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频言情连载
裴昭莫名其妙穿越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时空,被落魄的陆凌峰买回了家,成了他媳妇。两人开开心心欢乐多,种了一段时间田,还没等收到粮食,却被带回了深宅大院,陆凌峰摇身一变,成了个豪门世家公子,不过等着他的,有难缠的二叔,奇葩的奶奶,还有一个糊成一锅粥的烂摊子等着,裴昭也不能给豪门阔少当媳妇享福了,他被送去训练,只是这地方有些糟心,送去庙里。不过,也不用怕。陆凌峰有本事,裴昭心大外加不要脸。天塌下来,俩人也能找到乌龟给顶住。从草屋到朝堂,一切皆有可能......
主角:裴昭,陆凌峰 更新:2022-12-24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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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裴昭,陆凌峰的女频言情小说《穿越,我成了宠臣媳妇!》,由网络作家“赤兔蜗牛”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裴昭莫名其妙穿越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时空,被落魄的陆凌峰买回了家,成了他媳妇。两人开开心心欢乐多,种了一段时间田,还没等收到粮食,却被带回了深宅大院,陆凌峰摇身一变,成了个豪门世家公子,不过等着他的,有难缠的二叔,奇葩的奶奶,还有一个糊成一锅粥的烂摊子等着,裴昭也不能给豪门阔少当媳妇享福了,他被送去训练,只是这地方有些糟心,送去庙里。不过,也不用怕。陆凌峰有本事,裴昭心大外加不要脸。天塌下来,俩人也能找到乌龟给顶住。从草屋到朝堂,一切皆有可能......
中山国,北境重镇——卢阳关。
血红的残阳中,昏暗偏僻的巷子里,裴昭正蜷缩身体,死死护住脸,被几个讨债的恶霸胖揍。
他不怕死,反倒有几分期待,说不准谁能一拳把他送回原来的世界。
只很舍不得现在的这张脸。长得太好了,就算死,也不能破相了。
裴昭觉得自己穿越的莫名其妙。只是在跟一众师兄弟切磋拳脚的时候,不知哪个该死的长了能耐,还搞偷袭,直接一拳就把自己给送到这不知道哪个时空的国度。
成了个可怜巴巴的黄花菜——一穷二白,还欠了一身债!
“M的,真疼!”裴昭更用力的蜷缩着,心里骂娘,“贼老天,你把小爷弄到这个破地方,就不能给个好点儿的身份!现在,小爷连揍都忍了,到底能不能回去,你他娘的也痛快点!”
他现在的这个躯壳,就是一副披着人皮的骨头架子,不经打,还特别疼。
原主是个乡下孩子,从小就被爹娘送到城里打杂做工,什么活儿都做过,工钱自己还一分拿不到手里,全部都被爹娘剥削了,就这样当牛做马还不够,竟然还要为了大弟弟娶亲,背了一身的债。
这待遇,想不憋屈死都难吧!
真是个忠厚老实的倒霉蛋儿了!
又是狠狠的几下拳脚,就在裴昭疼的失去了耐心,决定起来好好教训一下这几个混蛋,让他们认认谁是祖宗的时候,
“住手!”有人突然出声。
裴昭刚支棱起来的怒火顿时就熄了,“嘿,竟然还有程咬金。”
松开紧抱着头的手,从露出的缝隙中,裴昭看到一个身材挺拔的男人从巷口走近。
几个恶霸也同样没想到会有半路杀出来的二愣子。
最凶狠的一个抽空踢了裴昭一脚,狞笑着转身向前几步,堵住了走过来的男人。
二话不说,上手抓住男人的领子,就把人给按在了墙上,同时一点儿没客气的扯下了男人腰间的钱袋子。
“黑,还行,兄弟们,今天运气不错,这条傻鱼还挺肥。”恶棍颠着手里的钱袋子,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
裴昭从地上爬起来,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散了架,靠着墙丝丝抽气。
也看着被几个恶棍挤兑在墙边,上下其手搜身的男人。
心想,堂堂男子汉,被打劫怎么也不得反抗一下啊!这人,该不会真的是个二傻子吧!
裴昭被打的不轻,感觉每次呼吸间,肺腑都传来难忍的刺痛。
“娘的!一群废物点心!”
“呸!”裴昭的嘴里一股甜腥,扶着墙勉力站直,拧着眉头,看着孝子贤孙一样被搜刮的干干净净,仍旧一声不吭的男人。
“住手!”他的声音不轻不重,甚至还带着中气不足的虚浮,却透着异样的穿透力,大概因为够自信沉稳。
陆凌峰本来不想多惹不必要的麻烦,认为这些人拿了钱,自然就该走的。
大家不过图财。
没想到刚被揍的趴在地上半死的人,不但没有装死或者趁乱偷偷溜走,还敢站起来呛声。
现在两人的角色完美的调换了。成了他在帮自己。
陆凌峰有点儿头疼,担心若是再纠缠起来,真的打架,自己加上他,估计还不够眼前这几个恶棍练拳的。
“嘿,他奶奶的,今天真是邪性了,一个个都脑子被热油淋过了。一个赶着送钱,一个赶着找死!”
凶恶的大块头,一脸横肉,露出一个恐怖的笑容。
他被裴昭的不自量力气笑了。
裴昭压着声音,咳嗽了两声。心口的疼,让他再一次吐槽这幅破身子,真是严重耽误自己发挥实力。
“上次敢这么跟小爷说话的猴崽子,这会儿,还不知道在那座山上扯大旗呢!”
裴昭慢慢的松开扶着墙的手,声音中带着戏谑,也带着森森冷气。
几人没想到他看起来身体都在摇晃,还敢如此嘴硬,一致认为这小崽子就是欠锤。
裴昭成功的装了一把逼。
自然不会等几人先动作,先发制人,后发至于人!
他尽力以最快的速度到了几人近前,几招之间就把恶棍统统放倒在地。
速度快的陆凌峰惊讶到半张的嘴,一时忘记合上。
裴昭却是有些懊恼。
本来他是想一招搞定的,耍帅也是分高度的,可惜提气之后,他才无奈的只能面对现实。
屈服于身体条件,心有力力不足。
恶棍倒在地上哼哼唧唧,裴昭也只多他们几个多站立了须臾,跟着就一声不吭的倒在了陆凌峰的脚边。
身体严重透支!
在昏倒前最后一秒,裴昭觉得自己这次一口气上不来,肯定就这么嗝屁了。
也肯定就能回去了!他充满了希望!
陆凌峰看着嘴角挂着一抹诡异笑容,倒在地上的人,闹不清他到底是哪根筋搭反了。
这是死得其所的表情吗?
一根手指横在裴昭的鼻子底下,还有气儿,陆凌峰想了想,眼中露出一抹满意的笑容。
没想到裴昭这么轻,陆凌峰把他放到马背上,牵着马不慌不忙的朝着城门而去。
......
隔天早晨,裴昭欢天喜地的睁开眼,眼珠叽里咕噜的看过之后,再生无可恋的闭上眼。
如此反复几次,他在心里把那个当初一拳把自己送到这个鬼地方的兄弟,这样那样的上了十八般大刑!
又躺了不知道多久,他才死心,从土炕上爬起来,既然死不了,回不去,日子害的过。
好死不如赖活着!
裴昭开始琢磨要怎么活下去。
出了土墙堆砌的茅草屋,站在农家小院中,裴昭悲催的发现自己的生活环境又降级了。
城里人变成了农村人。
低矮的土墙上,一排绿油油的墙头草随风向他行礼。一排树枝扎的小小院门,歪歪斜斜的靠着墙,倔强的坚守自己的岗位。
眼神越过低矮的院墙,裴昭四下张望,入眼前后左右都是差不多的土房子。
“村子还不小!”裴昭心里想。
门前一条比羊肠子宽不了多少的土路上,一串串撒落的羊豆豆,散落的十分均匀,十分新鲜。
鸡鸣犬吠中,裴昭虽然不会估算时间,也大概知道是晌午了。
看着陌生的环境,摸着肚子,裴昭转了一圈后,坐在院中的一个小板凳上。
家里没人,他全身酸疼,骨子咕噜噜的,疼加上饿,让他一时没有心思琢磨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早上,陆凌峰见裴昭昏睡一夜,没有醒来的迹象,担心他真的会有事,便忙着出门给他找大夫。
村里的土大夫,好坏也是能医人的。
他把裴昭带回来是有用的,不希望他有什么三长两短。
陆凌峰是跟随自己的寡母迁居到村子里的,是村子里少有的读书人,去年,他母亲也离世了,如今,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
虽然他,孤孤单单,人丁单薄的外乡人,但是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身量和模样都长开后,就挡不住村子里的小娘子们对他芳心暗许。
只因为陆凌峰人长得好。长身玉立,朗眉星目,略深的眼窝中,一双眸子好似夜空中最亮的星辰。
真真是公子如玉!
