大姐夹块肉,却发现里面已经只剩下了白菜。
叶明洁又把馒头往她面前推了推:“再吃块馒头……”
她欲言又止。
没有出口的那些话,叶明雪也明白,大姐都说无数次了:“在家里吃不着,在这里没人和你争抢,就多吃点儿……”
只是,前世的时候,她怎么就从来没有注意过,三个馒头一饭盆炒菜,大姐就只吃了半个馒头呢?
那个时候,自己眼里,就只有白面馒头,只有炒菜里的肉!
她想要让大姐吃上肉!
自由地,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叶明雪收敛了眼泪,重生以后第一次有了明确的目标。
有人对她百般算计,却也有人对她掏心掏肺,前世她伤了这些人的心,如今有机会重来一次,她怎么能不报答他们?
放下怨恨,记住恩情,也算轻装前行。
虽然,放下并不容易,可秦婶不是说了吗,人要先改变自己。
“姐,我是从禄村过来的。”
叶明雪没有说拒绝的话,一连吃了两个馒头,她知道,只有这样大姐才能安心。
她主动打开了话匣子:“你是不是有个同学叫秦亦钦啊?”
叶明洁手一顿,脸上的神情突然就有些不自然:“好,好像是吧,嗯,应该是高中同学,怎么了?”
“我去他家了。”叶明雪语不惊人死不休。
啪嗒!
叶明洁手里的筷子掉到了地上。
叶明雪赶紧弯腰给她捡起来,就看到大姐的神情突然变得极度扭捏:“你……怎么,怎么,去人家家里了?”
“秦婶会剪窗花啊,”叶明雪把自己的筷子递给叶明洁,“姐,先用我的吧!”
叶明洁:“什么窗花?”
“二姐要用的。”叶明雪接着说,“往茶壶茶碗里放,比放红纸好看。”
“你……”叶明洁松了口气,对她这个小妹妹没了脾气。
叶明雪继续大转折:“然后大……大中午的,我想来找你,就让他带我过来了……”
前世大姐夫叫顺了嘴,一时还真不容易改。
之前在秦家的时候,紧急“刹车”改成“大哥哥”,在叶明洁面前就不太合适了。
“大,大中午?”叶明洁都懵了,抬头看了一眼窗户。
嗯,的确是中午。
不过最后一句她却是听明白了,就是自己这小妹妹让秦亦钦送过来了。
她站起来就往门外走,嘴里埋怨着:“你这孩子怎么不早说?怎么好麻烦人家?”
“姐,他不是你同学嘛,”叶明雪跟在叶明洁屁股后面来到厂子大门外,这才慢悠悠开口,“姐,大姐……来凤台镇送文件,顺路。”
“大姐?”叶明洁愣是没听明白。
“大姐大!”叶明雪赶紧找补,“你是我们的大姐大。”
“什么乱七八糟的!”叶明洁拿叶明雪没办法,总觉得自己这个小妹妹怪怪的。
可是再问又问不出什么来,只好又回了宿舍,姐妹两个终于把午饭吃完。
洗碗的时候,叶明洁就问:“中午你不回去,娘知道吗?”
叶明雪摇摇头。
叶明洁叹了口气:“下午你回去,她又该发火了。”
“我不怕”叶明雪说,“就是想你。”
“唉!”叶明洁拿她没法,“我现在上后半夜班,等下送你回去。”
“不,不用……”叶明雪并不希望叶明洁回家。
前世的时候她不懂事 ,觉得只要大姐回家就能吃到白面馒头,却没想过大姐有多为难。
大姐和娘的关系,实在是一言难尽。
别看叶明洁是头大的,自小却没有被刘凤竹宠爱过,他们爹是个老实人,属于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主,刘凤竹个性却十分要强,嫌他窝囊,可那个年代又不兴离婚,只能将就着过,所以在婚姻中的怨气就都发泄到了刚出生的叶明洁身上。
随着叶明华和叶明静接连出生,刘凤竹也就开始认命了,当然也可能是怨气都发泄在了叶明华身上,面对其他几个孩子的时候,心气就平和了不少。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毕竟那个年代的孩子,有几个没挨过打的呢?
两个人之间最大的矛盾,是刘凤竹阻止叶明洁参加高考,不让她继续求学,以至于叶明洁高中都没有毕业。
用刘凤竹的话说就是,一个闺女不是睁眼瞎就行了,上那么多学有什么用?还不如早点干活,供弟弟上大学!
所以,叶明洁对于刘凤竹,心里多少是有些埋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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