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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作品阅读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精彩片段
淋过雨的人,总是愿意为别人撑伞。
姜笙蹲下身,不仅没有拿走两件棉褥,反而为他们掖了掖被角。
她甚至忍不住想,这几个孩子跟着庞大山,不会饿死吧。
郑如谦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看见几个孩子,瞳孔收缩了一瞬,“姜笙,你不会还要捡人回家吧。”
如果说捡许默是好心,捡方恒是抱大腿,捡温知允是为了报恩。
郑如谦打心眼里不愿意接受再来一个。
破庙也装不下第六个孩子了。
“我没有这个意思。”姜笙站起身,目光从几个乞儿身上略过,当看见最后一个乞儿时她愣了愣。
别的乞儿都肤色黝黑,凌乱狼狈,只有这个乞儿皮肤白皙,面容姣好,连睫毛都比旁人长出半截。
也正因为白皙,姜笙能清晰地看出他面上的潮红,以及干裂的嘴唇。
她没忍住伸手探探乞儿的额头,烫了她一个激灵。
这乞儿发烧了,要是不救治,恐出问题。
姜笙坐不住了,连声呼唤四哥。
温知允还以为小妹受到伤害,抱着银针踉跄冲进来。
当看见面色潮红的小乞儿时,他眉头一皱,探了探脉象道,“高烧,要是不退烧,一夜人就没了。”
可他们并没有带小药箱,镇上又没有医馆。
姜笙咬咬牙,在心底做了个决定,“二哥,搭把手。”
她吃力地托起小乞儿。
郑如谦虽然不愿意,但还是伸出双手,两个人吃力地把小乞儿拖上驴车。
许默和方恒都吃惊不已,不是去抱棉褥吗,怎么棉褥没带回来,竟带回来个小乞儿。
姜笙来不及解释,只朝着庞大山扬声道,“棉褥送你们,这孩子归我了。”
便要方恒打驴车往破庙赶。
一路颠颠簸簸,总算到了地方。
方恒把乞儿抱回,跟许默并排放在仅剩的棉褥上。
温知允去调配药物,姜笙取一件新棉衣盖在他身上,取暖的同时,不断往他嘴里喂水。
小乞儿几次张嘴,都说不出一个字。
幸好灌上两碗汤药,他的体温慢慢下降,不再烫到灼烧人。
夜幕降临。
疲惫了一天的兄弟穿着新棉衣睡了过去。
姜笙也想睡,但她被郑如谦郑重拉到了门外。
兄妹俩压低声音说悄悄话,“我们不能再多留一个孩子了,等他退烧了,把他送走吧。”
“送哪里去?”姜笙问,“送回庞大山那?”
郑如谦闭上了嘴。
庞大山虽然创立了“丐帮”,但并没有善待自己帮里的小兄弟,他只把自己摆到了“帮主
的地位,要求吃的穿的优先供给自己。
以至于丐帮创立四五年,他也就两个小跟班。
把小乞儿送回去,可能会被庞大山欺负跑,也可能会被欺负死。
就像那个……缓缓倒在雪地里的九岁男孩。
回到破庙,新袄子还算暖和,但姜笙还是辗转难眠,她一闭上眼就是那个九岁的小哥哥临死前的眼神,只能睁着眼睛属羊。
数到第两百只的时候,姜笙终于沉沉睡着。
也正因为此,她没看见小乞儿忽然睁开双眼,露出黑亮亮的瞳仁。
第二天。
小乞儿还闭着眼,姜笙穿好棉衣,蹦蹦跳跳去煮菜糊糊。
哥哥们已经习惯了她的煮饭技术,面无表情地接过,喝完。
不习惯也没办法,温知允不会点火,方恒和郑如谦不知生熟,还不如姜笙的菜糊糊。
许默倒是有点想法,苦于无法动弹,只能咽下菜糊糊,打趣姜笙,“不是说这棉衣用来卖的么,怎么咱们自己先穿上了。”
姜笙叉着腰,“咱们先穿,剩下的卖。”
可去哪里卖,是个问题。
姜笙原本想去镇子上卖,但昨天舟车劳顿,哥哥们都累得不轻,她想了想,抱着两件棉衣去了村口。