不巧,今天大夫一早就被邻村的人请去诊病了。陆凌峰没找到大夫,却碰见了村里有名的林寡妇。
她,年纪轻轻的,比陆凌峰还小一岁,三年前死了男人,本来也是个苦命人。
但,人心态好,自信心足。
林寡妇自认自己很有几分姿色,一看到陆凌峰,扭着腰肢,笑的如同一朵开过了半个月的花一样,迎了过来。
“陆家兄弟啊,你怎么过来了,也是找冯大夫吗?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啊,快点儿,跟嫂子说说。”
看到林寡妇,陆凌峰心里一哆嗦。这两年,林寡妇越来越过分了,尤其最近这段时间,见了他,就跟苍蝇见了肉一样。
从十六岁开始,就有人上门提亲,不过多是想招他做上门赘婿的,都被陆凌峰的娘给一口回绝了。
陆凌峰隐隐有一种感觉,他娘并不想让自己成家。
陆凌峰自己也不愿意。如今,他二十有三了,母亲也去世了。
像林寡妇这样的艳遇,再也没有人帮他挡回去。
扰得他不胜其烦。
于是,在他看清楚裴昭的脸之后,便从路边捡回了他。
思及此,陆凌峰加快了脚步,自己的挡箭牌可千万别有个什么意外。
昨日进城,本来是打算换一些书,顺便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能买个人回来。没想到,转了半天,没看到有合适眼缘的。
没想到,在路口,路见不平一声吼,丢了钱袋子,反倒捡了一个合适眼缘的。
陆凌峰腿脚利索,跑的飞快,累的追在后边的林寡妇气喘吁吁的,双手扶着膝盖喘粗气。
......
陆凌峰被狗追一样的一路跑回来,站在自家柴门外,他身高腿长,一眼就看到院子里正背对着自己坐着的某人。
春末夏初的季节,裴昭只穿了一件破旧的单衣。
干瘦的后背上,脊骨节节清晰。
“你醒了。”陆凌峰推门而入。
裴昭闻声回头,两人四目相对。
裴昭第一次看清陆凌峰的脸,直觉告诉他,眼前人便是昨天多管闲事的主儿。
还没来得及说话,裴昭顿时感觉腹中一阵抽疼,皱眉,弯腰,捧腹,裴昭的一张脸皱成了新开的一朵小雏菊。
他动作流畅,一气呵成。
吓的陆凌峰以为他又要昏过去。
陆凌峰:“你 没事儿吧?”
“好饿啊!”裴昭抱着肚子,气若游丝的哼哼,连看着扭头看着陆凌峰的眼神都小狗一样可怜巴巴的。
于是,片刻后,院子里的小桌子上,裴昭坐在小板凳上,长长的腿曲起了一个显眼的高度。
一手端着一碗粥,一手拿着一个窝窝头,吃的心满意足,只是桌子上那一碟看不出什么材料的小菜,裴昭一筷子也没碰。
陆凌峰也没劝他,直到他喝完碗里最后一口粥,把脸埋进碗里,连碗底都添干净。
“粒粒皆辛苦!”
裴昭满意的放下碗,笑眯眯的看着陆凌峰。
“昨天,为了帮你,我的钱被那些人抢了。”陆凌峰开口说,裴昭微笑点头表示同意,亲眼所见,不能抵赖。
可很快,他就后悔自己干嘛脖子那么软了。
“那些钱,本来是打算去城里买一个娘子的。现在,钱没有了,就只能委屈你了。”
陆凌峰语气平静,就好像买个娘子就跟买棵白菜一样。
裴昭听了,脸上的笑容瞬间冻住了。
“委屈我什么?”
他没听明白。
陆凌峰心里注意已定,脸上镇定,丝毫不乱,口齿清晰的给他重复了一遍,“委屈你给我做娘子!”
这次裴昭听得清清楚楚。
他感觉一团漆黑漆黑的的乌云,轰隆隆的砸在自己的头上。
五雷轰顶!
裴昭还是勉强维持着清明。
心里腹诽:“你自己要做冤大头,我也没有让你帮我,现在反倒赖我?”
他没想到自己现在这个好看的皮囊,就算换了全新的中央处理器,也没逃过这条路。
这难道就是宿命?
原主就是不想被自己的爹娘卖给被人做男妾,才在绝境中,万念俱灰后,一命呜呼的。
在中山国,男人娶亲可以是女子,去了女子,叫娘子,也可以是男子,娶了男子,叫细君。
只要你愿意。
这个地方科技无限落后,跟裴昭了解的古代差不多,可在这里,取向可以无限自由,是男是女,你随意。
真是让裴昭不得不佩服,可谓食色性也。
陆凌峰自然不知道裴昭的脑子里都在转些什么。
他见裴昭反应呆愣,觉得他是在犹豫,立马趁热打铁。
“做我的人,我不会为难你!很容易,你不需要做什么事情,只要不否定我的说法就可以。至于你不愿意的事情,我绝对不会勉强你。”
陆凌峰保证。
裴昭还是一脸懵懂。
陆凌峰:“一个人生活太无聊,你跟我一起,互相做个伴。”
裴昭眯着眼睛盯着陆凌峰看,心想:“找个理由都这么不走心,老子信你个鬼,你以为我傻!”
陆凌峰捕捉到裴昭眼中一瞬间的变化。
“若是不同意,你自然也是可以走,不过要先把我的钱还给我,打算买娘子的钱!”
陆凌峰加重了最后几个字的语气。
以进为退!
裴昭脑子转的飞快,帐算的门儿清:留在这里,有吃有喝,若是现在离开,自己无处可去,若是回去家里,说不准就真的被狠心的爹娘给卖了。
而且,裴昭很有信心,只要自己把这副身体再好好养养,若是眼前这个男人动了歪心思,想强迫自己做那个零,自己保证能把他这个人模狗样的脸打成猪头。
让他亲娘都认不出。
裴昭看着陆凌峰的眼神瞬间就清明了,“好!”裴昭答应的特别爽快,“我叫裴昭!”
顺便自报家门。
陆凌峰没想到这么快,微愣后,“我是陆凌峰。”
两人四目相对,片刻无语后,陆凌峰起身拿了个背篓,交代了一句:“我晚点儿回来。”就灰溜溜的走了。
第一回合,裴昭完胜。
陆凌峰跑了,裴昭吃饱了没事,风和日丽,天气甚好,他仍然端着自己的小板凳,自顾自的靠在屋檐下,闭目晒太阳。
暖暖的,晒得人骨头痒痒的。
林寡妇刚才没追上陆凌峰,她可是已经惦记陆凌峰这块天鹅肉很久了。
这个人就跟陈年老酒一样,越来越香,到了孩子都能满地跑的年纪还没有娶亲,林寡妇更是信心满满觉得他肯定也是中意自己的。
回到家后,越想心里越跟跟猫抓了一样。
觉得凭着自己这十里八村数得上的眉毛,怎么可能拿捏不了一个没娶过婆娘的愣头青。
一番冥思苦想后,她觉得自己找到问题根源——自己还是太害羞。
陆凌峰就是个书呆子,他只是不知道婆娘的妙处,只要自己能让他尝到甜头,就跟苍蝇见了腥,到时候想赶走他,都难。
于是,想开了的林寡妇,拼尽全力的把自己拾掇了一番,对着镜子左右照了一遍。
满意!
她胸有成竹的推开了陆凌峰家的门。
裴昭听到了开门声和随之而至的脚步声。
他知道回来的不是陆凌峰。
不过,他纹丝不动,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
反正,不管来的是谁,自己都不认识,他继续装睡。
林寡妇进了院子,就发现了惊喜。
来人很快就挡住了裴昭的阳光,随之而至的还有一股浓重到无法忽视的胭脂味道。
“咳,咳,”裴昭装不下去了,死人都被熏过来了。
裴昭睁开眼。
眼前的女人,让他一言难尽。
一张脸上,厚厚的一层粉,白的跟白无常一样,还画龙点睛的涂了两大坨腮红。
若是乱葬岗上遇到这位,裴昭觉得自己肯定就直接领了盒饭了。
裴昭吓得直往后退,忘记了身后就是墙,无路可退。
女人盯着他的眼神,亮的让他心里发毛。
只怪,他现在没见过世面,心思单纯的很,不懂这眼神中的含义。
那是兽儿发情时才会有的贪念。
阳光中,闭目养神的裴昭,那样温柔俊美的眉眼,让林寡妇觉得自己的心被一支叫做一见钟情的箭射中了。
这张俊脸,这个人,就应该是为自己准备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林寡妇激动的心跳都快了一倍,感觉自己的心从来都没有这么欢腾过。激动的手在不住的颤抖。
林寡妇抑制不住的激动,他越凑越近,口水眼见就要滴到裴昭身上了。
陆凌峰一进门就看到这一幕。
十分头疼,莫名怀疑,自己把裴昭带回来,是不是算盘打错了。
他到底是来给自己做挡箭牌的,还是专门招烂桃花的。
裴昭初来乍到,不知行情,眼前这个眼神不正常,还流哈喇子的女人,自己是推得,还是推不得,要是推坏了,要怎么赔?
