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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雪深埋旧年忆:林砚知沈时蓝番外笔趣阁

簌簌 著

女频言情连载

十八岁到二十三岁,林砚知和青梅睡了整整五年。安全套用得可以绕学校三圈,但她从不肯给他名分。因为她有一张近乎变态的择偶标准——身高185cm,体重75kg,天生柔软黑发,冷白皮,眼尾有泪痣,笑起来要有酒窝……足足37条,必须条条符合。她说:“23岁前如果还没遇到理想型,就和你在一起。”他不信世上有这样的男孩,于是答应了。等了一年又一年,直到她23岁生日那天,她在群里艾特所有人:“今晚七点,夜宴一聚,你们要有姐夫了。”朋友圈瞬间炸了,所有人都在恭喜他:“五年了!终于修成正果!”“阿知守得云开见月明啊!”他精心打扮了一次,换上她最喜欢的白西装,提前半小时到了包厢。门推开的那一刻,她搂着一个男生的腰走进来。185cm,一头柔软黑发,冷白皮,...

主角:林砚知沈时蓝   更新:2025-05-28 2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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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砚知沈时蓝的女频言情小说《霜雪深埋旧年忆:林砚知沈时蓝番外笔趣阁》,由网络作家“簌簌”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十八岁到二十三岁,林砚知和青梅睡了整整五年。安全套用得可以绕学校三圈,但她从不肯给他名分。因为她有一张近乎变态的择偶标准——身高185cm,体重75kg,天生柔软黑发,冷白皮,眼尾有泪痣,笑起来要有酒窝……足足37条,必须条条符合。她说:“23岁前如果还没遇到理想型,就和你在一起。”他不信世上有这样的男孩,于是答应了。等了一年又一年,直到她23岁生日那天,她在群里艾特所有人:“今晚七点,夜宴一聚,你们要有姐夫了。”朋友圈瞬间炸了,所有人都在恭喜他:“五年了!终于修成正果!”“阿知守得云开见月明啊!”他精心打扮了一次,换上她最喜欢的白西装,提前半小时到了包厢。门推开的那一刻,她搂着一个男生的腰走进来。185cm,一头柔软黑发,冷白皮,...

《霜雪深埋旧年忆:林砚知沈时蓝番外笔趣阁》精彩片段


十八岁到二十三岁,林砚知和青梅睡了整整五年。
安全套用得可以绕学校三圈,但她从不肯给他名分。
因为她有一张近乎变态的择偶标准——
身高 185cm,体重 75kg,天生柔软黑发,冷白皮,眼尾有泪痣,笑起来要有酒窝……足足 37 条,必须条条符合。
她说:“23 岁前如果还没遇到理想型,就和你在一起。”
他不信世上有这样的男孩,于是答应了。
等了一年又一年,直到她 23 岁生日那天,她在群里艾特所有人:“今晚七点,夜宴一聚,你们要有姐夫了。”
朋友圈瞬间炸了,所有人都在恭喜他:
“五年了!终于修成正果!”
“阿知守得云开见月明啊!”
他精心打扮了一次,换上她最喜欢的白西装,提前半小时到了包厢。
门推开的那一刻,她搂着一个男生的腰走进来。
185cm,一头柔软黑发,冷白皮,眼尾有泪痣……完全符合她的理想型标准。
她低头看他,眼神温柔得刺眼:
“介绍一下,我男朋友。”
……
包厢里突然安静得可怕,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林砚知身上。
他攥着酒杯的手指节发白,喉咙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掐住,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终于,有人打破了沉寂。
“蓝姐,你认真的?”
沈时蓝懒散地靠在沙发上,低头亲了亲夏珩的发顶:“真的啊, 37 条择偶标准,你们以为都是摆设?我宣布,我此生非阿珩不嫁。”
“你非他不嫁?那林砚知呢?” 有人忍不住问,“他可从十八岁就跟你在一起了……”
沈时蓝似乎笑了一下,微微抬眸看向林砚知,眼神陌生得让他心颤:“我从没让他等过。”
“择偶标准早就公开了,他不符合,怪我?”