“卖棉衣咯,卖棉衣咯,便宜卖,镇上二十文,我这里只要十五文。”
七岁的小姑娘扯着嗓子叫卖,不大会吸引了几个大婶大娘凑过来。
“姜笙,这是哪里捡的棉衣裳。”有人故意打趣。
姜笙急眼解释,“刘大娘可别瞎讲,我这是从县里批回来的棉袄,干干净净的,还带着味儿嘞。”
新衣裳有新衣裳奇特的味道,这个没法作假。
刘大娘不好意思地在衣裳里挑拣一番,“你这里真是十五文?镇子上明明就卖二十文,你为啥便宜五文。”
姜笙是个乞儿,乞儿卖的衣裳,大家信不过,也不敢买。
但架不住价格划算,足足便宜了四分之一,所以婶子大娘围着姜笙挑刺,就是希望找出点问题瑕疵。
姜笙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便宜是因为老板卖给我便宜,咱们都是邻里邻居的,我十四文买来,卖你十五文,大娘也给我赚一文钱嘛。”
“哟呵,小乞儿都会做生意了。”
“便宜点嘛,十四文,我就要。”
姜笙从县里一共批了二十件棉衣,穿了五件,留下一件,还剩十四件,尽数卖出。
十二文的单价买入,十四文的单价卖出,一件净赚两文钱。
破庙里,姜笙乐呵呵地蹲在地上,数着手里的二十八文钱。
郑如谦跟她赌了一夜的气,这会忸怩到她身边,还想劝劝,“姜笙,这天下无父无母的孩子多了去了,你不可能每个都救下来。”
姜笙明白这个道理,可活生生的性命摆在眼前,她不可能装看不见。
就像当初救许默一样。
“二哥,我跟你保证,就这一个了,他是最后一个了,好不好。”姜笙试图撒娇。
郑如谦还想说点什么,旁边忽然响起嘤咛一声。
俩人齐刷刷扭过头,就看见小乞儿睁开眼,小脸白皙秀气中带着几分嫣红,乍一看过去,竟是如此俊俏夺目。
姜笙愣了。
郑如谦也呆了。
酝酿了一夜的话在此刻烟消云散,郑如谦呐呐张嘴,“姜笙,这真的是最后一个了。”
不是郑如谦心软,而是他知道太过俊俏的男孩子会遭受些什么。
外人只道怡红院是男子寻花问柳的地方,却不知内院还圈养着一批俊俏儿郎,专供钱权皆有者挑选。
郑如谦也被送进去过,最后因为面阔口大而被筛选出局,气地阿娘直跺脚,“早知给你找个清秀些的爹了,养了恁多年,也没个用处。”
再然后,郑如谦就被踢出了怡红院。
被娘抛弃的孩子,哪有那么容易就接受现实的。
郑如谦只是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是阿娘没用的废物罢了。
“好孩子,不要钱。”郎中蹲在她跟前,摸了摸她的小辫,“回家吧,好好照顾你哥哥。”
世道乱,穷人多。
哪家生活都不容易,郎中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打着几块补丁,但他依旧免费抓药,免费治病。
姜笙一边拉着平车,一边模糊了双眼。
很久很久以后,当有人问姜笙,为什么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依旧能够保持初心时,她歪头笑了。
可能是因为,这一路走来,遇到过坏人,但也遇到过无数温柔的,善良的暖心人吧。
路上。
姜笙问,“哥哥,你的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
她私心想的是,破庙真的容不下第三张嘴了。
可没想到怕什么来什么,小少年沉默半天,只说出一句话,“我没有家了。”
姜笙“哇”地哭了。
不是感同身受,也不是可怜同情,而是为自己将来的食物感到忧心。
郑如谦却发自内心地高兴,“我也没有家了,我叫郑如谦,她叫姜笙,你呢?”