正在进退两难,无处下手时,看到陆凌峰回来了。
救命稻草啊这是!
裴昭突然诈尸一样的大喊一声:“娘!”
这一嗓子,震得陆凌峰和林寡妇都是一哆嗦。
他趁机,侧身从林寡妇身边溜到了陆凌峰身后。
“娘!”裴昭躲在陆凌峰身后,抓着他后背的衣服,又扯着嗓子喊了一声。
陆凌峰:“什么?”
林寡妇:“你有这么大儿子了?”
不过陆凌峰不愧是他。扫了一眼门口看热闹的,只一瞬间,心里就有了主意。
择日不如撞日。
他反手把裴昭从身后拎出来,裴昭虽然瘦,可并不矮,只可惜,他没有陆凌峰高。
“错了!”陆凌峰抓着裴昭的胳膊,把人端端正正的摆在林寡妇,也是所有围在门外看热闹的人的面前。
“你喊错了!你应该喊我良人。”
陆凌峰看着裴昭的眼神,柔情似水,甜的都吧嗒吧嗒的开始滴蜜糖了。
裴昭被看的措手不及,盯着陆凌峰的眼睛,他打了一个哆嗦,觉得自己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好一双桃花眼。你也太能装了把。”裴昭暗想,“这人阴险,不能处!”
“什么?良人?”林寡妇震惊的拔高了本来就高八度的大嗓门,难以置信的眼神飞快的在两人脸上切换。
一嗓子直接把本来围在院子外面看热闹的人都给喊了进来。
村里人都知道林寡妇早就看上了陆家的儿子,今天见她格外花枝招展的扭着水桶腰朝着陆家去了,没事儿的闲人,就跟着来看热闹。
大家本来都抱着看癞蛤蟆跌跟头的心来的,没想到还有意外的消息。
林娘子在村里,人员十分堪忧。
村里的大小娘子们,十个中九个都是多少惦记着陆凌峰的,就算自己不能上手,看着也舒心,反正不愿意让林寡妇得了去。
所以,平时见到林寡妇纠缠陆凌峰的时候,也都是要狠狠的赏她几个白眼。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陆凌峰在村里,人品样貌都是没得挑,只不过子这个男人大部分靠力气吃饭的乡野之地。
他也有致命的缺点,让很多人不得不三思。
他,孤身一人,无人帮衬,而且他不会干农活,家里的田,草长得比苗高。
也有很多人,纳闷他怎么没早早饿死。
家里有女儿的爹娘们,多半都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这样不务正业的。
最差,以后跟人干架都找不到能帮衬的族人兄弟。
所以在娶亲这件事儿上,陆凌峰完美的被嫌弃了。
可现在突然听到陆凌峰让一个长相漂亮的男人喊自己‘良人’,再看到他放在对方肩头,半搂着人的手臂,一副标准的占有姿势。
还有说话时候的眼神和语气。
所有人都惊讶的竖起了耳朵,想要听听到底什么情况。
从来没有听说,这陆家的儿子有这方面的取向癖好,不过很快大家也就看开了。
交头接耳的低声议论。
“这么大年纪都娶不上个女人!估计是没办法!”
“可不是!”
“不过,快看那个男的,长得真俊啊!”
“去,去,再俊能有个屁用,连个儿子都生不出来。”
有人一脸不屑的翻白眼。
“娶个女人就能生出儿子了?还不是有哪些不下蛋的母鸡。”
......
七嘴八舌的,所有人的眼神都齐刷刷的落在裴昭身上,火辣辣的,好似无数个照妖镜,要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妖精。
打算要把他看脱一层皮。
陆凌峰这招出其不意,闹了裴昭哥措手不及,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高调。
不过,裴昭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长得好,不就是要给别人看的吗?
尽管一时还闹不清楚陆凌峰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一点儿都不耽误他配合演戏。
身子一软,他就倒进了陆凌峰的怀里,放软了声音,捏着嗓子,细声细语的说:“良人,我晕。”
音量控制的很好,让周围的人都听得很清楚。
裴昭玩的很开心,看着陆凌峰的眼神,雾蒙蒙的,笑眯眯的。
他发挥的如鱼得水,玩的很开心。
陆凌峰扶着他的手,不由的一抖。
林寡妇......
看热闹的众人......
看他如此投入,机会已经给自己创造好了,陆凌峰把心一横,一不做二不休。
早死早超生。
在所有人惊掉下巴的眼神中,陆凌峰弯腰,伸手抄过裴昭的膝弯,一用力就把裴昭拦腰抱起来。
他有种预感,需要尽快把这个祸害藏起来,不然,他玩高兴了,说不准自己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不好收场。
抱着人,大踏步进了屋,隔绝了屋外人窥探的眼神和议论声。
陆凌峰把看热闹的人都丢在院子里,主角已经进屋了,热闹结束了,观众自然也觉得无趣,兴兴然的,三三俩俩的走了。
只剩下走在最后,心中无限不甘的林寡妇。
她气鼓鼓的跟一只大号的青蛙一般瞪着草屋的大门。
磨着后槽牙恨恨的想:“陆凌峰,这个禽兽,大白天的,难道就要对这么漂亮的人 ,这样,那样?”
屋里的两人,自然不知道自己成了白日宣淫的主角。
裴昭拎过一把椅子,倒着骑坐在椅子上,一脸兴味的看着陆凌峰。
眼神完美的表达了他的意思,“交代,交代吧,跟小爷好好交代一番。”
陆凌峰的脸皮却很淡定,不慌不忙的整理了屋里书桌上的几本书。
他的内心却不像他的脸皮那般稳如泰山。
刚才抱起裴昭的那一刹那,陆凌峰明显感觉到了自己的异样,从来没有过的异样。
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在无知无觉中,有一道裂缝正在慢慢的呈现。
裴昭看他身形笔挺,端端正正的坐在桌前,半天终于挑出了一本书,准备好了纸笔,开始要写字。
一看这架势,不打算搭理自己。不过他要写字,裴昭挑了挑眉毛,心里乐了。
机会来了!
“很好,还是个文化人!老天有眼,老子数理化傻傻不清,可拽文,那自己谁谁都不怵!看小爷怎么从文化高度好好鄙视一下他!让他彻头彻尾的拜服一下自己。”
裴昭心中暗爽,一定要让陆凌峰对自己刮目相看,说不准发挥的好,能佩服的五体投地。
他现在特别感谢自己不知道是在几千年后的师父。希望他老人家能长命百岁。
老头儿平时除了功夫,最大的爱好就是用各种古文虐待自己的徒弟们。
从小抄到大,抄个几百遍都是毛毛雨。从四书五经,孔孟之道,再到历朝历代各种名人的经典文章。
裴昭都能倒背如流。
他今天打算把书袋子都抖落抖落,一鸣惊人。
想到这儿了,裴昭脑中突然灵光一闪,他觉得自己真是一时猪油蒙了心。
干嘛要为了斗米片瓦的给男人当老婆。
直接去考个状元,大好前途,光宗耀祖的,岂不是要多风光就有多风光。
一想起原主的那对爹娘,裴昭有点儿犯恶心。
于是,他贱兮兮的凑了过去,可当他看清楚书上的字以后,他彻底傻了。
裴昭:“开什么玩笑,这上面爬的是什么玩意儿?”
陆凌峰:“字。”
“这么多弯弯圈圈,这是画符呢?还是天书?”
陆凌峰撇了他一眼,没说话。
裴昭,傻了,书上的这些字,让他脸上的表情,从难以置信到心灰意冷。
他用哪个脑袋也不会想到,这里语言是想通的,文字却是八竿子打不着。
别说楷书了,连隶书,篆书,都不靠一点儿。
真他娘的,找谁说理去。
自己穿越到这个鬼地方,一贫如洗到要卖身都不算完,竟然还是个大字不识的文盲。
裴昭沉默的窝到椅子里,萎靡了。
他能安分点儿,陆凌峰十分喜闻乐见,他偷偷瞟了一眼窗户外面,发现连林寡妇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
心里长长舒了一口气,闹出这么大动静,也算值得,至少这次以后,不会再有什么烂桃花砸自己头上。
不过,还有一件让他犹豫的事情。
自己跟裴昭没有婚书。
没有问过裴昭,不知道他的情况,自己现在是孤身一人。目前自己并不能算是个好的归宿。
自从他娘去世后,陆凌峰就拒绝再用那边送过来的钱,碰巧,他们也很长时间没有送钱过来。
之前送来的钱,除了给他母亲看病,剩下的钱都被他用来换了裴昭。
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儿!
现在他靠抄书赚钱,自力更生,踏实。
他读书很好,也很有才华,可却不想科举,他不想用那个让自己讨厌的身份。
......