闻言,他的心像是被狠狠捅了一刀,痛得几乎要弯下腰去。
但他知道,此刻所有人的目光都在等着看他的反应。
于是,他强撑着端起酒杯,指尖冰凉得几乎感受不到玻璃的温度。
“你说得对,你从没让我等,一厢情愿,就得愿赌服输。” 他强迫自己扯出一个微笑,“沈时蓝,恭喜你得偿所愿。”
沈时蓝挑了挑眉,举杯示意:“谢了。”
她抿了一口酒,喉结滚动,“世上女人多得是,别在我这棵树上吊死,阿知,试着去喜欢喜欢别人。”
林砚知闭上眼,只觉心脏像被一刀锯开,顷刻间血肉模糊。
他认识自己沈时蓝那年才五岁,她穿着小礼服弹钢琴的样子,像极了童话里的小公主,
从那时起,他就成了她身后甩不掉的小尾巴。
他们青梅竹马,十八岁毕业晚会,他们两人都喝醉了,夺走了彼此的第一次。
第二天醒来,他心如擂鼓,以为多年喜欢终修成正果,可她却直接甩给他一张纸。
她说,这是她的理想型标准。
纸上密密麻麻列着 37 条要求,从身高体重到发色肤质,甚至细致到眼尾要有泪痣,笑起来要有酒窝。
“昨晚是个意外。” 她点了支烟,漫不经心地说,“阿知,给你两个选择。”
林砚知的手指攥紧,心跳一点点冷下来。
“第一,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她吐出一个烟圈,“第二,昨晚我们体验都不错,做彼此的床伴,等我 23 岁还没找到理想型,我们就在一起。”
他颤抖着接过那张纸,37 条标准像 37 把刀,刀刀扎在心上。
没有一条,是他符合的。
“我选第二个。” 林砚知见自己说。
因为他不相信这世界上真有这样的男生,而且还恰好被沈时蓝遇到。
因为他太喜欢她,所以,哪怕只有千万分之一的机会,他也愿意赌上一切。
这五年,他陪她在教室后排接吻,在天台抵死缠绵,在更衣室里放纵沉沦。
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她的,她却从不承认。
就在昨天,她还掐着他的腰说:“阿知,我恨不得死在你身上。”
可现在她却轻描淡写的说:“你去试试喜欢别人……”
只因怕他纠缠。
心脏像是被狠狠攥住,林砚知仰头喝光杯中酒,辛辣直冲咽喉。
“放心,我不纠缠。” 他听见自己说,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说到做到,我会完美退场。”
林砚知转身要走,却看见沈时蓝正温柔地给夏珩倒牛奶。
男生唇边沾了点奶渍,她低头吻去:“小笨蛋。”
这一幕像刀子捅进心脏,林砚知踉跄着冲出包厢,却在走廊被几个喝醉的女人拦住。
“帅哥加个微信?” 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有人摸上他的腰。
包厢里有人喊:“蓝姐!阿知被缠上了!”
林砚知透过门缝,看见沈时蓝头也不抬,声音懒洋洋的:“我现在有男朋友,林砚知的事和我无关了。”
她边说边捏了捏夏珩的脸,“我要是去帮别的男生,你会生气吗,乖乖?”
“当然会!” 夏珩佯怒。
沈时蓝笑得宠溺:“那就不帮了。”
“这么多年,你真不喜欢林砚知?” 有人不死心地问。
沈时蓝低笑,声音清晰地传出来,一字一句像刀子般扎进林砚知心里:“一条择偶标准都不符合,怎么喜欢啊?”
