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沈归舟沈星阑的现代都市小说《扶鬓簪花全集小说阅读》,由网络作家“暮萋萋”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扶鬓簪花》是作者“暮萋萋”独家创作上线的一部古代言情,文里出场的灵魂人物分别为沈归舟沈星阑,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舟松了口气。幸亏没射偏,不然她这老脸往哪里放。......
《扶鬓簪花全集小说阅读》精彩片段
手比脑子快,快速抬起,夺过了那把刀。手腕再一翻,它原先的主人就捂着脖子倒了下去。
她不想当英雄,可无法忽视他们的无辜。
沈归舟每杀一个人,就在心里骂一句陈穆愉废物。
她的行为引来了更多的人围攻,她开始自顾不暇,最终只能仓皇而逃。
然后,她每骂一句陈穆愉后,还骂一句自己。
甩脱敌人已是半夜,不同于之前的混乱,整座城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安静,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和死亡的气息。
沈归舟踏着尸体躲避着搜城的敌人,心越来越堵。
她花了快十一年都没能解开的结在一瞬间解开。
她终于认清,有些东西是注定无法离弃的。
前方的小巷传来打斗声,沈归舟改变了主意,稳了下气息,快速奔过去。
黑暗中,几个身穿天楚轻甲的将士狼狈的被后吴士兵围在中间。
面对敌人的嘲讽,狼狈的几人依旧一脸坚决。
尤其是中间那中年汉子,那双不服输红眼让沈归舟有一种熟悉之感。
眼看那人就要死于敌军的乱刀之下,她冲了出去……
滂沱的大雨已经整整下了两天一夜,不曾停歇。
沈归舟站在城楼上,看着城外的庄稼全部被淹没,替那些辛苦的庄稼人惋惜之余,却自私的希望这场雨下的更大些,更久些。
因为只有那护城河的水漫过了河岸,才能为这南境百姓拖延出一丝生机。
“姚将军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她将手伸出檐外,头也不回的朝身后的人道。
沈归舟话音一落,一中年汉子从她身后的大柱子后走了出来。
他倒也是个直爽人,直接问道:“姚某就想问问沈姑娘,这新安城可能保住?”
沈归舟甩掉手中的雨水,转过身来,看着他:“哦,我还以为你会问我从哪里来,或者是哪里的探子。”
此时已经是新安城遇袭的第三天,和沈归舟说话的人正是她那天晚上见到的那被围攻的中年汉子。
他那热血不服输的眼神,让沈归舟出手救了他们一行人。
她随着他们几个一路躲避着敌军,顺便出手帮他们解决一些敌人。
一路逃亡中,沈归舟知道他是这新安城的参将姚廉。
那日他们本是要前往封垚支援的,不曾想还未出城就遇上了敌军偷袭。
南境防线兵力一向都少,前些时日因为千域族叛乱,各地精锐又被抽调不少。
如今这新安城兵力加上城主府府兵也不过三百而已。
当知道敌军进城时,姚廉便带了手下士兵抗敌。
可惜,双拳难敌四手,好在不畏死,也曾是沙场喋血的汉子,才能苦苦撑到后半夜。
他告诉沈归舟,他本以为自己死定了,却没想到还能活着,实乃天不亡他。
他义愤填膺的说着这话的时候,沈归舟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翻了个白眼。
明明是应该感谢她,什么叫天不亡他。那个时候,老天估计在哪个老相好那里躲着呢,还有空管他。
也不知是他看见了沈归舟翻的白眼还是脑子转过来,随即说更应该感谢她。
沈归舟客气地摆了摆手,一来二去,他的事情她知道了个大概。
他问她名字时,她也毫不扭捏地告诉了他——沈归舟。