村前有一条清澈见底的河,平时女人洗衣服,孩子玩,都喜欢聚在一起聊天。
今天女人洗衣服时唧唧咋咋的,异常热闹。七嘴八舌的都在说陆凌峰和裴昭。
林寡妇也在河边搓洗衣服,只是可怜的衣服已经被她给糅成了卷心菜。
她的心思跟其他看热闹的人不同,她一点儿都不觉得陆凌峰这样的男人没娶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反倒娶了一个男人,有什么可惜的。
现在,她已经完全抛弃了陆凌峰。她现在满心满眼都是裴昭,那么漂亮的小郎君,就这样被他给霸占了,有什么可惜的,他这是占了便宜还卖乖。
女人心,海底针,变得真快。
于是,林寡妇在心里坚定的给自己立了一个远大的目标,自己一定要帮裴昭脱离苦海,一定要让他乖乖的认清好人,乖乖的投入自己怀抱。
这边,裴昭倒是没有郁闷太久,这个地方不识字的人多了,别人能混口饭吃,自己自然也能。
而且,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只要自己想学,眼前就有现成的老师,小菜一碟。
不过,庆幸的是自己没有穿越到什么说乱七八糟鸟语的国家,至少现在说话还能听的懂。
而且,眼前还有更加紧迫的事情,自己肚子饿了。
裴昭捏着陆凌峰的衣角,拉了拉,“良人,中午了,咱不吃饭了吗?”
陆凌峰听到‘良人’这个称呼,手不由的抖了一下。停下手里的笔,“你饿了?”
他眉头轻微的皱了一下,“以后,没人的时候,就叫我陆凌峰,或者陆大哥,都行。”
裴昭心里偷笑,“刚占我便宜,这会儿自己倒是不好意思了。还挺逗。”
乡下人家,不在农忙时节里,几乎家家都是只吃早晚两顿饭。陆凌峰没想到,现在家里多了一口人,每天还要多做一顿饭。
不是心疼多吃掉的粮食,而是做饭费时费力,太麻烦。
陆凌峰不喜欢做饭,更不喜欢吃自己做的饭。若不是不吃饭会饿死,他肯定连两餐都免了。
裴昭看出他一副为难的表情,“怎么,家里没有粮食,揭不开锅了?”
“没有,有粮食。”
听了陆凌峰的回答,他隐隐的松了口气,自己是真的不想再挨饿了。
自从来到这个鬼地方,自己过的就是看人脸色的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倒霉日子。
“太麻烦。”陆凌峰觉得自己应该给个像样的理由。
裴昭......
心里纳闷,这都是什么人,看书看傻了吧。人吃五谷杂粮,这个世上,还有人怕吃饭麻烦?
裴昭虽然心里觉得陆凌峰脑子有点儿问题,可他目前,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欠着人家的钱。
裴昭最短。
“不麻烦!你等着,就做个饭吗?我现在就去,很快就好。”
裴昭说着就快乐的出了屋子。
在五脏庙的压力下,他也不觉得自己身上疼了,吃饱了才有力气尽快恢复元气。
陆凌峰家里的灶房不大,但里面锅碗瓢盆和必要的材料,该有的都有。
他早上吃的稀饭和窝头,早就消耗的干干净净了。
生火,洗锅,下米,裴昭一脸的笑,干的很起劲。
蹲在地上烧火,火光映照下,看着自己细细的胳膊,上面还有一块格外醒目的青紫。
裴昭觉得这一刻的安宁,让他数日来,心里第一次有了一种安宁的感觉。
“一定要多吃点儿。”他自言自语。
多吃点儿才能长肉,才能尽快恢复到自己原来的体格和身手。
现在小鸡一样的身板,让他觉得实在窝气。没办法舒展。
裴昭手脚很快,陆凌峰没觉得过去多少时间,他就已经将两个大号的面碗放在了院子里的小桌子上,大声的喊:“开饭了。”
看到桌子上的两碗面条,陆凌峰的眼中满是惊喜和不敢相信。
自从他娘去世后,就再也没有吃过自己家里做过的面。
粗细均匀的手擀面,配上菜园子里绿油油的青菜。虽然青菜瘦了一些。
若是再有一个荷包蛋,就再完美不过了。
陆凌峰:“真香。这是你做的?”
裴昭把擦干净的筷子递给了陆凌峰一双,“当然,快尝尝看我的手艺,保证你会想连自己的舌头一起吞了。”
陆凌峰笑着想,这人还真是......
一点儿不谦虚。
“快吃,冷了就不好吃了。”裴昭又催他快点动筷子。
苗条的香味,早就勾起了两人腹中的馋虫,都觉得多说一句都是在浪费生命。
裴昭快趴到桌子上了,脸快埋进大碗里了,真的差点就咬到自己的舌头。
这是他到这里吃的最好的一顿。
虽然同样是吃的很急,可有裴昭在旁边一对比,就立刻显得陆凌峰十分的谦谦君子。
一顿饭,两人都吃出满身薄汗。摸着自己圆圆的肚皮,裴昭,心里特别满意。
看陆凌峰也越来越顺眼了。
这人,能处!
陆凌峰也吃的很满足。
“你手艺真的很好。”
没有肉,也没有鸡蛋,一碗素面能让他做的如此美味。
陆凌峰夸得很真诚。
裴昭冲着他扬了扬右边的眉毛,十分得意,也觉得自己很厉害。
这还要多谢谢原主的那对狠心的爹娘,从小就把他送到城里的酒楼帮杂做工。
原主是个心思敏感细腻的人,一直希望能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厨子。
在城里立足了,有出息了,希望这样就能得到爹娘的疼爱。
他偷偷的学了一手不错的厨艺。
只没想到,最后自己没用上,最后却便宜了裴昭。
自从这碗面之后,两人的一日三餐就成了裴昭的任务。粗茶淡饭,他做的红红火火,陆凌峰吃的津津有味。
就这样养了大半个月,裴昭觉得自己的身体按照火箭的速度在恢复。
只是家里的米缸已经快见底了。
这日,陆凌峰又带着自己的背篓出门了。上次带回来的书,他已经抄完了,现在得去镇子上换钱。
陆凌峰这些日子也在琢磨,他一个人的时候从来不知道粮食这么不禁吃。
现在他觉得自己要在找一个其他能赚钱的事情贴补贴不,光靠抄书,养活自己没问题,可加上裴昭,想养活他,那点儿微博的钱。
捉襟见肘。
别看他清清瘦瘦的一个人,却意外的能吃。
现在家里,只剩下裴昭一个人,怪冷清的。
他也不想做一个光吃闲饭的米虫。
现在虽然没人天天跟在屁股后面盯着自己练功。
可多少年养成的习惯,改不了。一天不练,裴昭还觉得浑身不舒服。
练完了,就靠在屋檐下晒太阳,他早就发现这个村子的周围都是山。
心里早就有了想试一试的主意。
趁着这日独自在家,他打算去探探路。
出了门,沿着小路往村东头走,他看准了那里的一片山,远远望去就是一片密林。
山高林密,定有收获。
村东头有一棵大槐树,树下有一个很大的磨盘,平时不忙的时候,这里总有三五个闲人聚在那里扯闲篇。
李寡妇是这里的常客。村长是她那死鬼男人的本家叔叔。男人活着的时候是个马贩子,确实也赚过几年好钱。
她男人虽然死了,可给她留下了不少家底,最主要是还有一个儿子。
所以,她虽然是个妇道人家,守着儿子和地,在村长的照拂下。
尽管是孤儿寡母,可日子也过的委实不错。
平日里,女人们聚在一起闲聊,每每最能说的就是她了。
不过大家都不待见她,她是个耐不住寂寞的风骚人。
撩拨村里的爷们儿们,让他们为了自己抓心挠肺的,就是她最大的乐趣。
村里几个光棍更是看到她,就走不动路。
裴昭远远走来,林寡妇今天本来萎靡的没什么精神,也不愿意多说话。
她这段时间,偷偷的去过陆凌峰家几次,每次都被挡在门外,也没看到裴昭。
这会儿终于见到人了,她的一双眼睛顿时亮的跟火苗一样。
“我的娘,我的心肝肉!”林寡妇嘀咕着,扭着腰朝着她迎了过去。
消息都是长腿的,如今村里没人不知道陆凌峰带回来一个男人做婆娘。
但,那日不是所有人都去看热闹了,大部分人,还只是听说有裴昭这么个人,并没有亲眼见过。
光听说是个顶顶漂亮的男人,都很好奇,到底是个啥样的人。
一路走来,裴昭已经习惯被人偷偷指指点点的看了,他就权当自己不知道。
走出了无比潇洒的步子,直到被林寡妇拦住去路。
今天,她没有经过容易让人留下心理阴影的精心装扮,一张脸看上去挺正常的,裴昭一时没认出来眼前人便是那日盯着自己流口水的小鬼儿。
看着女人,纳闷她拦住自己想干嘛。
大槐树下坐的其他人也都不聊天了,停下来,齐刷刷的都盯着两人看。
个人心中都有想法。
没见过裴昭的,“原来这就是陆凌峰带回来的男人,这模样,真俊,换了我,也愿意。”
见过的,“哎呀,这都是吃了什么好东西,怎么没多长时间,就越来越好看了?”