这句话彻底击碎了林砚知最后的尊严。
他猛地推开面前的醉鬼,跌跌撞撞地冲出夜宴。
冷风吹在脸上,泪水终于决堤而下。
林砚知没有打车,迎风走了两个时辰走回家。
回到家后,他看着镜子里狼狈的自己。
这不是林砚知,也不该,是林砚知。
他机械地脱下那件狼狈的白西装,随手扔进垃圾桶,就像沈时蓝扔掉他们五年的感情一样干脆。
而后,他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徐经理,我想好了,我接受伦敦交响乐团的 offer。”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才传来徐经理诧异又欣喜的声音:“你怎么突然改变想法了,之前不是还说想留在国内陪一个很喜欢的人,不想出国吗……”
“现在她不需要我了。” 林砚知打断她,声音平静得连自己都惊讶,“我也不需要她了。”
徐经理识趣地没再多问:“既然如此,你办好手续就过来,乐团随时欢迎你这样的人才!”
挂断电话,林砚知望着窗外渐亮的天色。
一个月前,当那封梦寐以求的邀请函送到手上时,他兴奋得整夜没睡。
他从小拉小提琴,能进入伦敦演奏乐团,几乎是所有音乐生的梦想。
可当他来到沈家,看到沈时蓝一个人靠在沙发上寂寥抽烟的样子,他那句 “我要去伦敦了” 却怎么都说不出口。
十六岁那年,沈时蓝父母飞机失事。
当时他正在邻市参加小提琴比赛,得知消息后连夜赶回来。
灵堂前,沈时蓝孤零零地站着,看到他的第一句话是:“阿知,以后我就是一个人了。”
他抱住她:“不是的,还有我。只要你需要我,我就永远陪在你身边。”
从小到大,喜欢沈时蓝的男生能从校门口排到市中心。
但真正陪她长大的只有林砚知一个。
他见过她躲在琴房红了眼眶的样子,知道她最讨厌下雨天,因为会想起父母的葬礼……
所以,他哪儿都不去,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的陪着她。
可如今,他们便各走各的了。
天亮后,林砚知开始整理和沈时蓝有关的一切。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喝过同一杯牛奶,看过同一套连环漫画,在同一张床上睡过午觉……
所有和她有关的东西,他都小心翼翼地珍藏起来,像是珍藏着他年少时最珍贵的梦。
如今,他把这些全都翻了出来,一件件放进纸箱里。
包括那条十八岁那年她送他的发卡,二十岁生日她亲手做的蛋糕模具,去年冬天她嫌他手冷买的暖手宝……
所有的一切,连同他对她的爱意,一起打包,准备还给她。
来到沈家别墅时,开门的是老管家陈叔,他看见林砚知手里的箱子,眼神顿时黯淡下来。
“林少爷,小姐带夏先生去购物了。”
林砚知怔了一下,随即释然地笑了笑:“麻烦您帮我把这个转交给她。”
管家接过箱子,欲言又止:“林少爷,您和我们少爷……真的没可能了吗?这么多年……”
“没可能了。” 林砚知轻声说,“她找到真命天子了,我也会有属于我的真命天女的。”
说完,他转身离开,没有一丝留恋。
办完签证手续后,林砚知想起伦敦潮湿的气候,准备去商场买些厚实的衣服。
他走进一家高档服装店,看中一件米色风衣,刚要叫服务员包起来,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这件我也喜欢,砚知哥,我们眼光好像哦,衣服和人,都看上了同样的。”
林砚知回头,看到夏珩站在他身后,挑眉轻笑。
还没等他说话,沈时蓝的声音就从旁边传来:“眼光一样又如何,无论衣服还是人,都只属于你。”
她走过来,直接掏出黑卡对店员说,“这件衣服,十倍价格我买下,还有,把店里所有新款都按我男朋友的尺码包起来。”
店员欣喜若狂,忙不迭应好,也不再管本就是林砚知先看中的,转身就去安排。
“小蓝,太破费了!” 夏珩亲密地挽住沈时蓝的手臂。
沈时蓝抬头看他,眼神宠溺:“女人的钱在哪,爱就在哪。你花我的钱,我只会开心。”
夏珩问:“你会一辈子对我这么好吗?”