沈归舟很大方的主动告诉他,她是从南泉县过来的,救他们完全是恰巧碰上罢了。
至于其他的,沈归舟倒是没想要隐瞒,只是恰巧敌军发现了他们,他们没有了更深入了解的机会。
躲了几条街,沈归舟发现进城的敌军人数并不多,大概也就二百来人。不过这相对于新安城的防卫来说,也算是大敌。
再加上他们来的太快,打了他们个措手不及,又因这城中多是手无寸铁的百姓,才造成了势不可挡的假象。
这一路过来,他们又汇合了几十个散兵。虽都有些轻伤,却还是比普通百姓要强些。
这样一来,他们成了一支不小的队伍。
反倒是后吴敌军,因为在城中到处搜索,散了队伍,几人一组行动。
弄清楚这些情况后,沈归舟感到从所未有的憋屈。
他大爷的,他们这一群人竟然就被这么些人追着逃了一晚上。
更可耻的是,两百来人,差点灭了一座城。
此乃大辱。
砍了几个将一大姑娘拖到角落里的畜生,抓了个活口一问,确定他们只是先头部队,其余人要明天早上才能到后,沈归舟决定要杀个回马枪。
此时沈归舟并不是想做英雄,她仅仅是觉得被这么几个乌合之众追着跑,实在是太过窝囊。
她和姚廉合计了下,决定借着他们对地形的熟悉,关门打狗,将敌人逐一击破。
沈归舟所料不差,借着夜色到城门口时,守城门的人仅有十来个人。
就这十来个人,竟然就堵住了全城人的活路。
沈归舟气愤之余感到了深深的悲哀。
什么时候,天楚子民竟是如此懦弱,天楚将士竟是如此无能。
敌人不及这满城百姓十分之一,他们却任由屠刀挥向自己,无力反抗。
姚廉打着手势让沈归舟躲起来,打算自己带人偷偷将这十几人解决。
沈归舟不耐烦地看了他一眼,直接将手里的匕首朝着城楼上巡视的敌人扔了过去。
沈归舟喜欢死人,因为他们让她有了一份稳定的差事,可以在白歌镇安稳混日子。
可她不喜欢杀人,因为血腥味会让她兴奋。
但是,对于该杀之人,沈归舟从不手软。
今天晚上死在她手里的亡魂已经不少,她也不介意往生薄上再添几笔杀孽。
匕首扔出去的同时,沈归舟抢过旁边一士兵手里的弓箭。
挽弓,搭箭,放手。
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看得姚廉等人目瞪口呆。
看着城楼上的其余三人和那脖子上插着自己匕首的人一起倒下城楼,沈归舟松了口气。
幸亏没射偏,不然她这老脸往哪里放。
唐书墨躺在床上,摸着吃撑的肚子有点难受。
唉,这世上能被一碗阳春面人撑得睡不着的估计也就只有她了。
先人说,饱暖思淫欲。
可是她却没得淫欲可以思。
又要多活一个月的她,闭上眼睛揉肚子,睡不着思维便开始发散。
镇北将军?
永盛十九年冬,七皇子戍边有功,天子大喜,封其为镇北将军。
她的猜测没有错,那人果然是晋王陆瑾庭。
自己竟然能在这种穷乡僻壤遇见神话般的传奇人物,唐书墨感觉有点像做梦。
可这南泉县不在北边,也不靠近京都,他怎么就会出现在这极南之地呢?
想不清楚便不想了,反正也是和她这小人物没有什么关系的。
大概是想的有些多了,胃倒是不再撑的难受,翻个身,睡觉。
这一夜唐书墨睡得格外不踏实。
她做了很多梦,梦里的人和事清晰又模糊。
翌日睡醒,梦里的事唐书墨一件也没记住,只有头痛欲裂。
她有些不安,担忧街头巷尾的谈论,会引来弃岁山上的土匪对自己的报复。
越想越是后悔,更后悔没有叮嘱小月别提起她。
她有点犹豫,要不要出去躲一躲。
这个念头很快又被打消。
这南泉县也就这么大,就算躲出白歌镇也没有个毛用。
真要躲就只能离开这南泉县,然而她全部的家当也不过是十两纹银,估计还没走出去就先饿死了。
这个问题想的唐书墨头疼,傍晚的时候她决定出去溜达溜达,顺便觅点食。
刚走到街东头,就看见河边的老柳树下,三五个妇人围坐一起,个个笑得跟菊花似的。
凭她对这些街坊四邻的了解,就自己昨天的壮举,她们看到她本人肯定是没完没了。
她刚想绕开她们,她们的对话先一步传进了她的耳朵,闻言她不自觉停下了脚步。
“那弃岁山上的土匪真的被剿灭了?”
