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在家吃午饭,我直接去了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咨询打官司的事。
我要告傅月明。
绝症病人又怎样?
活不了两年就可以为非作歹了?
律师听我把事情经过和各方背景讲完后,对我说,“江小姐,我劝你还是不要做无用功。
一、没有对孩子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二、保姆已经揽下了所有责任,三、傅家有势力从中斡旋,四、孩子爸爸都已经选择了谅解,五、傅月明得了绝症。
即便你胜诉,案子判了,傅月明也只是保外就医。
你除了浪费时间金钱,什么都得不到。”
我愤愤不平,“那就让她这么逍遥法外?”
律师摇摇头,“活不了两年的绝症病人。
你觉得她逍遥法外了吗?”
“这是两码事!”
“可中国是个人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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