林寡妇双眼泛着桃花,盯着裴昭,心花怒放,“小郎君,怎么这么会长,这模样,越来越好看,真是越来越让人稀罕。”
裴昭看着眼前女人,眼见着她的表情和眼神都越来越魔怔,不知道他是不是吃错了什么。
闪身错开脚步,打算绕过去。
没想到林寡妇反应很快,眼疾手快的一把抓住裴昭的胳膊,一副生怕人跑了的表情。
“小郎君,别走,我有话,有话跟你说,那个......”
裴昭一脸狐疑的看着她,努力的回忆,然后肯定自己不认识这个人。
最后目光落在林寡妇抓着自己的手。
他很有点儿心疼自己的衣服,就只有这一身,要是坏了,还要花钱买。
身无分文的穷人,裴昭很心疼。
他在考虑,直接把人推开,应该没问题吧。
“小郎君,那个,那个,我有件大喜事,”美色当前,林寡妇本想发挥实力,直奔主题,可瞥见周围看热闹的人,她急中生智,改了主意。
裴昭:“呃?”
林寡妇掐着兰花指,轻轻点在裴昭的胸口,“小郎君,有个娇滴滴的小娘子,人长得漂亮的,就跟一朵花一样,而且,还家境殷实,”
她朝着裴昭抛了个意味深长的媚眼。
“怎么样,人家看上你了,是不是比陆凌峰强的太多,简直就是天上地下的没法比。
我跟你说,小郎君,你还是太年轻,男人怎么能跟女人比,娶妻生子,你难道就不想传宗接代吗?”
林寡妇说的兴奋,吐沫星子都溅到裴昭脸上了。
裴昭默默的后退了一步,十分嫌弃的用衣袖擦干净,心想,“说话就说话,怎么还嘴漏。”
“哦,对了,小郎君,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啊?”林寡妇一顿竹筒倒豆子的说完了,还不忘问裴昭名字。
听了她的话,围观看热闹的人,都惊讶的下巴和鸡皮疙瘩一起掉了一地。
明眼人都知道她说的娇滴滴的小娘子,就是说的她自己。
连人家叫什么都不知道,就敢厚颜无耻的给自己做媒。
这林寡妇的脸皮厚的程度,简直让同村的自己都觉得一阵脸热。
真是太不要脸了!
终于,有人忍不住说:“快去喊村长,他家的宝贝侄媳妇又犯病了,真是没眼看。”
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多管闲事,别吵吵,看戏呢。”
其他人也点头。大家都挺无聊的。
裴昭自然不知道这些人和林寡妇的心思,不过,他到这里以后,女人见过的也不少,按照这里的状况,眼前这个女人做媒婆,明显太年轻。
“我不想娶亲。”不管对方是好心,还是有其它目的,裴昭懒得去管,他拒绝的十分干脆利落。
“我就喜欢陆凌峰。”
裴昭想起来以前自己的师姐妹看过爱小说后,总是一脸痴傻模样的念叨的那句“一生一世一双人。”
舌头擦过牙齿,到了嘴边的话,他又咽回去了。
说大话,不合适。
说完,趁着林寡妇难以接受的愣神的空隙,闪身一溜烟的跑了。
很快就没了踪影,只留下反应过来后,懊恼的原地猛跺脚的林寡妇和笑弯了腰的观众。
“这林寡妇,莫不是想男人想出毛病了,她不是老早就看上陆家的儿子了吗?现在是怎么回事?”
“谁知道呢?”
“哎,女人,真是水性杨花。”
“臭不要脸!”
裴昭很快就进了树林,慢悠悠的在林子里面晃悠。
树林十分茂密,连空气中都充满了清新的草木滋味。
真美,让人心旷神怡。
这么好的地方,若是在原来的世界,必定是要在景区内,圈起来,想要进,给钱。
现在,就在家门口,一小段路就到了。而且想怎么撒欢都行,就算爬树上荡秋千,也不会有保安过来吆喝赶人。
裴昭喜欢这里,他坐在一棵高大的歪脖子树上,身边不时就有松树窜过,脚下的草丛中,也会时不时就有动静。
他知道那是野兔。
观察了半天,“真够肥的,胆儿和肉一样肥。”裴昭手里捏着的一颗枣子一样大小的野果子,以看不清的速度飞了出去。
应声,远处的草丛里就有一只肥的来不及逃跑的兔兄弟,脑袋一歪的倒在了草窝里。
他又伸手,十分随意的从树上摘了两颗同样的果子,寻找着自己的猎物和出手的时机。
当第六只兔子倒下后,裴昭又坐了一会儿,才纵身一跃,身轻如燕般落了地。
开始找草窝里的可怜兔子们。
一共六只,个个都顶大顶肥。一起拎在手里,分量一点儿都不轻。
拎着沉甸甸的兔子,裴昭后知后觉的想,自己是不是有点儿贪心了。
不过,死都死了,也来不及了。
看了看四周,心里冒出个想法,他挺想架个火堆,尝试一下烤兔子。烤过羊肉,牛肉,猪肉,还从来没烤过整只的兔子。
电视剧看的多了古代的大侠们就常常三更半夜,在荒郊野外的林子里,身边陪着个貌美如花的侨娇娘,整堆火,烤着兔子,调着情,真是羡煞旁人。
裴昭喜欢做大侠,也喜欢娇滴滴的小美女,更喜欢烤的金黄金黄,滋滋冒油的兔子。
不过,他暂时没有被这些美好的诱惑冲昏头脑。
他现在吃陆凌峰的,住陆凌峰的,名义上是人家的人,可不能不仁不义的给人家带绿帽子。
小美女也只能在心里偷偷的想想。
至于,野外烧烤,他也不敢,怕山高林密,天干物燥,一个不小心就能把整座山给点了。
这么好的地方要是烧了,多可惜,关键是,他也赔不起。
陆凌峰回家后发现裴昭不在,心里有些奇怪。
裴昭自从来到这里之后,一直都安分的像个待嫁的小娘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最大的喜好就是吃饭和睡觉。从来都不出门。
这日,突然人不在家,冷冷清清的家里,让陆凌峰心里有了几分一样的落寞。
裴昭没来之前,他的家里一直都是如此安安静静,冷冷清清的。
他以为自己习惯安静,喜欢冷清。
试试好了买回来的粮食,陆凌峰在院子里转了两圈,也没有抬起迈进门槛的腿。
“还不回来,难道他已经走了。”陆凌峰心里暗暗懊恼自己的大意,除了知道他叫裴昭,自己对这个人可谓是一无所知。
坐在门槛上,陆凌峰的脸上带着难掩的冷寂。
尽管当初他帮裴昭的时候,也是存了私心的,可这段时间相处下来,裴昭在不知不觉中让他的日子多了烟火气,也让他对生活多了一份责任。
有一个人现在等着自己养活。
以前,他娘还在世的时候,并不太关心他这个儿子的生活,除了烧香拜佛,便是坐在窗前独自黯然伤神的落泪,甚至很少跟陆凌峰说话。
他娘活的一点儿都不快乐。
他们的生活就好像是一潭死水。
可裴昭来了之后,一切都变了。他会缠着陆凌峰聊天,会边哼着奇怪的小调,边烧饭。
每次烧饭,都会问自己喜欢吃什么,烧好了,还会关心好不好吃。
那张笑脸,就仿佛是生活中的阳光。现在阳光不见了,陆凌峰却不知道该去哪里找。
裴昭拎着兔子,不紧不慢的进了村子。
收获满满,他的眉头却微微拧着,心里嘀咕这具破皮囊的底子实在太糟糕,筋骨弱的像是一团棉花,他今天这样小试牛刀,效果实在不满意。
以前生活的现代社会,已然是文明法治,中国功夫实非街头卖艺讨彩头的花拳绣腿,功夫乃是真正的杀人技。
所以各路武林门派都早早的便隐入市井之中,藏匿在各行各业中谋生。
合一门便是其中之一。
裴昭原本是个孤儿, 从小被师傅捡了回去,在合一门长大。
平常,师傅严厉,师兄们个个厉害,裴昭的成长岁月就是在不断的切磋中度过的。
千锤百炼出真章,实践之中出真理。
裴昭就这样也混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高手。
可如今,自己多年的苦练都白费了。
真他娘的,自己要跟谁说理去。
他心里难免有些丧气,他想念自己以前出门能横着走的日子。
自己要什么时候才能练成原来的样子,
自己的腹肌,肱二头肌......
啊!
裴昭心里气啊,这都是什么事儿!