“真的,全死啦。我家那口子的姐姐的小叔子的大舅子亲眼看见的。”
“真的死了,我家那口子今日一大早去了县里,说都贴出告示了,土匪全死了,从此又天下太平了。”
“真的呀,那可真是太好了,这群天杀的终于被收了,以后就又可以上山去打兔子了。
……
唐书墨从震惊变成欢喜,看来十两纹银又可省下了。
听到后面,她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这土匪都被灭了,首先想到的是可以打兔子,可太有出息了。
多打只山鸡不好吗?没追求。
唐书墨的心情好了起来,头疼也好了。
听着几个老娘们又谈到了她在翠云轩和红袖楼的壮举,赶紧拿衣袖挡住脸,转身回去。
没了这个隐患,唐书墨的日子又恢复了以前的惬意慵懒。
没有死人,县衙再次遗忘了她。要不是街头巷尾的那些大娘大婶一见着她就隐晦地讽刺,唐书墨几乎都要怀疑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至于陆瑾庭,更是不值得她浪费心思记得。
如果日子能一直这样过到下个月她自杀之日,自也是不失惬意。
半个月后的某日,唐书墨的愿望碎了。
和所有话本子中写的一样,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这日唐书墨正在梦里倒数着可以彻底解脱的日子,一声凄厉的尖叫将她惊醒。
她睁开眼睛,这才发现外面热闹的有点过了。
窗外通红的火光让她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尖叫声、碰撞声等各种嘈杂的声音充斥入耳。
她迅速披着衣服起来,小心打开窗户。
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会想起那个夜晚。
窗户刚开了一条小缝,唐书墨就看到对面的瞎眼老婆婆倒下去。她甚至清楚地看见老婆婆脖子上喷出的血印在窗纸上,就像冬日里雪地绽放的红梅。
在这平和的夜里,南境千域族毫无征兆的叛乱了。
千域族是南境最大的部落,历史久远,族人居于深山,神秘诡异,百年前天楚建国时划入天楚版图。
这百年间,千域族人依旧居于深山,神秘安静,与世隔绝。
天楚子民怎么也没想到,百年后,它会叛乱。
南泉县,这个离千域族最近的天楚县郡,首当其冲成为了千域族下给天楚的战帖。
战乱开启,没有妇孺可怜,没有百姓无辜。
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屠城,便是这场叛乱的开始。
唐书墨还没从对面瞎婆婆的死中回神,自家那脆弱的大门便被人撞开。
她瞥了那摇摇欲坠的门板一眼,推开窗户跳了出去。
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街上,放眼望去,触目惊心。
本该安静宁和的街道上,一群群身着异族服饰的人在横冲直撞。
他们举着寒光凛凛的弯刀粗暴地踢开了紧闭的门扉,手里火把肆意地点燃房屋。
惨叫声冲破黑夜,响彻天际。
白日里聚集着谈笑的人躺的横七竖八,鲜血都掩不住他们脸上的恐惧,本是青黑色的石板已经被鲜血染透。
火光映出血的颜色,透过黑夜,让人犹如坠入满是寒冰的地窖。
顷刻之间,那些鲜活的生命全都消失不见。
唐书墨感觉有彻骨的冷意浸透了四肢百骸。
她有些恍惚,这小十年仿佛就是一个梦。
此刻,梦醒了,她依旧在那个惨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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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归舟初来南泉县的那一天,城里内河中捞出一具尸体。