沈时蓝捏了捏他的脸:“当然,不止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会。”


林砚知静静看着这一幕,心脏微微刺痛。
他还是第一次看见沈时蓝这幅模样,看样子,她真的很爱这个百分百符合她理想型标准的男生。
他知道夏珩抢衣服是故意的,也知道只要有夏珩在,他今天无论看见哪件衣服,沈时蓝都会高价买给夏珩。
所以他不想和他们争,也不想看他们亲密,转身就要离开。
可就在这时,刺耳的火警铃声突然响彻整个商场。
“着火了!快跑!”
浓烟瞬间弥漫开来,人群乱成一团,尖叫声四起。
林砚知被人群推搡着,根本站不稳。
他抬眸,只看到沈时蓝本能地将夏珩护在怀里,头也不回地往安全出口跑去。
她没有看他一眼,甚至没有确认他是否安全。
“啊——!”
林砚知被人推倒在地,手肘狠狠磕在大理石地面上,疼得他眼前发黑。
还没等他爬起来,又被慌乱的人群踩了好几脚,右手腕骨传来 “咔嚓” 一声脆响,钻心的疼痛让他几乎晕过去。
更糟糕的是,他被挤到了自动扶梯口,一个不稳,直接从扶梯上滚了下去!
“砰!”
后脑重重撞在台阶上,温热的液体顺着额角流下来,模糊了他的视线。
他痛得蜷缩在地上,耳边全是嘈杂的尖叫声和脚步声,却没有人停下来帮他。
恍惚间,他看到沈时蓝抱着夏珩站在安全出口处轻声安慰。
他似乎说了什么,沈时蓝摇摇头,声音清晰地传过来:
“我是你女朋友,林砚知出不出事都和我没关系。我现在有了你,就要和别的男生保持距离。”
说完,她牵着夏珩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林砚知望着他们的背影,视线逐渐模糊。
昏迷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原来她没撒谎。
她真的,从未对他动过心。
再次醒来,林砚知发现自己被送到了医院。
他躺在病床上,左手打着石膏,右手挂着点滴。
商场这场混乱让他右手骨折,轻微脑震荡,还有多处软组织挫伤。
医生说他至少需要静养两周。
手机屏幕忽然亮起,是沈时蓝的朋友圈更新。
在此之前,她的朋友圈一片空白,连头像都是系统默认的灰色。
可自从和夏珩在一起后,她换上了粉嫩的情侣头像,背景是夏珩的自拍,动态更是刷屏一样更新。
最新一条是十分钟前发的:“给宝贝剥虾,他嫌我慢 [委屈]”
配图是夏珩的照片,桌上摆着满满一盘剥好的虾仁。评论区炸开了锅:
“卧槽,这是沈时蓝?被魂穿了吧?”
“想当年校草给你送一个月早餐,你连人家名字都没记住,现在居然会剥虾了?”
“原来不是高冷,是没遇到对的人啊!”
沈时蓝统一回复:“只对他一个人这样。”
林砚知的手指悬在屏幕上方,最终还是没点那个赞。
他默默退出朋友圈,锁上手机。
三天后,林砚知准备出院了。
窗外阳光很好,照在雪白的被单上,刺得他眼睛发酸。
护士推门进来:“林少爷,您的出院手续办好了。”
林砚知点点头,慢慢撑着坐起来。
他的右手还使不上力,只能笨拙地用左手收拾东西。
刚走到走廊,就听见一阵嘈杂。
沈时蓝抱着满身是血的夏珩冲了进来,身后跟着一群医护人员。
“救他!” 沈时蓝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话,“快救救他!”