这个时候,正式傍晚时分,干活的男人们纷纷归家,准备生活做饭的女人们也都开始往家里抱柴禾。
裴昭拎着一堆兔子,摇摇晃晃的,还耷拉着一张黑脸,自然时分惹眼。
“哎呀,这么肥的兔子!”一个扛着锄头准备回家的老丈,看到裴昭手里的兔子,又惊又喜的说,“这是有多少只啊?”
“这么老些啊,我的老天,后生,你好生厉害啊!”
很快就有人跟着围过来。
“一,二......”很快就有人主动帮忙数,“一共六只。”
“呦,呦,呦,看这些兔子,个顶个都这么肥,这得是多少肉啊!”
有人已经开始羡慕的流口水了。
“你是陆家新娶的那个小郎君吧?”有人认出了裴昭,“真是好本事啊,这么些个,可是怎么抓到的?”
仔细的打量了裴昭一遍。
“也没见你身上有打猎的家伙啊?”
......
围上来的人越来越多,七嘴八舌的开始你一句我一言的,一时裴昭都闹不清楚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自己要不要回答他们。
此处地处北境,虽然环境苦了一些,但是地广人稀,附近的村子家家都有田有地。
平日里都忙着伺候田里的庄家,没有闲人愿意成为猎户。
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说,种田比打猎更容易,收获也更有保障。
山里有野兔山鸡这样的好东西,可谁又知道有没有老虎,黑熊这样的猛兽,那可是分分钟要人命不眨眼的。
所以,这里附近的多个村庄,几乎没有猎户。不到吃不上饭的时候,基本没有人愿意冒险上山谋财。
深山老林,没有猎人,可让附近山林成了动物们的天堂。
可现在,看到裴昭手里肥的流油的兔子,难免都嘴馋的想吃肉。
“陆家小郎,你这有这么多兔子,你一家肯定也吃不完,现在,天也暖和了,肯定也留不的,你要不就卖我一只,我也带回家让孩子跟着尝尝鲜。”
有人开口了,立马就有人响应,于是裴昭手里的兔子转眼就成了抢手货。
......
陆凌峰盯着天边渐渐下沉的夕阳,心也慢慢跟着下沉。
“快点,村口有人抓到了大兔子,正在卖呢。”
“就是就是,快点,要是去晚了,说不准就都被别人买走了。”
......
院门外的小路上,几个妇人撒脚如飞的边跑边说,
“谁啊?这么厉害,还会抓兔子。”
“不知道,听说,就那个陆凌峰新娶回来的那个。”
......
女人们的身影渐远,陆凌峰跟着她们也朝村口去,他的脚步自然比几个妇人快。
他几乎是一路小跑到了村口,气息不匀的挤进围着的人群。
被他甩在身后的几个女人,一看他跑的比自己快,眼神一交流,都觉得自己不能吃亏了。
于是一个男人在前面跑,几个女人在后面追。
几个人几乎差不多一块冲进了人群。
裴昭已经利索的卖完了五只兔子,可谓物美价廉,很抢手。
他正一手拎着一只兔子,一手把卖的钱放进自己兜里,原来的一张黑脸早就不知丢哪里去了。
他满脸堆笑的掂量着自己的钱,就看到匆匆赶来的陆凌峰。
“来的刚好,走吧,今天晚上我好好犒劳犒劳你,咱吃肉。”裴昭举着手里的兔子,冲着陆凌峰摇晃,炫耀自己的收货。
又想起自己赚到的第一桶金,真是高兴,都是铜钱,拍了拍还能发出清脆的响声。
悦耳的很。
冲着陆凌峰挑眉眨眼,一副你懂的表情。
这段时间裴昭除了吃睡,也干了一件有点儿心眼的事儿。
他偷偷的观察过陆凌峰,发现这人从来没有任何不规矩的行为,连眼神都一本正经的不带一星半点的瞎想。
简直不给他留任何误会的机会。
裴昭都奇怪,他这样的人,为什么要给自己弄一个男人回来。
他也好奇的问过,既然不是真的想睡男人,这么做到底是为什么呢?还要挡着全村人的面,骗全村人说自己是他娶回来的细君。
细君就是这里对男妻的称呼。
“想睡的。”裴昭还记得当时陆凌峰给的答案,“其实很想试一试,你愿意让我睡吗?”
他当时板着一张一本正经的正人君子脸,说的字正腔圆,十分认真,非常正经。
吓得裴昭当时就觉得自己的这张嘴真是欠啊!
好奇害死猫,他没敢回答也没敢停留,立马认怂的尿遁了。
以后再也不敢提这个茬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个回答,让裴昭再一次认为这人不错,能处。
不抠门,还十分的诚实。
裴昭还没有想好自己以后能去哪儿,能干什么,在这个地方要如何安身立命。
以前,他从来没有认真的上过学,师娘送他去上学,前脚走,他后脚就跳墙溜出去。
什么物理,化学,生物,数学,他统统狗屁不通。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能穿越到农耕时代。
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也有机会靠教古人造玻璃,炼铁,锻钢,造肥皂,酿酒,提炼酒精,做豆腐,做火锅底料......
这些他统统都不会,想在这个时代抖自己的理科知识储备,他简直一穷二白,门都没有。
他就这样跟成为一代巨贾,富可敌国失之交臂。
会背古文,能写文章,可惜他还不识字。
裴昭心里苦啊!
裴昭思来想去后,发现自己完全享受不到穿越者的红利。
陆凌峰成了他目前唯一能抱到的最粗的大腿。无论后面如何,现在得要好好的抱紧。
最少也要先认几个字再做其他打算。
于是,他看到卢凌风来了,众目睽睽之下,裴昭表现的格外黏糊,他伸手,本想拉着陆凌峰的手——手牵手回家。
可快碰上的时候,他的手拐了个歪,改成拉着他的衣袖。
貌似十分不好意思的娇羞样。
他猜陆凌峰是想让村里人看到自己跟他亲密的。不然,上次他也不会在院子里抱自己。
也觉得他是喜欢这样的。
完全没有理会其他人的眼神和窃窃私语。
拉着陆凌峰,“走吧,剩下的这只留给你,回家我给你做,保证色香味俱全。”
陆凌峰看着他,只笑不语,看着他演。
两人心照不宣。
一见他笑了,裴昭顿时有了更大的表演热情。彻头彻尾的人来疯属性。
“就像我一样好吃!”裴昭微微靠近裴昭,貌似是两人的窃窃私语,可他把距离和音量都控制的十分有问题。
他的声音魅而柔,尾音上挑,好似一根带了一根勾着人心的小尾巴。
让附近该听到的人都把他的话听得一清二楚。
顿时所有看向两人的眼神都变了。
更有那些眼神直白大胆的直接落在了裴昭的腰胯位置。
裴昭的话出口后,陆凌峰的耳朵顿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绯红。
裴昭白日在树林中为了动作方便,也因为他不太习惯这里的衣服式样。
太长,太繁杂,自然会太碍事。
干脆就学电视电视中看到的,把外衣的前衣摆全都扎进了腰间,进村的时候,也忘记要收拾整理。
此时,在大家带有各种意味的眼神中,裴昭那两条修长的腿,意外的惹眼,和让人脑中忍不住描绘出各种不能言的画面。
陆凌峰面色含蓄,听到这里仍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只不再只有耳朵,现在连脖子都已经悄无声息的变成了粉红色。
他本就肤色偏白,现在如同最上乘,名贵的瓷器上了一层漂亮的釉色。
裴昭想到了粉雕玉琢,可出口之前,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不配,实在不配,陆凌峰太英气了,这四个字配不上他。
在他再说出什么掉节操没下限的话,把自己吓死之前,陆凌峰果断的拉着他挤出人群,大步流星的往家走。
只给上午受了伤害,独自在家闭门伤神,听到消息后,匆匆赶来的林寡妇留下两条高挑的背影。
陆凌峰拉着裴昭,很不能能够瞬移,裴昭倒是没心没肺的任由他拉着。
还会放慢脚步,不使力气,故意拖慢陆凌峰的速度。
一个在扯,一个在闹。
跑出了众人的实现后,陆凌峰松开裴昭,定定的看着他,眼神中说不上是生气还是埋怨,嘴上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裴昭看他锯嘴葫芦一样的笨样子,忍不住笑的前仰后合。
“你生气了?怎么跟个小娘子一样的,你还怕羞吗?”裴昭凑到陆凌峰跟前,看着他的眼睛,“放心吧,小爷我也不喜欢男人,逗你的。”
陆凌峰还是不理他。板着一张棺材脸,没有一点儿表情变化。
他现在内心比较复杂,裴昭就好像给他准备了一锅热油和一盆冰水。
刚把他放热油里炸了个外焦里嫩,又立马把他放进冰水里给涮了个透心儿凉。
陆凌峰恨得牙痒痒。
裴昭自然对他内心的感受一无所知,他只是很兴奋,为了今天小试牛刀的收获——以后也能靠自己赚钱了。
能赚钱就能在这里不依附其他人生活下去。
就算离开陆凌峰,以后自己最差能做个猎户。
今天,可是有人说了,就他打的这些兔子,膘肥,肉多,最好的还是这个皮。
没有一处伤口破损,完好无缺,只要遇到手艺好的,把皮子处理好了,就能买个好价格。
裴昭喜滋滋的给自己找了一个生活最低保障。
不过,这些还有点儿远,眼前有让他更高兴的,晚上终于能狠狠的大吃一顿。
一整只兔子,他打算全部红烧。
“陆凌峰,家里有辣椒吗?”