她看了一眼,断定那人是因为醉酒失足跌入河中,失温溺死的。
因为这事,南泉县令摒弃男女之见,特聘她为县衙仵作。
所以,死人这事,找她倒也不稀奇。
沈归舟回头看了一眼还在烧的炭火,唉,算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先忙工作,下次再死。
南泉县历来治安好,继那个醉酒溺死的人之后,这是南泉县出现的第二起人命案。
随着这尸体的到来,作为仵作的沈归舟和义庄都迎来了高光时刻。
城南义庄没墙,只有几根柱子撑着,上面搭了茅草好挡些雨水。
里面一副棺材都没有,灰尘起码两寸厚。要不是门口那斗大的义庄二字,路过的人还以为这只是个废棚子。
沈归舟携着满身的脂粉香气被李三拽着手腕踏进义庄,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扑进鼻腔。
彼时,知县等一众带编人员,一共八人,已经全部侯在那里。
沈归舟看着这情景,不禁有些感慨,幸亏今天没死成。
有生之年,竟还能看见这些个大人物齐聚一堂的场景,何其有幸。
李老三一见知县,激动地甩开沈归舟的手,走上前去,“大人。”
他这一喊,众人都将视线转了过来。
知县眼睛一亮,急步朝沈归舟走来,“你可算是来了。”
这如至亲之人多年不见,终于重逢的场景,差点没把沈归舟感动的热泪盈眶。
“阿嚏。”
知县大人一个喷嚏,感人的气氛被破坏殆尽。
她回过神来,优雅地见过礼,直奔主题:“大人急急将小人唤来,不知有何吩咐?”
知县也不作声,直接拉着她就往前走。
本围做一团的几人动作麻利地散开,她一个重心不稳差点踩在尸体上。
罪过。
沈归舟蹲下身来,看着那张死白的脸有些走神。
十年了,她这仵作终于可以验一回人尸了。
装模作样地围着尸体转了一圈,韩娘子又动手将尸体翻了过来,仔细看了看。
经过沈归舟专业地检验,给出如下结论。
死者,男,25-30岁,脖子上有一道明显的伤痕,应该是剑伤。一剑割喉,没有凶器,也没有看到其他兵器。看尸斑,应该死了至少两天了。
南泉县地处南方,此时天气炎热,尸体已经有了腐烂的现象。
她翻看了一下他的手,手掌粗糙,有明显的厚茧子,右手虎口处更是明显,骨骼偏大,此人显然是个练家子。
她又仔细看了看,没发现有其他的伤痕。鉴于此处围观的人过多,她也不好把尸体给脱光了,再者她也没有这个习惯。
听了沈归舟的检验结果,知县沉吟了半响,问她:“依你看,此人是死于何故?”
这种事情干嘛问她?她又不是捕快,这大人未免也太看得起她了。
她斟酌了一下字句,道:“小人见识粗鄙,不敢妄下断论。大人断案如神,想必心中已有定论。”
来义庄的路上,李老三已经告诉她死的是个外地人,身上除了衣服,空无一物,想必多半是被城外最近冒出来的土匪给打劫了。
知县用他那双细小却精明的眼睛看了沈归舟一眼。
仅是一眼,大概是觉得沈归舟这张涂脂抹粉的脸实在是不符合他的审美,又转头看向尸体。
看了一眼,又将视线往上移,庄重宣布,“本官宣判,经仵作勘验,本官多方查证,死者遭弃岁山上土匪掠夺财物后,被残忍杀害。停尸一日,若无人认领尸体,就埋入乱葬岗。”
“大人英明。”忙着回去想下次死法的沈归舟对他的话没有丝毫异议,“大人,既然这里没有小人什么事了,小人便先告退了。”
知县善解人意地挥了挥手。
从义庄出来,有点饿的沈归舟先去了城里唯一一家酒楼翠云轩吃了顿饭。
打道回府时,经过城隍庙,看见两个乞丐坐在门口争吵。
“你不是说那人身上什么也没有?”
“是什么都没有。”
“那这哪来的?”
“我捡的,不行?”
“狗屁,明明是那死人的东西。我告诉你,一人一半,不然我就去告诉大老爷。”
“放你娘的屁。这就是我捡的,凭什么分你。”
“……”
沈归舟本能的反头看了一眼,看见两人正在争夺一块汉白玉令牌。
她眼睛微微眯了起来,那是那死人的东西?