林砚知从未见过这样的沈时蓝。
白衣服被血染红,额角的伤口还在渗血,眼睛里布满红血丝。
她慌乱、脆弱、歇斯底里……
紧紧抱着夏珩,像是抱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物。


“沈小姐,请您冷静,我们会全力抢救……”
沈时蓝声音颤抖,厉声道:“把你们院长叫来,我要最好的医生,最好的设备!钱不是问题!”
很快,整层楼都被清场,顶尖的医疗团队从各地赶来。
林砚知站在走廊拐角,看着沈时蓝像困兽一样在手术室外踱步。
“蓝姐,你也受伤了,先去处理伤口吧。” 沈时蓝的几个兄弟劝道。
“滚开!” 沈时蓝甩开他们,声音颤抖,“阿珩没脱离危险之前,我哪儿都不去。”
“蓝姐,这场车祸本来就是意外,要不是他非要让你在盘山公路上飙车……”
“闭嘴!” 沈时蓝一拳砸在墙上,“是我没保护好他。”
手术室的门突然打开,护士急匆匆走出来:“患者肾脏破裂,需要立即移植,但目前肾源不足……”
沈时蓝毫不犹豫地卷起袖子,“现在就带我去做配型。”
“蓝姐!你疯了吗?” 几个兄弟震惊地拦住她,“你和夏珩才在一起几天?值得吗?”
沈时蓝的眼神冷得吓人:“他要是出事,我也活不下去。不要说一颗肾,只要能救他,就算是心脏,我也给。”
这句话像刀子一样扎进林砚知心里。
他踉跄着后退两步,不小心碰倒了走廊上的盆栽。
“哗啦” 一声脆响,沈时蓝转过头,终于看到了他。
四目相对的瞬间,沈时蓝皱了皱眉。
“你……怎么在这?”
林砚知举起打着石膏的右手,“商场那天,从扶梯上摔下来的。”
沈时蓝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僵硬,但很快恢复如常:“嗯,那你好好养伤。”
说完,她转身跟着护士去做配型检查,再没多看林砚知一眼。
林砚知看着她的背影,忽然想起十五岁那年,沈时蓝高烧不退,是他连夜从学校翻墙出去买药,结果摔断了腿。
当时沈时蓝抱着他说:“阿知,以后换我保护你。”
可现在,她连问一句 “疼不疼” 都嫌多余。
配型结果很快出来,完全匹配。
沈时蓝二话不说签了同意书,当天下午就进了手术室。
林砚知透过玻璃窗,看着并排躺在手术台上的两个人。
沈时蓝侧过头,温柔地吻了吻昏迷中的夏珩的额头。
这一幕终于击溃了林砚知最后的防线。
爱与不爱的区别,可以真的这么明显。
他用了十八年都没能走进沈时蓝的心,而夏珩只用几天,就得到了她的全部。
他自嘲一笑,心里那仅剩的最后一点爱慕,终于彻底消失殆尽。


回到家,林砚知拨通了房产中介的电话。
“我想卖掉青松路的别墅,越快越好。”
那是父母留给他的房子。
大学时全家移民加拿大,只有他执意留下来。
父亲气得摔了茶杯:“为了那个沈家姑娘,你连父母都不要了?”
那时候他多天真啊,以为只要守在沈时蓝身边,总有一天能等到她回头。
现在沈时蓝找到了此生挚爱,他也该彻底放手了。
房子很快找到了买家。
签完合同那天,林砚知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林少爷,我是夏珩。” 电话那头的声音清澈,“能见一面吗?”
咖啡厅里,夏珩裹着厚厚的纱布,脸色苍白却依然精致。
他开门见山:“小蓝本就受了伤,还给我捐了一个肾,最近食欲很差,导致伤口恢复得很慢,我想做点吃的给她……”
“所以?” 林砚知搅动着咖啡,没有抬头。
“听说她以前最爱喝你炖的鸡汤。” 夏珩咬了咬唇,“能不能……教教我?”
