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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塞上山村放牛娃

发表时间: 2023-01-10

大明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早春的一个清晨,宣府城郊四十里处的刘家村里,今年七岁的狗蛋,正从地主刘员外家外院的牛栏里,牵出那头温顺的老黄牛,准备去村外小溪边放牛。

狗蛋早晨从厨房蔡婆子那里舀了半碗稀粥喝,本来还想再抢个窝窝头,却被老婆子拿着藤条赶出了厨房。

与其他典型的牧童不同,狗蛋几乎不会骑在牛背上唱歌。早早出门的农夫们总是会看见一个沉静的放牛娃摆着一张小大人的脸,不知道在想什么。

“早啊,二爷爷。”

“哎——早,早。”老农笑着答应。

狗蛋与路过的村民打过招呼,继续安安静静地骑在牛背上,稳稳当当往村口溪流那边去。

老农笑着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狗蛋的身世非常可怜:他娘是个逃荒的女人,大家只知道她叫杨氏。

七年前,衣衫褴褛的杨氏大着肚子,一瘸一拐来到刘家村,便要临盆了。

村里人好心收留了这对孤儿寡母。地主刘员外给杨氏安排了一间草棚,送了一条被褥,让她带着孩子在自家帮工。村里的几个善女人拿来了几只破碗,几个壮汉子帮忙犁了个围墙、垒了个灶,母子二人便在刘家村里安顿了下来。

在村民们的印象中,杨氏颇有几分姿色,初来时言谈举止也随性大胆。所谓寡母门前是非多,尤其还是个年轻漂亮的寡母。不少男村民都暗戳戳地想给杨氏她家小子当爹,不久便引来了一些纷争。

自那以后,杨氏便十分低调,轻易不与男人交谈,很快就淡出了村民们的视野,仿佛融进了这塞上山野干枯的黄土地一样。

当她再一次引起村民们的关注时,已经是六年之后了。

一年前,杨氏家里调皮捣蛋的野孩子狗蛋突然染了一场大病,连日高烧不止,眼见着人就不行了。

杨氏此时已经风姿不再,如普通村妇一般,挨家挨户乞讨给孩子看病。

十里八村的大夫诊断过,都说这孩子没救了,让准备后事。杨氏却坚持要救。

不少好心人的善女人都来劝她想开一点,“别花冤枉钱”,“别让哥儿受苦”等等,皆被这个疯女人赶出了门去。

很快,十里八村都知道了杨氏的事情,家家户户都像防瘟神一样防着她上门乞讨。

拖拖拉拉半个多月,每天流水一样的药物灌到奄奄一息的小孩儿嘴里,可小孩子依旧是出气多、进气少。

就当周围邻里都在数日子的时候,奇迹发生了,孩子居然真给救回来了。可杨氏却积劳成疾,突然一病不起,半年之后撒手人寰。

……

老农看着牛背上走远的放牛娃狗蛋,心里面计较着这孩子还欠自己几十钱大子儿医药费,也不知道该怎么张口去说……

狗蛋骑着牛来到溪边,俯下身子拍了拍牛头,摸了摸牛角,脑袋里却在想着完全不同的事:

“这大明朝啊,为何不能给我点主角光环?”

“空间呢?系统呢?啥都没有让我怎么混?”

没错,这位狗蛋与原版的并不完全一致。他的身上,融合了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他的真名叫朱丰。

朱丰是一个大学毕业生,成绩优秀的待业青年,正在准备考研二战。

今年顺利通过了初试,朱丰自信不已,豪情万丈,“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房子会有的,车子会有的!凯迪拉克,等着我!”

就在他去参加复试的路上,一辆凯迪拉克毫无预兆地向他冲了过来……

五百多年前的一个冬夜,大明的放牛娃狗蛋在疾病中死去。尽管杨氏为他耗尽了心力,可终究没能挽回他的生命。在原来的时空中,杨氏也因积劳成疾,于不久后死去。

大概是天地间阴阳交织出了差错。大明朝的狗蛋将死之时,五百年后的朱丰正巧被飞越在马路上。

电光火石之际,宇宙间出现了一个美丽的误会。

……

摸了摸自己凹陷的肚子,皮包骨般苗条的身材,这一世的朱丰倒是不用为减肥而烦恼。恰恰相反,如今的他还在努力适应纯天然、不加任何调味料的食品,以及饥一餐饱一餐的日常生活。

来到这个山村已经一年多了。

前半年,他一直在照顾病榻上的杨氏。杨氏这个女人让他想起了自己前生的母亲,虽然才二十多岁,但昼夜操劳的刻痕却早已布满了脸颊,头发间也泛起白丝。虽然拖着病体,但杨氏手中的活计却从来没有少过,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从未照顾过人的狗蛋手忙脚乱,却也更加熟识了杨氏这个女人。

“你以后就跟着刘老爷讨生活吧。自己照顾好自己,我会在天上照看着你的……”

回忆起母子之间为数不多的对话,朱丰不由十分感动。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见到前世的父母。失去了自己之后,他们的痛苦该由谁来分担?

五百年潮起潮落,千万人来来去去,再见已是奢求。

由于融合了放牛娃狗蛋的情感,前世的父母、今生的杨氏,在脑海中交织在一起,渐渐难以分清。

朱丰时常在原主的记忆中,搜寻有关杨氏的片段。通过比较,朱丰很容易便发现了,杨氏这个女人与其他村民都不同。她读过书,还时常能说出一些很深刻的话。比如

“晴天不肯去,直待雨淋头。”

“莫待是非来入耳,从前恩爱反成仇。”

原主作为一个小童,自然听不懂这些,可作为一个成年人,朱丰却能发现,杨氏是个有故事的女人。

此外,在记忆中,原主十分讨厌村里其他小孩给他的“野孩子”这个称呼,为此打了不少架。可当他试图向杨氏征询自己的身世时,杨氏却总是发怒,并不理他。

弥留之际,杨氏嘱咐狗蛋收好一枚玉佩,说这是传家宝,永远不要示人。

狗蛋捏了捏挂在自己脖子上的玉,上面刻了一个“照”字,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朱丰隐隐察觉,这原主的身世,似乎有些不可轻易说出的秘密。

不过,在探索身世之前,要先想办法填饱自己的肚子。

……

白天放牛的时候,狗蛋儿会提着一把弹弓四处射杀鸟雀。等他再大一些,能拉得动步弓之后,也能获准带一把步弓出门。一为打猎,二为防身。

边塞上的人,不论男女老少,总要学一些射术。狗蛋的射术主要是被饥饿和嘴馋给逼出来的。

像他这样的小杂役,清早能分半碗粥,过午一枚窝窝头,一日两餐,明明白白。逢年过节也只多得一块芋头而已。想要吃点荤腥,基本只能靠自己动手。

看见树上有一只小鸟在打盹儿,狗蛋屏住呼吸,放轻脚步,静静地靠近到射程范围内,悄悄摸出一颗石子儿,拉起弹弓,瞄准,射击……射偏了一点,鸟儿在惊吓中飞走了。

容不得他懊恼,机会只能慢慢等待。

原身狗蛋就是在这种环境中自然而然地掌握了打猎的节奏。作为穿越者,凭借着原身的记忆,朱丰很快也带入了角色。