这小十年,她没有踏出过南泉县,但三年前,有一个游方郎中来到这里,他们偶然相识,她无意从他的嘴里知道了很多外面的消息。
如果那个游方郎中没有胡说的话.....
整个天楚皇朝,乃至整个天下,能用汉白玉做令牌的只有晋王府。
永盛十六年冬,也是沈星阑死后第二年,北疆最大的部族阿哈族叛乱。
沈家少将军沈星阑死后,常胜之师沈家军战力大减,连连败退。
七皇子陈穆愉主动请缨,率十万大军赶赴北疆平叛。他仅用了三个月,便成功平定叛乱,绞杀叛军首领隆罗。
后三年,七皇子镇守北疆,平定各部族叛乱,对抗敌国侵扰,参加大小战役几十次,重新稳定北疆局势。
永盛二十二年新春,天子赐封七皇子陈穆愉为晋王,当朝一品亲王,随后长居京都。
可这里是南境,晋王府的令牌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死的那个人是侍卫,还是斥候,或者敌方探子?
难道.....南境要有战事了?
乞丐打了起来,这也让她回过神来。
她揉了一下太阳穴,算了,这些都不关她的事,她还是好好想想下次该怎么死才不会有意外。
上吊,服毒,泡水,捂被子,烧炭这些都是失败的。
还有什么不用流血,又不会吓到旁人的死法?
活埋?
唉,算了,这种体验有一次就够了,还是换一种。
惊吓在瞬间又变成了惊讶,看的众人有些回不过神来。
红衣女子,叶星语抚额,“诶,不是吧你,又来这招?”
好些人已经反应过来,相对于之前的惊恐反倒是嗤笑起来。
右边光着上身的张屠夫将手里的杀猪刀甩在砧板上,操着粗哑的大嗓子对她笑喊:“沈姑娘,怎么你的马又死了?”
—个‘又’字表明了这样的场景显然他们并不是第—次见。
听闻张屠夫此言,旁边发出—阵哄笑。
叶星语看着地上那“躺尸”的老马,抬头尴尬的朝着张屠夫笑了笑。
还没来得及说话,和张屠夫隔街相对的卖马肉的李屠夫举着屠刀也朝她喊。
“沈姑娘,你那老马还不肯卖?再不卖,你就只能挖个坑给它埋了。这样,上次说二两银子,这次我再加—两,三两银子如何?”
叶星语抬头看了—眼李屠夫,咧嘴—笑,如骄阳—般,差点晃了众人的眼。
从她那张嘴里脱口的话又瞬间将看失神的众人拉了回来。
“三两银子?呵,李二狗,你怎么不让我直接将它送给你?”
声音不大,也不算泼辣,但听她说话就知道她不是个好惹的女人。
大家都熟,—个卖糖葫芦的也搭起了话。
“就是,李二狗,人家那么大匹马,你出三两银子,你怎么不干脆说让人送给你算啦?你到底还要不要脸?”