林砚知的手顿了一下。他想起沈时蓝每次生病,都要喝他炖的参鸡汤。
有一次他发着高烧,还是强撑着给她熬了一锅,结果自己晕倒在厨房里。
“她现在那么喜欢你,你随便买一碗她也会喝得很高兴。” 林砚知淡淡地说。
夏珩摇摇头:“我只想让她喝到最喜欢的味道。”
他双手合十,眼睛湿漉漉的,“求你了,我知道之前抢你衣服是我不对,你大人有大量别和我计较,就教教我吧。”
最终,林砚知还是答应了。
他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夏珩手忙脚乱地处理食材。
切姜片时割破了手指,倒热水时烫红了手背,却还是固执地一次次重来。
“为什么非要坚持?” 林砚知忍不住问。
夏珩擦了擦额头的汗,脸上泛起甜蜜的红晕:“因为她值得啊。”
他开始细数沈时蓝对他的好。
半夜三点开车去买他突然想吃的草莓蛋糕;因为他随口说喜欢樱花,就在院子里种了二十棵樱花树;他发烧,她守了他一整夜,每隔半小时就给他量一次体温,他迷迷糊糊醒来,看见她眼睛都熬红了……
“和她对我的好比起来,炖一碗汤算什么?” 夏珩眼睛亮晶晶的,“她说过,我是她等了二十三年的理想型,是她这辈子唯一想娶的人。”
林砚知静静听着,心脏像被钝刀一点点割开。
他想起自己也曾这样掏心掏肺对沈时蓝好。
她高烧不退,他冒雨去买药;
她心情不好,他整夜陪她喝酒;
她生日那天,他跑遍全城只为买到她喜欢的那款限量版项链;
可沈时蓝对他永远都是淡淡的,连一句 “谢谢” 都吝啬。
他以为她天性如此,还傻傻地想着用时间把她的心捂热。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沈时蓝哪里是不懂爱呢?
她只是不爱他罢了。
遇到真正的理想型,她爱得比谁都热烈、都深沉。
汤炖好后,夏珩看着自己手上的烫伤,有些懊恼地咬了咬唇:“我得先去处理一下伤口,不然小蓝看到又要心疼好久。”
他将保温桶递给林砚知,“能麻烦你先把汤送过去吗?”
保温桶里的鸡汤还冒着热气,林砚知站在病房门口,听见里面传来沈时蓝温柔的声音:“阿珩?你去哪里了,怎么不进来?”
推开门的那一刻,沈时蓝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
她眼中的期待转为诧异,最后化作一片冰冷。
“你来干什么?”
林砚知垂眸,努力维持着平静的表情,把汤放在床头柜上:“这是……”
“拿走。” 沈时蓝冷冷地打断他,“我不喝你煮的东西。”
她靠在病床上,脸色还有些苍白,但眼神锐利得像刀子:“阿知,我现在有男朋友,不想和别的男生有任何牵扯,何况我们以前还是那种关系。”
“你说我对不起你也好,说我无情也罢,我只想给阿珩安全感。”
林砚知闭了闭眼:“你误会了,这汤不是我煮的,我只是……”
话没说完,沈时蓝就开口打断,目光落在那个熟悉的保温桶上,“我说得很清楚了,我心里只有阿珩,其她男生的示好,我看都不会看一眼。”
她伸手抓起保温桶,看都没看就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砰” 的一声闷响,像是砸在林砚知心上。
“小蓝,你干什么!”
夏珩的声音突然从门口传来。
他快步走进来,手上还缠着纱布,“那是我求林砚知教我炖了一天的汤!”
沈时蓝的表情瞬间变了:“什么?”
“我根本不会做饭,想给你补身体,特意请林砚知教我的。” 夏珩委屈地红了眼眶,“我切菜还割伤了手……”
沈时蓝立刻从床上坐起来,不顾伤口疼痛,弯腰从垃圾桶里捡出保温桶。
她手忙脚乱地打开盖子,盛了一碗就要喝。


“别喝!都脏了!” 夏珩急忙阻止。
“不脏。” 沈时蓝摇头,眼神温柔得不可思议,“你亲手做的,怎么会脏?”