小少年嘴唇微动,“许默。”
姜笙到底还是把许默带回了破庙。
她找来最柔软的褥子,垫上最干净的稻草,和郑如谦小心翼翼地把许默从平车上抬下来。
做好这一切,姜笙要去还平车了。
“我跟你一起去。”郑如谦和往常一样黏着她。
但这次姜笙拒绝了。
“你就留在这里照顾许默哥哥吧。”姜笙像个小大人,拉着平车,一溜烟地送回村口。
没多大会,她灰头土脸地回来。
赵伯伯脾气不太好,偷用人家的东西总要付出代价,被踢了几脚,被踹在地上打几个滚,都算不了什么。
姜笙擦擦脸,开始兴致勃勃地研究晚上吃什么。
当然是水煮青菜叶。
没多大会,泛黄的清水裹着菜叶送到跟前,许默怔住了。
“你们就吃这个?”他问,不敢置信。
姜笙吃地很开心,“是啊,新鲜的菜叶呢。”
郑如谦表情比较苦,但还是大口吞咽,难吃总比饿着强。
许默尝了一口。
连盐味都没有,就是纯纯的清水煮菜,倒给牲口都嫌寡淡,这小姑娘却吃地如此开心。
许默的心很酸,很涩。
他看着姜笙手臂上多出来的青紫,眼神逐渐坚定,“以后哥哥带你们吃肉。”
本以为这话一出,会引来几番痛哭流涕。
没想到姜笙头也不抬。
“你不想吃肉吗?”轮到许默好奇了。
姜笙咽下满嘴的菜叶,又喝了口菜叶汤子,“现在活着都费劲,哪里有以后。”
是啊,他们三张嘴,吃饭都是大难题。
以前就姜笙一个人,她可以捡点,可以偷点,也可以用睡觉躲避饥饿。
但郑如谦不耐饿,一饿就嗷嗷叫,许默又断了腿,没有行动能力。
真是愁死姜笙姑娘。
思来想去,小姜笙决定——去要饭。
“啊?要饭?”郑如谦惊呆了,他在怡红院谈不上锦衣玉食,但也是吃喝不愁。
从来没想到会有一天跪下来求别人赏饭吃。
“不行。”许默一口否决。
他是有自尊心的人,倘若爹娘天上有灵,知道拼死保下的独子去要饭,怕是会气地活过来。
“不要饭就饿死。”姜笙叉着腰,像个小大人,“你们打算饿死吗?”
许默沉默了。
郑如谦瞟了一眼佛祖脚下,戳戳姜笙,“我们可以用那个……那个……”
还有两只金豆子藏着呢。
姜笙瞪了他一眼,“郎中大夫治病又抓药,你真打算一点钱都不给?”
那两个金豆子,是打算下次抓药时,给郎中大夫的。
郑如谦被训地瑟缩了一下。
倒是许默,忍不住露出激赏之色,他没想到,这样一个流浪的乞儿,居然也懂知恩图报。
其实姜笙还真不懂,她只是内心觉得,不应该仗着郎中大夫善良,就不知羞耻地去占便宜。
再说了,赵伯伯把平车藏回了家里,以后想带许默去看郎中,都得花钱租平车。
“这都是钱啊。”小姜笙痛心疾首,“如谦哥哥,你还小我不怪你,但咱们想要活下去,以后用钱的地方多着嘞。”
“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郑如谦缴械投降。
姜笙这才满意地闭上了嘴。
一旁的许默忍不住翘起嘴角,这是自家况骤变后,他第一次有几分愉悦。
“我可以抄书赚钱。”他开口,“虽然一本书只有几文钱,但起码不用乞讨。”
姜笙双眼一亮,她以前只在偷听夫子讲课时,见过几个背着书包的学子,还是头一次这样近距离跟有知识的人接触呢。
“许默哥哥你读过书?”小姑娘蹲到他跟前,“那你能教我读书识字吗?”
对着她亮晶晶的眼,许默颔首。
但紧跟着又补了一句,“只要不乞讨就行。”
好吧,文人风骨,不吃嗟来之食。
姜笙表示理解。
可不乞讨,要怎么吃饭呢。
就算去抄书,也要抵押两个铜板,书店老板还怕你拿着书跑了呢。
小姜笙长吁短叹,最后决定去山里捡蘑菇。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十里铺镇紧靠十里山,村民们经常去山里捡蘑菇挖笋子,还有厉害的猎人可以打猎物,死的卖肉活的卖皮,值钱的紧。
姜笙不敢肖想活物,但捡点死物还是可以的。
挑了个大清早,她背上捡来的破竹娄,又找了个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旧衣裳,拉着郑如谦进了山。
“姜笙,你不是说有蘑菇吗,怎么什么都没有。”郑如谦好奇地左右观望。
姜笙面色不改,“外面的早就被大家捡完了,得去里头捡。”
大山的深处,静谧而深沉。
参天大树掩盖住了日光,让视线都跟着受到影响。
郑如谦还是头一次来这种地方,吓得两股战战,偶尔瞟见手腕粗的长虫,几乎要尿裤子。
姜笙也怕,但为了养活三张嘴,为了赚到抵押抄书的两个铜板,这山一定要进,这蘑菇,也一定要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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