李二狗完全不在乎大家的鄙夷,无耻地腆着脸道:“如果沈姑娘想要把马送给我,我也完全可以接受。”
他还猥琐地盯着叶星语的脸咽了—口口水,道:“当然,如果,沈姑娘你能把你自己送给我,我更乐意接受。”
他此话—出,本来还哄闹打趣的众人诡异的静默下来。
李二狗见叶星语突然眯着眼睛皮笑肉不笑的露了—个表情,终于后知后觉自己色心—起狗胆包天地说出了要命的话。
还未等他后悔,叶星语轻轻举起了手里的马鞭。
下—秒,他面前那挂满了马肉的案板四分五裂,和他得那些马肉—起四散飞了出去。
还不等他有所反应就觉得下身—凉,带着死亡得气息扑面而来。
他是在周围人的大笑中回过神来,只见叶星语还是懒懒散散地站在原地,马鞭就握在她手里,看着人畜无害。
叶星语用马鞭对着他随意—指,眼睛看着地上‘躺尸’的那老棕马,“你再不起来,就和他—个下场。”
话—说完,装死的老棕马立马站了起来。
叶星语嫌弃地看了它—眼,提着包袱走人。
老棕马乖乖跟在她的身后,精神抖擞,哪里还有之前耸眉耷眼要死了的模样。
见她们—人—马过来,人群自然而然地让开了—条路。
那—人—马走出人群,李二狗才回过神来。
发现所有人都在指着他大笑,他—脸惊魂未定的顺着众人的视线朝自己看去。
这—看,直接呆愣当场。
他身上的那条肮脏的裤子不知何时变成了两块破布躺在他的脚边,本就光着上身的他此时全身上下就剩—条裤衩子。
大庭广众之下,几乎全裸。
“啊。”李二狗尖叫—声,捂住下身朝后面的小巷子跑了。
“哈哈哈哈......”
卖猪肉的张屠夫追着他喊,“李二狗,玩砸了吧,叶星语你也敢惹,你真特么的是不怕死。”
卖馄饨的胡大头也追着喊,“别跑啊,李二狗,牡丹花下死,你有什么好跑的?”
出了大堂,叶星语直奔账房而去,领了她那三两纹银,心情又好起来。
颠着银子出了县衙,门口的衙役看她脚步匆匆,便问她,“韩娘子,走这么急干嘛去?”
另一个干的年头多一点的人看着他有点无语。
几乎整个南泉县的人都知道,这个女人每月十五去县衙领俸银,然后直奔红袖楼嫖妓,并留宿一晚。
哪知叶星语却笑道:“急着去死。”
两人:“……”
她的声音不小,语调中的喜悦引起了门口正准备走的封薄言的侧目。
他看过去时,只见到一个和她那张脸极不相配的窈窕背影。
是他的错觉?
他为何会觉得她的声音有点耳熟。
叶星语出了县衙,直奔金水大街的红袖楼。
心里嘟囔着,一个月没有见到红云,不知这姑娘老了没。
叶星语一向都是将休管他人瓦上霜作为处事原则,然而封薄言的出现,让她心里渐渐的有些不安。
总感觉,这些事情的发生可能会影响她寻死的大事。
到底是哪个王八羔子,杀了人不抛尸荒野,竟然还扔到城里来。
若不是那具弃尸,就不会有这么多后续了。
耳朵已经可以听到红袖楼门口红花和客人调笑的声音,叶星语摸着瘪瘪的肚子决定还是先去翠云轩搓一顿。
保暖思淫欲,她觉得还是先吃饭比较重要。
踩着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步入了翠云轩,一进门她就发现店小二没有趴在柜台睡觉,反倒是托着托盘脚步轻快的在大堂里穿梭。
这太诡异了。
她以名誉担保,这小子绝对是第一次这么热情。
她光顾了这家店十年,来十次有九次他都是趴在柜台睡的昏天暗地,剩下的那次还是在拍苍蝇。
南泉县的人都穷,除了她这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还事业有成的人几乎没人下得起馆子。所以,翠云轩平均起来一天也不一定有一单生意。
它之所以一直没倒闭,是因为它是这城里唯一一家酒楼,店铺是老板祖产,少东家兼任小二。
更诡异的是,今天这店里竟然坐了三桌,真的是活久见。
她先看到的是靠窗的那桌。
那桌只坐了一个人,坐的是刚刚在县衙见到的贵客,封薄言。
封薄言气质卓绝,往那一坐,这破酒楼当真像是蓬荜生辉。
她心中叹息一声,这是缘分呢,还是孽缘。
环视一圈,没有看到他的几个护卫,想必是去办什么事了。
另外两桌,远远地坐在东边墙角。
相较于封薄言一人的安静,那两桌气氛很是活跃,他们每人身边或手里还揣着一把大刀。
想了想,叶星语决定还是明天再来吃。
迈过门槛的右脚又准备退回去,小二却眼尖看见了她。
“韩娘子。今儿怎么过来了?”