她大口喝着汤,连声称赞好喝,仿佛刚才那个嫌弃的人不是她一样。
林砚知站在一旁,看着沈时蓝这副甘之如饴的模样,突然想起有一次他发烧,强撑着给熬夜打游戏的沈时蓝煮了碗面。
但由于太饿了,他便自己也吃了一口,结果她当着他的面,连碗带面一起扔进了垃圾桶。
那时候沈时蓝有严重的洁癖,他碰过的东西她都会嫌弃。
可现在,她居然能从垃圾桶里捡东西吃。
只因为是夏珩 “亲手” 做的。
林砚知自嘲一笑,不知是笑她,还是在笑自己。
转身离开的时候,他听见病房里传来沈时蓝温柔的声音:“乖乖,以后别做这些了,你受伤比我自己受伤还让我心疼……”
他闭了闭眼,快步离开了医院。
之后的日子,林砚知一直待在家里收拾行李。
他把一件件衣服叠好放进行李箱,每整理完一件,就像把过去的回忆也打包封存。
手机屏幕时不时亮起,是共同好友群里的消息提醒。
她带他出席各种晚宴,把他介绍给家人朋友,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告她找到了理想型。
群里的一张张照片,都显示着他们的亲密。
沈时蓝搂着夏珩的腰,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夏珩低头为沈时蓝整理裙摆,动作小心翼翼;沈时蓝在宴会上当众亲吻夏珩的额头,引来一片起哄声……
所有人都说,这次沈时蓝是真的栽了。
林砚知静静翻看着,奇怪的是,心口的疼痛竟然渐渐变得微弱。
就像伤口结了痂,虽然还会隐隐作痛,但至少不再流血。
临行前两天,林砚知约了几个兄弟在夜宴告别。
“阿知,你真的要走啊?” 哥们苏跃问,“以后都不回来了?”
“嗯,不回来了。” 林砚知抿了口酒,“伦敦演奏团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以后,就专注事业了。”
包厢突然安静下来,几个兄弟对视一眼,欲言又止。
“也挺好。” 最终是苏跃打破了沉默,“换个环境,重新开始。”
林砚知笑了笑,举起酒杯:“敬新生活。”
酒过三巡,他起身去洗手间。
路过隔壁包间时,熟悉的声音让他脚步一顿。
“蓝姐,你疯了吗?才认识一个月不到就想求婚?你以前不是说闪婚的都是傻子吗?”
林砚知下意识停住脚步,透过半开的门缝,他看见沈时蓝靠在椅背上,嘴角挂着罕见的温柔笑意。
“那是在遇到阿珩之前,以前林砚知追着我的时候,我也觉得他疯了,怎么会有人非另一个人不可。”
林砚知的指尖猛地掐进掌心。
“直到遇见阿珩。” 沈时蓝的眼神突然变得柔软,“看到他第一眼,我就想和他过一辈子,他笑我就开心,他哭我就心疼,我的情绪完全被他牵着走,目光总不由自主地追着他……”
她顿了顿,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丝绒盒子:“从我们在一起第一天,我就在策划求婚。我太怕他会成为别人的了,必须尽快把他变成我的老公。”
包间里一片哗然。
“荷尔蒙上头很正常,但你也陷得太深了!至少再相处半年……”
“一天都等不了。” 沈时蓝的声音很坚决,“我从未如此渴望过婚姻和家庭。”


林砚知站在门外,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原来十几年的陪伴,真的比不过他们相识的一个月。
他转身想走,却不小心撞上了端着托盘的服务员。
玻璃杯摔碎的声响惊动了包间里的人,沈时蓝推门而出,看到是他,脸色瞬间变了。
“阿知?你都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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