两人到家后,裴昭动作麻利,没用多长时间就利索的把兔子收拾的干干净净,一颗毛都没剩。
放血,剥皮,开膛破肚,陆凌峰就见那把普通的刀在他手里就如同有了灵性一般。
他只能跟在裴昭身后帮点儿打杂的忙,递盆,递碗,顺带提水,冲洗什么的。
陪裴昭指使的团团转。
以前,他从没想过要仔细问问裴昭以前的事情。
经过今天这一回,他改变主意了。正琢磨着怎么开口,就突然听到裴昭问他,一愣,“拉脚?什么东西?”
陆凌峰觉得自己没听清楚,重复了一遍。
一看他的反应,裴昭就知道别想指望他了,把洗干净的兔子放在整版上,手起刀落,随着砧板发出的砰砰声,兔子分分钟就被斩成了大小整齐的块儿。
慢慢一小盆。
“行了,没什么,你去抱些柴回来,帮忙生活。”
裴昭在衣襟上蹭干净手上的水,开始翻找作料,刚才问辣椒也是他一时脑子短路,一时嘴快,想也没想的就出溜了。
问过了才想起来,这里可能根本就没有这种红艳艳的小宝贝。
真是可惜了,麻辣兔头,自己以前的最喜欢的一道菜。
麻辣鲜香!
裴昭想着,忍不住开始流口水。
陆凌峰拿了个小板凳,就裴昭最喜欢坐的那一个,坐在锅灶的炉口,边烧火边开始有一句每一句的跟忙活的裴昭聊天。
随着裴昭的锅铲碰撞铁锅的清脆响声,他根本没费什么功夫就把裴昭的底细问的清清楚楚。
陆凌峰:“你家就住在恒家店?”
“嗯,对。”裴昭先用筷子扎了扎锅里的肉,感觉差不多了,便从锅里夹出一块肉。
看了看色泽,闻了闻味道,觉得满意,才吹凉了,递给陆凌峰。
陆凌峰呆呆的看着递过来的肉,包裹着亮晶晶油光的肉,散发了诱人的香味。
这时候天色已经全黑了,小小的灶房内,昏暗的灯光下,裴昭的影子落在斑驳的墙和小小的窗户上,他眼中的笑意和淡淡的不容觉察的宠,全都一丝不落的映在了陆凌峰的眼中。
“愣着干嘛,尝一尝。”裴昭见陆凌峰光看着自己没反应,就把肉又朝着他的嘴边送了送。
陆凌峰对吃到嘴里的肉到底是什么味道的,他其实一点儿也没怎么品出个一二三来,他的心里很乱,就只觉得很香,很好吃。
是他长这么大吃过的最香的肉。
裴昭也不能亏了自己,他早都馋的不行,也夹了一块放自己嘴里。
因为太馋,太着急,他根本就没想过要等吹凉了,直接就扔嘴里了,烫的他便往嘴里抽冷气,便吃的狼吞虎咽的。
终于把肉给咽了下去。
“还行,不过还差一点儿火候。”裴昭把锅里的肉翻了翻,“再添最后一把火,就别烧了,小心糊了。”
他交代完陆凌峰,又在锅里放了个隔水的锅帘子,把早就从锅里盛出来的米饭放到帘子上,盖上锅盖。
一小盆红烧兔子肉,一大盆米饭,两个人一顿饭,欢快的全都解决了。
吃饱了,陆凌峰主动要求洗碗,裴昭从水井里提出两桶水。
现在天气越来越暖和了,裴昭有点儿嫌弃在屋子里洗澡,太麻烦,还挺憋屈。
提着水,他特别怀念有自来水的日子,水龙头一开,什么淋浴,大浴缸,还有桑拿。
简直是神仙的日子。
今天,闹腾了一天,晚饭又吃的特别的欢,热出了一身的汗,裴昭觉得浑身不舒服,想要睡觉前痛痛快快的洗个澡。
于是,偷偷观察过四周邻居,今天没有月亮,星星美的像黑天鹅颈子上的钻石,四周一个人影都没有。
没有电视,手机和网络的时代,干农活的乡下人都会早早的睡觉。
毕竟,油灯和蜡烛都是需要用钱买的。
平时,裴昭最不习惯的就是这点——太无聊。
他只能睡不着,睁眼盯着房梁发呆。
胡思乱想多了,慢慢也就睡着了。
不过,今天,他挺喜欢大家早早睡觉这点的。
四下无人,刚好可以撒野。
陆凌峰洗好碗,收拾干净灶房后,一走出门就看到让他惊掉眼珠子的一幕。
他家院子西边有一棵樱桃树,这会儿,正有一条赤条条的修长背影立在树下。
裴昭背对着他,精瘦的手臂拎起一桶水,因为用力,薄薄的皮肤下,每一块肌肉线条都清晰可见。
陆凌峰的眼神不受控制的落在裴昭的背上。
裴昭仰着头,一桶水痛快的兜头而下,甘甜的井水顺着他的肩头,流过清晰的肩胛骨,顺着凹陷的颈椎,收进窄窄的后腰,再往下......
陆凌峰被蜜蜂蛰了一样,一激灵,立刻转开脸,腾地一下,就脸红心跳的变成了一只煮熟的超大个虾子。
陆凌峰心跳的厉害,他觉得自己连头发丝都在冒热气。
不能再待下去了,他立马转身退回了灶房。
走的太急,不小心撞在门板上。
听到声音,裴昭转头,只看见他的一抹衣襟消失在门口。他忍不住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心想:这些古人,真是喜欢大惊小怪,脸皮薄得跟一张纸一样。
他反正是没脸没皮,不在乎。
从小到大,跟师兄弟们都是光着屁股洗澡,习惯了。他就根本没觉得这是一件事儿。
迅速的洗好了一个战斗澡,裴昭拎起挂在樱桃树上的衣服,嫌弃的抖了抖。
在犹豫是现在洗呢,还是将就再穿一天,裴昭的眉头微微皱着。
今天在山里的时候,他没太注意,刚才洗澡脱衣服的时候,才发现,裤子上不知道在哪里扯出了很长一道口子。
若是,一蹲就会露屁股。
幸亏,今天路上被他撩起来的是衣服的前摆。
若是后摆,就惨了,屁股漏风的走一路。
扫了一眼,发现陆凌峰还在灶房,裴昭干脆抱着衣服一阵风一样的就卷进了自己的屋里。
陆凌峰虽然收起了自己的眼睛,可耳朵却是伸的长长的,听到裴昭进了屋,他努力平复自己的心跳。
假装自己什么都没有看到,眼瞎加上失忆。
不过,他也只是平静了一小会儿,就听到裴昭在屋里喊:“陆凌峰,家里有没有针线?”
陆凌峰不知道他要找针线想干嘛,又是怎么了,赶忙进屋,就看到裴昭正盘腿坐在床上,腿上堆着他的衣服,手里拎着裤子。
“这个破了,得修补一下,有针线吗?”
说完,裴昭把自己的裤子又里里外外的扯了一遍,想把破了的地方都给找出来。
随着他的动作,陆凌峰才发觉裴昭的裤子上大大小小的不定,是一层贴着一层,大的盖着小的。
现在再加上一条这样长长的口子,他手里拿的已经不能算是一条裤子了。
简直连一块破布都不如,给别人家的奶娃子做尿布,都得被人家嫌弃。
“针线,应该有。”陆凌峰伸手,想从裴昭的腿上把他堆成一坨的衣服给拎起来看看,懊恼,自己怎么会没发现他的衣服破成了这样。
衣服若是这样,自己没有理由会看不到。
可手伸出去,到了一半又缩了回来,他突然想起来,裴昭这会儿没穿裤子。
“那快点儿,帮我拿一下。”裴昭催道,“顺便把你屋里的油灯也给我拿过来,屋里太暗,我看不清。”
“不用修了。”陆凌峰的脸又红了,他觉得自己不能再待下去了,眼睛刚从裴昭破布一样的衣服挪开后,就落在了他光着的上半身上。
该死,现在想劝自己非礼勿视,根本就是狗屁。
“嗯?”裴昭很奇怪,“你不知道放在哪里?”