小二停下小跑的步伐,笑容满面地看着她。
他这一喊,封薄言条件反射看向门口。
叶星语目不斜视,将脚又迈了进去,笑得有些尴尬:“饿了。”
“哟,难道红袖楼今晚没有吃的?”
小二笑着问人,那笑容叶星语怎么看却怎么猥琐。
她知道这小子什么意思,若是平时,她铁定会回一句,“要不你随我一起去看看。”
今日,她老脸有些发红,白了他一眼,“滚蛋。”
她不看也知道封薄言在看着自己。
此刻她再转身离去,未免显得太过刻意。
她纠结的是,要不要去打个招呼。
这破店也就只能摆上四五个桌子,装没看见太假。
装作不认识?上次见面还不出半个时辰,除非自己有失忆症。
可是打招呼,他会不会认出自己就是今日山中那人。
不打招呼,他会不会有意见?
若他向知县告她一状……
想起知县那谄媚的样子,叶星语深感只要他们想,绝对有能力让她丢掉这肥差。
这想法刚冒出来,她又觉得自己简直有病。
明日她就死了,还要担心这个。
再说她特意上前去,人家却不屑于她,那岂不是太过丢脸。
想是这么想,她最终还是选择了个折中的方式,朝他微微颔首。
封薄言收回了视线。
叶星语:“......”
顿了几息后,她淡定地收回视线,“老规矩,三菜一汤,不要素的,再来半斤烧酒。”
扔给小二两钱银子,找了个离其他人最远的桌子坐了下来,等着上菜。
她来的时候,其他桌上已经摆满了酒菜。因此她没等多久,小二就端着菜给她送过来。
她拿过筷子,笑着打趣,“今天生意不错。”
小二笑了笑,没说话,从他麻溜给她倒酒的动作来看,他心情很好。
只是见他瞥了一眼东边的两桌,笑容中多了份担忧。
“都不是本地人吧,没见过呀。”叶星语喝了口酒,随意一问。
“都是今日进城的。”小二和她熟络,便聊了起来。
南泉地处偏远,一年也难得有外人来。如此一来,生人进城,不出半天,整个城里都会知道。
“那今晚还得住在这里。不错嘛,看来你爹很快就能给你去老伍家提亲了。”叶星语端着酒杯,笑得有些猥琐,“洞房花烛夜啊,要不要姐姐我送你两幅春宫图先琢磨一下。”
小二今年十六,还没娶亲。大小伙子,虽然平时不见得多正经,但在叶星语这老油条面前还是显得嫩了些。
被人戳破心事,小二的脸瞬间红了起来。
偏偏她还不放过人,又道:“典藏版,手绘版,随你挑?”
眉尾一挑,活像街尾那贼眉鼠眼卖禁书的。
看着他红着脸转身离去,叶星语刚刚的尴尬一扫而空,心里生出几分得意。
小样,让你拿你姐姐我开涮。
她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
艹,这死老杨,酒是越卖越假,半斤酒,估计至少兑了三两水。
这酒拿出来,也不怕旁边那些拿刀的把他们父子俩砍成下酒菜。
夹了块红烧排骨,竟然咸淡适宜。
叶星语眉头一挑,看来这老杨头今天真的是赚了不少,心情甚好。
正想试试那红烧肘子,她右边的凳子上多出一庞大身影。
歪着头看过去,入眼的是一张长满络腮胡的脸,真真是验证了贼眉鼠眼四个字。
回头看了一眼东边,好些人正笑得猥琐地看着这处。
她将视线收回来,“大哥,有事?”
有屁就放,没屁滚蛋,别打扰我吃饭。
络腮胡咧嘴,露出一口黄牙,“哥哥我想和小娘子一起琢磨琢磨春宫图。”
这么近的距离,叶星语差点没被熏死。
心中庆幸,好在她出门的时候特意用上最香的粉,能冲去不少他口中的异味。不然,她怕是不能安然地坐在这里了。
他出口的话更是让她惊讶,这是,调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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