陆凌峰进来只盯着他的眼睛,“不是,是不用补了,明天我带你去镇上,给你买一身新的,这个就不要了。不能再穿了。”
要给自己买衣服,裴昭一听顿时就来了精神,“真的?”
陆凌峰见到他眼中的兴奋,也跟着高兴,点头,“真的。”
裴昭:“那,我要两身。要换洗。”
陆凌峰仍然点头。
“睡吧!明天要早起。”
裴昭在他走出屋子前喊住他,“哎,我说,大哥,你还是要先帮我找来针线。这个要是不补上,我明天早上穿什么出门?”
裴昭说着,一着急干脆从床上跳下来,站在地上,指着身上一条同样破旧泛黄的小裤子。
“难道穿这个吗?”
他是故意的,满脸坏笑的看着陆凌峰,不出所料,他的脸已经红的不能在红了,这下,连耳朵都红了。
看着他落荒而逃的去给自己找针线,裴昭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逗陆凌峰了。
陆凌峰家里有一匹老马,瘦的跟以前的的裴昭差不多。当初就是它把裴昭驼回来的。
平时,陆凌峰出门都是带着它的,这次换成了裴昭。
看着老马皮下若隐若现的骨,陆凌峰肯定,它肯定是承受不了两个男人的重量。
可又不想带着裴昭一起去挤村里的牛车。村里人通常都是坐牛车去镇上的。
不想让裴昭跟自己成为村里那群妇人的话题。
裴昭见他盯着老马发愣,在问清楚他在纠结什么之后,直接问:“镇子离的远吗?就不能用走的?”
裴昭虽然不怕看,脸皮也够厚,别人爱怎么说,随他去,可陆凌峰脸皮薄,他也不想勉强。
他们现在住的村子叫李家屯,距离最近的镇子是三十里铺。
陆凌峰是想了想,“若是走路,估计要一个时辰。”
现在太阳刚刚跳出山头,时间早的很,俩人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散步。
裴昭像召唤小狗一样的向陆凌峰招手,“走吧,又不远,走走就到了。”
陆凌峰没想到裴昭的体力恢复的如此快,两人进镇子的时候,裴昭跟没事人一样。
他自己倒是有些腿酸,微微气喘。
其实走过大半段路的时候,裴昭就已经有意放慢了走路的速度等他。
百无一用是书生,裴昭心里偷笑。
半上午的时间,镇子上还挺热闹。
三十里铺虽然不是什么大地方,只有一条南北方向的主街。
街上林林总总的,大小各异,杂七杂八的铺子,倒是卖什么的都有,卖货的和买货的人,闹哄哄的一片吵杂。
裴昭来这里以后,第一次逛街,一副十足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模样,农村娃第一次进城,也不能怪他。
他看到什么都好奇。
东看西看,两人转悠了半天才到一家卖布的铺子。
店里的布料倒是很多,或贵,或便宜,料子看的裴昭眼晕,第一次知道,布料还分这么多种。
陆凌峰也是大姑娘上花轿,第一次,以前这些都是他娘准备的。
他娘走了之后,他也是一直穿旧衣服。
两人都是一脸懵。
裴昭心里想,不管买的是哪一种料子,自己都不会做。
自己自然不用说,那是肯定不会,原主也没给他留下这方面的技能。
他以前穿的也都是别人不要的旧衣服,他最多就是不停的加补丁,从来没有自己裁过,自己做过新的。
现在让自己做一件,真是不行。
拉着正跟伙计搭话的陆凌峰,“你会做衣服?我不会。”
陆凌峰还没说话,旁边巴拉巴拉说个不停的伙计立马热心的说:“做衣服嘛,这样的事情自然是家里的女人做的,谁家都有个会做衣服的女人的。”
裴昭和陆凌峰对视一眼,他们家就没有。
“就没有什么地方能买到现成的衣服?”裴昭低声问。
“这位客官,你可真会说笑,现成的衣服,每个人,高矮胖瘦都不一样,而且那得多贵啊!”小伙计又热心的抢话,“要是说有,那也只能是当铺有。”
说到这,小伙计看着裴昭的眼神中就带上了一抹似有若无的轻视。
裴昭在心里给他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耳朵灵,嘴快,还狗眼看人低。
这也不能怪他,裴昭的衣服实在太破,太显眼,尤其在这样一个到处都是新布料的地方。
看到伙计瞟裴昭的眼神,陆凌峰的脸色瞬间就黑了。
“这个,还有这个,这两种给我裁够做两身衣服的料子。”
他选的两块料子都不便宜,伙计一看有钱赚,立马眉开眼笑的去拿布料。
裴昭心疼钱,想换两块便宜的就好,衣服嘛,干净整齐,能穿就好,他从来不在乎贵的,还是便宜的。
以前在合一门,衣服也是师兄穿过了,给师弟穿。
他刚想说话,就被陆凌峰给拉住了,“咱有钱。”
他拉过裴昭的手,捏了捏,用眼神示意他,没事,不要紧。
伙计手脚很快,两块布料,没多大功夫就包好了给递了过来。
陆凌峰丝毫没有犹豫,干脆的付了钱,拉着裴昭就准备离开。
就在出门的时候,刚好有一老一少两个女人进门。
在侧身而过的刹那间,裴昭的眼神余光瞥了女人一眼,他的身子不由的颤抖一下。
腿一软,脚下一个不稳,差点被门槛绊倒。幸亏陆凌峰在旁边扶了他一把。
“怎么了?”陆凌峰侧头问,裴昭本能反应靠近他怀里。
恨不能把脸直接藏进他胸前的衣服里。
什么都没说,只抓着陆凌峰的胳膊,着急的拉着他往外走。
“快走!”
已经进门的女人中那个年长的也在进门的时候注意到了裴昭,正转身眯着眼睛仔细的看着他,就那么一瞬间,她便猛地睁大眼睛,几步窜到门口,动作迅猛的简直让人不敢相信她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
她活像一只见到兔子猛扑而来的老鹰。
她死死的抓住裴昭的胳膊,结实有力的双手,干瘦却像钢爪一样,手背上清晰的青筋紧张的高高蹦起来,“裴昭,你是裴昭,裴昭啊!”
老妇人放开嗓门,抓着裴昭,基本跟八爪鱼一样,吊在他身上。
裴昭的心一下子就吊到了嗓子眼,刚刚的匆匆一瞥间,他的身体反应比脑子更快,这个妇人便是原主的娘。
那个,每个月都会准时出现,拿走他所有工钱的娘。那个,每次见到原主都会投入的扮演慈母,关心他,更要卖力的哭诉家里的日子多难,自己这个娘有多难。
在他的眼泪中,原主就心甘情愿的被剥夺的一分不剩,还要深深的自责自己的无能。
没有出人头地,让这么好的娘过上好日子。
这样的娘,裴昭是真的不想认,他本想快点溜,没想到,老天爷又涮了他。
看到女人紧紧抓着自己的手,裴昭的心凉了凉。替原主心凉。
都逼死了,还不打算放手。
不过,他不是原主,不会被别人几句好话,几滴眼泪就给骗了。
傻傻的心软,牺牲自己,成全别人。
陆凌峰的视线在裴昭和老妇人之间来回,最后跟裴昭的目光一起落在老妇人的那双手上。
抓这么紧,能不疼吗?
“这位大娘,你认错人了。”陆凌峰说着就想把裴昭从女人的手里解救出来,可哪有那么容易。
女人一看见有人想把自己的摇钱树给弄走,立马跟疯魔了一样一屁股坐在地上,死死的抱住裴昭的腿,开始放声大哭,边哭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喊:“我的儿啊,儿啊,你让娘找的好苦啊!儿啊,老天有眼,终于找到你了!”
女人鼻涕眼泪流了满脸,也不嫌弃,全都蹭到了裴昭的腿上,哭的是情真意切。
说出来的话,更是句句真心的直戳人心。
一听,眼前这女人竟然是裴昭的老娘。
陆凌峰不敢再拉她。改成看着裴昭的脸,见他一脸的淡漠,就好像地上正哭的可怜的女人,就是个陌生人。
裴昭的眼神中海油不容忽视的嫌恶。
虽然,裴昭从来没有说过家里的坏话,可这么长时间,他也从来没有念叨过家里人的好。
更从来没有说过想家,想回去看看。
再说,他心里也很清楚,哪里有真心疼爱儿子的爹娘会把儿子从小就送出去打杂做工。
想到这些,陆凌峰看着已经不再抱着儿子的腿号丧的女人,她哭的双眼通红,发现裴昭没有挣扎,也没有搀扶自己,反应完全不在她的预料中。
女人连忙用衣袖擦干眼泪,麻溜从地上爬起来,拉着裴昭的一只胳膊夹在自己的咯吱窝里,二话不说,就要拉着他往外走。
“老天有眼!快,快走,跟娘走,家里人为了找你,都找疯了。跟娘回家。这次娘可是找到你了。”
女人的力气特别大,紧紧抓着裴昭,直往外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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